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13日至6月27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1.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
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碰头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全面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于8月27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完成时限,构建“党组统筹、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
2.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闭环管理
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工作机制,将反馈问题逐项分解纳入整改台账,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定期对账销号。先后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对进度滞后的整改事项,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督办推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3.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效
注重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既聚焦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又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常管理制度汇编》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整改,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为推动城管执法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根基。
(二)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一是带头谋划。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对17个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领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股室细化整改举措,严格按照时限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深入检视剖析,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持续台账式跟进问题整改,深入分管股室及责任部门,现场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三是狠抓整改实效。坚持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亲自牵头领办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的17个,同时对照整改台账严格审核全局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事项,要求重新整改、限期完善,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2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重要学习内容,进行了集中研讨。二是局党组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作为城市工作“指南”,坚持常态化学习。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党组中心组对《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督促各支部开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学习活动,各支部开展学习相关内容8场次。三是强化思想引领,做好融会贯通,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市容环境整治”“绿化品质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污水处理、供水保障”“垃圾收运处置”等主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以“现场察看+专题研讨”的调研模式,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解放思想、再上台阶”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专题调研6次,形成多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思路。
(2)针对推进“抓城建提品质”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建立“抓城建提品质”项目半月调度机制,自9月开始调度8次,发出交办单8份,协调解决事项8项并形成闭环;二是完善2026年项目库储备三级管理工作,目前共计29个,3个在建,3个可开工,23个储备;三是环形天桥项目因补充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与溪滨公园、现状道路顺接问题延误,后厝路项目因部队电缆割接延误,均已于12月完工。
2.关于统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城市管理模式未与时俱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市容问题前端预防,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详细梳理了餐饮经营的合规标准、法律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累计发放400余份,有效实现餐饮经营前置服务全覆盖; 同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门店施工围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施工围挡的设置标准及围挡广告设置要求,累计发放30余份,通过提前告知与指导,显著规范了施工围挡设置行为。二是强化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已完成燃气安全监控系统接入智慧城管平台,并每月运用智慧城市系统开展燃气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已运用“智慧城管”系统对绿化、市政设施管理和环卫保洁进行日常巡查,并对应用过程存在问题形成清单,并对接第三方运营公司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八月份以来,维修路灯智能监控设备故障9次,保障了系统正常运行,通过智能调控亮灯时间有效降低电费约1万元,减少人员和车辆现场调试成本约1000元;完成“智慧城管”派单10单,其中路面破损3单、停车备案2单、交通设施损坏2单,共享单车违停3单,均已整改完毕。
(2)针对综合执法改革牵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厘清职责。协助市局修改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10项制度;按照最新执法改革要求,收回物业小区、违法建设、市容市貌、市政公用等领域执法事项15项,逐项拆解至执法大队、工程股、园林股、路灯所等业务股室,并厘清未收回的赋权事项各股室与乡镇的具体工作职责。截至目前,我局已承接并办结城镇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1宗。二是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我局分别于6月13日、7月14日、9月5日、10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的培训;不定期组织各镇参与行政执法不规范研讨并督促各镇要自查自纠,从根源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依法行政。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片区联合执法行动15次,汇总登记联合执法检查信息31条。鉴于各镇开展片区联合执法检查偏少,我局多次发通知提醒并督促各镇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四是我局已于2025年10月底收回派驻各镇的9名工作人员,将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廉洁纪律意识,防止履职不到位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推动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尚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破解垃圾分类深层次问题措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县委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多层次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督促各镇村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民公约,切实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11月7日全市农村垃圾分类现场会在崇武镇顺利举办。二是强化监督考评,通过餐厨垃圾收运跟车随检、垃圾分类屋(亭)考评等方式,提高前端、中端垃圾分类准确率,减少垃圾分类混投混运情况。2025年以来,开展12次垃圾分类屋(亭)考核,10次餐厨垃圾考评工作,2次执法专项整治,已完成2项问题闭环整改工作。三是强化源头收运治理,全县餐厨企业共签约833家,同时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根据餐饮服务企业工作时间调整餐厨垃圾收运时间及收运路线,将餐厨垃圾收运作业纳入环卫智慧监管平台实时监管。截至2025年12月,餐厨垃圾收运量基本达61.54吨/日,已完成省市要求任务目标。
