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惠安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10:0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月6日至1月2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惠安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4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统筹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负责人、县公证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牵头抓、负总责,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县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度进行全程跟踪调度,主动靠前监督,及时梳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有效整改。局主要领导全程跟踪、即时调度,巡察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工作调度会,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提出整改建议,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并分别带队到12个司法所针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维稳、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存在问题实地调研,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建机制补短板,修订完善8项长效工作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 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202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二是印发《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2025年工作要点》,将“聚焦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从5个方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总结分析2025年第一季度和上半年全县败诉案件情况,向县政府提交《关于惠安县2025年第一季度败诉案件分析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上半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双率”情况的报告》,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截至2025年7月15日,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42件,其中败诉案件4件,上半年行政诉讼败诉率为9.52%,位列全市第5位,比去年同期提升4位。四是2025年5月23日,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中邀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开展《行政诉讼和规范行政执法》专题讲座。

(2)针对履行“县委依法治县办”职能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调研,2025年6月4日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调研的通知》,结合各单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基层行政执法领域工作现状等开展调研,形成《惠安县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分析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二是2025年2月10日,县司法局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惠安县2022年—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分析,并就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意见。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要求,对县政府拟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求,并重点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的“七个是否”要求开展审查,全面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针对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2025年3月19日,组织召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议,各镇各部门共54位主要领导以书面形式提交2024年述法报告,形成《惠安县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汇编》,县委分管领导、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逐一点评,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大法治工作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指导力度。2025年5月12日印发《关于规范报送法治工作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报送程序与材料,要求各单位自法治工作决定和方案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备案材料。三是加强与涉案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东桥镇、辋川镇等单位积极做好应诉及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2.关于推动新时代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5年6月26日,印发《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的通知》,并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三项制度”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目前已收集各单位整改报告25份,完成整改问题72项,整改完成率达100%。二是扎实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4月21日,印发《惠安县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县级工作专班,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7个专项整治部门相应成立本系统工作专班,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坚持每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7月31日,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并梳理发现问题57条,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数47个,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172个,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数22个。

(2)针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力度。印发《2025年惠安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明确案卷评查的范围、方式、内容及评查标准。2025年6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惠安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6月18日前报送本年度案件目录。6月25日—27日,抽取全县25个部门187件卷宗,开展案卷评查工作。7月15日,印发《关于惠安县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指出问题并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件评查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针对案件评查指出的问题,开展复盘,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收集各单位整改报告20份,完成整改问题42项,整改完成率达100%。二是参照《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案卷立卷归档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完成行政应诉卷宗装订。

(3)针对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司法局对所辖律所及律师的监管责任,强化年检工作,2025年3月份组成考评组,逐一对辖区9家律所进行实地年检考核,通过查阅内档、卷宗抽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年检,现场开具反馈表并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跟踪整改落实,9家律所均已在实地年检后两周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组织进行“回头看”,对照2023年年检发现的26个问题和2024年年检发现的42个问题,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4)针对落实普法宣传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惠安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常态化运用“AI智能咨询”功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不定期推送法治资讯,推动“指尖学法”。二是局领导带队对12个镇开展法治阵地“回头看”30余场次,重点查看全县137处法治文化阵地维护及利用情况,其中针对东岭镇东山法治文化公园“建后不管”问题,已督促东岭镇落实属地责任,开展阵地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三是2025年5月14日在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典”亮惠安 “益”企同行——2025年惠安县“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同步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民法典进小区、民法典进万家、线上有奖答题、同“屏”共振 “典”亮惠安等系列活动,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四是2025年6月18日组织各镇普法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传业务暨“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培训会,举办提升法治宣传业务水平专题讲座。

3.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惠安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充实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截至2025年7月31日共新增4名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2025年4月9日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卷宗案件评查工作,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司法所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推行县镇双重培训机制,2025年6月27日召开全县人民调解业务骨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人员、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员等260余人参加培训;下发通知并督促指导各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水平。四是2025年6月,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常用的文件材料进行汇编成册,印制分发各司法所及相关股室,以便文件查阅利用及规范工作流程。

(2)针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任务要求,2025年5月29日召开惠安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暨律师工作座谈会,再次明确各律所应做到法律援助案件全县律师办理全覆盖。二是加强回访工作,已按照至少10%的比例对2025年上半年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提升服务对象满意率。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工作,已按照至少10%的比例对2025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采取随机抽取与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其中15件进行了同行评估,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

(3)针对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备案提醒工作,2025年4月28日向法律顾问已到期未备案的17个党政机关发出《工作提醒函》,目前均已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将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情况纳入县直部门和县级工业园区绩效管理目标考评,2025年将对连续出现备案逾期的单位扣减年度绩效相应分值。三是优化工作方式,2025年5月27日印发《惠安县司法局关于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以镇为单位进行律师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更好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乡村振兴法治作用。四是优化司法所考评内容,对《司法所工作考评项目》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内容进行修改,增加“协调做好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项目,明确对“未按要求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团综合评定工作”进行扣分,有效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水平。

4.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防范化解维稳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外出请假制度,将监管痕迹、外出情况报告单列入销假材料。2025年1月至7月共审批210件外出请假事项,严格按照完善后的外出请假制度进行销假。二是建立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在矫通”位置确认情况台账。2025年1月至7月共686人次未在“在矫通”进行位置确认,未在“在矫通”进行位置确认累计三次及以上共训诫131人次、警告24人次。三是与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信息核查工作的意见》,2025年1月至6月通过与公安信息化核查比对发现32人次不假外出,已按相关规定给予8人训诫、15人警告、1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提请撤销缓刑。