(2)针对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搭建协同制度,已印发《惠安县考评中心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巡查县域建筑垃圾工作方案》等专项文件,为建筑垃圾管理、治理、整治及联合巡查工作提供明确制度依据。二是优化处置体系,我局于2025年6月督促各乡镇报送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但因乡镇存在土地供给紧张、财政资金缺乏等实际情况,暂未能完成中转站建设,同时我局于2025年8月,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建筑垃圾专项规划编制;并在10月底前,完成规划草案编制,通过征求部门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形成规划送审稿;预计在2026年6月底前,出台专项规划。三是强化执法监管,联合住建局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对62个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截至2025年,我局共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39项。另有23个在建项目无工程渣土运输、外运等相关需求,且部分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不存在建筑垃圾处置事宜,因此无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针对污水治理系统性思维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系统推进“三水共治”,已谋划惠安县防洪排涝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及林辋溪沿岸污水提升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分批设计、分批实施。二是加快推进惠西污水厂扩建项目,正在通水调试。三是崇武镇镇区污水管网空白区消除已达成省级任务指标。12月10日,省住建厅委托省规划院专家已完成现场核查。四是螺城镇南洲、北关等社区管网空白区:2025年9月28日已发函县城建集团,要求启动项目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编制。五是截至目前完成缺陷修复485处、混接点修复200处。
(4)针对园林绿化建设管养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评价的监管。依托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对园林绿化工程前期介入、施工过程指导、竣工验收把关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及景观效果。二是强化绿化养护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惠安县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考评办法》《惠安县城区道路绿化及公园精细化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各项精细化管养指标要求,每月定期、不定期对养护单位实施考核、通报。2025年9月份对城南休闲公园养护单位进行约谈。城南休闲公园第三季度养护成效较第二季度有所提升,整体较好。三是向上级部门寻求技术指导。2025年9月邀请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园林技术专家来惠指导公园绿化季度考评,切实提升养护现场管理水平,2025年10月前往市园林中心学习三角梅养护技术。四是持续跟进城西大道垂叶榕生长状态。共组织10次督查(34人次),组织养护单位对行道树开展追肥作业,促进垂叶榕复壮增绿,目前垂叶榕树冠长势监测显示养护效果良好。结合“解放思想,再上台阶”大讨论活动,围绕绿化养护进行现场调研,并组织修剪技术培训,有效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不足的问题
(1)针对执法领域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年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我局分别于6月13日、7月14日、9月5日、10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的培训;不定期组织各镇参与行政执法不规范研讨并督促各镇要自查自纠,从根源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依法行政。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按照《惠安县城市管理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计划》逐步开展。集中整治以来共排查发现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包含乡镇执法不规范问题)共515个,其中乡镇486个,均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廉政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共开展6次廉政教育警示会。四是强化渣土车联合执法整治。今年以来,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16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超限、闯红灯、非法改装等行为,遏制违法乱象。针对渣土车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接打电话等问题,联合交警、交通开设“查纠学习班”2期,通过案例讲解、事故警示、签订安全承诺书等方式,提升渣土车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
(2)针对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启动净峰、小岞两镇开展铺设天然气管道可行性调研工作,于9月25日下发《关于排查辖区内天然气管道铺设需求的通知》,请各镇及燃气公司排查报送辖区内企业及居民天然气管道铺设需求,并于11月13日召开净峰镇、小岞镇天然气管道铺设工作推进会。二是已于2025年9月17日邀请各燃气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召开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会议,于2025年9月4日邀请全体持有执法证人员召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已督促企业开展液化气配送人员培训,各企业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9月30日开展液化气配送人员培训会。
(3)针对供水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中铁二十四局施工违规作业引发大面积停水事故,我局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并开展原因调查,撰写了《关于6月22日至6月26日停水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我局深刻反思,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未能有效防范供水管道施工破坏事件的检讨书》;对施工单位处以47000元的顶格罚款;对局分管领导庄伟杰、股室负责人张学斌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二人作检讨。二是督促县城乡供水公司编制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查机制、供水运维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工作。三是履行监管职责,常态化加强对设施巡查工作和对企业督促检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班子成员下沉直属单位上廉政党课3次。二是召开警示教育会3次,传达学习通报文件精神,对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剖析,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到惠安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开展实地教育1次。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6人次,谈话对象包括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新提拔股级干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将城市管理协管员同步纳入排查范围,对排查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防控措施。
(2)针对执行党内监督有关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2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对述责述廉问题进行了强调,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开展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标准要求。二是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将城市管理协管员同步纳入排查范围,对排查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防控措施。三是10月17日,开展新入职干部、新提拔股级干部业务培训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10月份,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6人次,谈话对象包括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新提拔股级干部。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针对城管领域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提出建议3条,督促城管局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履职监督,完善监管手段,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将巡查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台账,开展专项督查1次,建立问题销号机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2.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召开座谈会,部署强调提升服务意识,了解群众痛点堵点,提前谋划解决举措。二是已梳理52件信访件,其中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5类,并于8月召开座谈会提出整改举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三是我局对城区再摸底,在符合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周边等区域,如喜来登酒店停车场、新景悦城北侧停车场、溪滨公园停车场、法治广场停车场、科山公园停车场等盘活停车位,有效扩充停车位,缓解供需矛盾。四是已通过公众号明确停车场备案标准与流程并公布完成备案停车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梳理停车备案情况,联合执法大队行动2次,发放备案告知书2份,规范2个停车场备案。
(2)针对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目前已完成《环卫工人小屋使用管理规范》文件编制工作,建立由县城管执法局、环卫中心、协诚公司三级联动的考评制度,落实日、周、月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并在17座环卫工人小屋中张贴《管理公约》,倡导文明、有序使用环卫小屋,由“小屋长”负责现场管理,保障小屋规范使用。10月17日我局召开环卫工人小屋规范管理动员会议,推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11月1日起所有环卫工人小屋均已落实三级联动考评制度。二是病休人员已补充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单等。县环卫中心已完善《请销假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并督促经办人员做好家访工作,按流程上报人社审批。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0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惠安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剖析》,局党组书记作《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党课。10月份,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6人次,谈话对象包括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新提拔股级干部。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将城市管理协管员同步纳入排查范围,对排查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已对接办公室优化投诉流程:细化高风险投诉件初期沟通,告知核查流程节点并建台账;明确跨部门诉件职责清单与快速对接通道;形成流程优化草案,下一步完善落地,提升服务、减少重复投诉。三是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讲解油烟污染防治要求及环保法规,增强经营户法律意识与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治理责任。坚持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管结合,安排人员夜间错时值班,在餐饮门店高峰时段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整治净化设备“装而不用、用而不洗”现象,将油烟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清洗纳入日常监管,对重点区域加大检查频次,跟进整改情况并回访。四是高效处理群众诉求。畅通电话投诉渠道,设立值班电话,对12345平台、信访平台等渠道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并立即核实督促整改。对问题频发单位定期回访,确保长效监管。
3.关于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带领办公室、财务人员、归口股室对县环卫中心、路灯所、园林中心等下属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指导,推动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二是环卫中心已统计违规发放环卫津贴26人,目前已完成25人清退,清退率96%,剩余1人预计3月完成清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1人。三是县路灯所已对下乡伙食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查,并退还部分不合规补贴,并对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四是完善并印发县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相关项目负责人给予诫勉1人。
(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并印发县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强化采购项目企业资格审查等内控管理,路灯所、环卫中心等单位同步完善单位采购制度。二是已通过OA传达并于10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是已对相关项目负责人给予诫勉1人。
(3)针对行政审批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现场踏勘梳理情况表》及《行政审批和服务自由裁量权限分类梳理表》。二是7个行政审批事项现场踏勘环节均改为我局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开展,8月18日起不再邀请企业工作人员。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善《垃圾处理费征收内控制度》,规范收费业务台账管理。二是分组发放《垃圾处理费缴费通知书》催缴。三是与县城乡供水公司的磋商,已拟报告,逐步开具缴款商店名称的发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班子“头雁”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城管执法系统重点工作。8月以来,系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听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和采购内控制度修订、意识形态工作等一系列系统性、全局性工作,保障城管执法系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依托市容巡检平台,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餐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油烟净化设备安装情况、运行状态及清洗维护台账。针对餐饮门店备餐(10:00-12:00、16:30-18:30)及就餐高峰(18:30-20:30)时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值班并开展高频次突击检查,对部分存在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实行销号管理。此外,在摸排与检查过程中,同步向餐饮经营户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强化经营户环保责任意识。三是制定《市容中队夜市驻点排班表》,明确时间及关键点位值守安排,及《夜市联合整治行动排班表》,联合螺城镇、交警大队、夜市管理处开展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四是已在街道放置垃圾桶,采用人工+机械协同作业,再集中清运;已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街道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压而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月18日系统党委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开展“回头看”工作,坚持“边发现问题、边帮助整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掌握各党支部工作情况。二是局班子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分管部门、所在党支部上党课5次。以“解放思想、再上台阶”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局班子成员到分管单位开展专题讨论,形成多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思路。三是2025年11月7日召开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培训会,由曾庆亮副局长主持并作《做好党建品牌建设 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专题培训。制定《“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在“城管先锋”主品牌的引领下,引导各党支部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特点,找准党建与业务的结合点,建立“1+N”品牌矩阵,分别是执法大队党支部“阳光执法 城心为民”、园林中心党支部“红心护绿 惠享绿城”、环卫中心党支部“橙心向党”。开展思想理论研究,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理论和实践研究》1个党建课题。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梳理形成领导班子问题清单1份、具体问题7条,制定整改措施9条。实行问题清单“周更新”机制。局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7个,已全部销号完毕,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2026年度招考专业设置中,选择包含给排水、园林绿化等急需专业的专业大类。二是县园林中心已有连莉莉、张洪彬两名同志在职第二专业选修园林专业。三是已通过周学习例会组织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学习。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接收移交的信访反映1件,经分析研判,为非城镇规划区养家禽问题,已转属地乡镇处理,无问题线索。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已立案待处理1人,诫勉谈话3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扛起持续整改政治责任
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举措,更是巩固巡察成效、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巡察整改非一时之功,当前部分整改成果仍有反弹风险,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充分说明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长。唯有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将持续整改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才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紧盯未结任务,精准施策推进整改清零
针对巡察反馈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逐一剖析症结,进一步明确举措,全力攻坚销号。对涉及机构改革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方面积极向上请示汇报,一方面探索通过工作机制安排落实整改;对内部股级干部调整事宜,要根据单位和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干部轮岗要求,适时给予调整;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过细,善始善终、力度不减地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效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成果巩固,对已完成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动态评估成效,严防问题反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并强化监督落实,以制度完善和刚性执行,从源头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复现。推动融合发展,将整改成效纳入党建考核,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动力,以持续整改提升管党治党水平,护航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82212;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196号,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cgj87382212@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