(2)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各司法所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摸排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救助措施,截至2025年7月31日列入低保对象6人;协助净峰镇刑满释放困难人员就业1人,促使其更好回归、融入社会。二是深入分析县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措施,共指导辋川镇富枝紫苏种植专业合作社曙光基地就业安置3人,东桥镇翔桥蔬菜种植基地就业安置3人。

(3)针对“两类”人员重新犯罪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各司法所开展春节元宵“两节”、全国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警示教育,截至2025年7月31日共开展36场次。二是邀请洛江监狱民警为社区矫正对象上课,以案释法引导他们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三是下发关于做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司法所规范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做优人员衔接、双列管等工作,做实动态评估、隐患风险摸排等工作,做好谈心教育、帮助安置等工作,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确保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守正创新,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情况,已形成《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分析报告》。四是2025年4月28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2025年5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五是2025年6月30日邀请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网络言行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惠安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制”,截至2025年7月31日,在惠安县门户网站司法行政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1条,“惠安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1条,未发生错情。二是制定《惠安县司法局舆情处置实施方案》,做到及时发现、动态研判、快速联动、稳妥处置,营造司法行政领域良好舆论环境。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未夯实落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惠安县司法局党组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2次,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组织专题研讨3次,召开专题党课1次,开展专题宣讲会1次,不断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制定《惠安县司法局2025年度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集体廉政谈话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开展集体警示教育3次;参观惠安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1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17日召开党组会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廉政风险点再梳理,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责任和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司法所、股室及个人廉政台账141份。三是开展廉政谈话,3月25日组织交流轮岗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7月10日组织股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7月21日组织新招录司法协理员集体廉政谈话。     

(3)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日常监督方式。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和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工作,动态更新科级领导及股级干部“两档案”39份,督促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开展股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宣讲活动1场,通过下发通知、通报警示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二是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崇武司法所、辋川司法所开展专项检查,制发整改通知书2份、监察建议书1份,合计发现问题14个,提出建议9项。三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4人。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支审批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660元,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11日上缴国库,已完成追缴。二是针对报销差旅费未提供相应票据问题,责成报销人补充完整票据,重新审核通过。三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针对存在出差未审批等问题,废止原无审批报销单,重新梳理完善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审核行为。

(2)针对办案补贴存在重复发放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重复发放的办案补贴3150元全部上缴国库,并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4名。二是制作“已归档”标识章,用于区分补贴发放已否的卷宗,防止混淆。三是制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发放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汇总、发放、审批手续。

(3)针对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380元,于2025年7月10日上缴国库。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工会相关文件,认真领悟文件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对驾驶员进行派车系统使用规范培训,督促规范使用派车系统,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管理。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的原始凭证进行全面自查,补齐补全相关凭证和手续。二是2024年支付局机关零星修缮费用3472元,原发票因打印问题无税务章,已联系开票方重新提供加盖税务监制章的合规票据,新发票于2025年4月24日取得并归档。三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新增“经费支出数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经费支出数额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等刚性条款,并严格执行。

(2)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实相关往来款项,逐笔核对和分析,并收回报刊款188.4元,2025年5月13日存入单位账户。二是按照《惠安县财政局 惠安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实体账户资金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5月23日上缴公证员协会、福建真诚人律师事务所国资款、平安惠安宣传费用等长期挂账暂存款32877元。三是惠安县行政争议法律事务中心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预支办公费用”20000元,于2025年7月28日清理上缴。四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对往来款项进行规范管理。

(3)针对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全系统的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实物核对,形成了包含使用状态、资产编号、品牌、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等完备信息的专项管理台账;其中:数码相机共9台,8台因年久失修处于报废状态(平均使用年限已超13年),1台目前在用,打印机共69台,其中待报废17台,在用52台。二是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已完成对1765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工作,梳理出待处置资产180件,资产账面原值378200元,其中:设备共103件,金额合计330800元;家具和用具共77件,金额合计47400元。三是建立固定资产需求收集、配置审批、使用保管、处置报批等全流程工作规范,修订完善《惠安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4)针对公证服务收费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县公证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严格按照标准收取费用。二是对经办人员批评教育,责成加强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公证收费逐级审核制度,制作《公证事项承办单》,在承办单中体现承办公证员拟制收费清单、收费人员复核、主任审批的审核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争优创先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争先创优意识,重点梳理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形成特色经验,被省市各级推介推广。2025年以来,由县司法局牵头报送的《下好调度“一盘棋”打造片区联合执法新格局》于2025年5月7日获评泉州市2025年一季度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典型案例,并在全市通报表彰;2025年5月,由县司法局牵头上报的《深化省级乡镇片区联合执法试点 推动县域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获评2024年泉州市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普法宣传工作在2025年7月10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年中调度推进会中作典型交流发言。二是2025年7月县司法局在全县2024年度绩效评估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三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再上台阶”大讨论活动,制定本单位大讨论活动方案并贯彻实施,努力推动在全系统中形成“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奋勇争先、扛责担当”四种好作风。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惠安县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二是规范党组会和局务会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并经参会局领导会签,确保记录客观详实规范。三是党组会均邀请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会,每月月初向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员填写2025年度党员承诺书,督促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履行党员职责。三是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维护她权益 幸福千万家”“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惠安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在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已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五是退休党支部2025年4月29日上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主题党日活动;6月30日上午开展庆祝建党104周年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丰富退休党员党内生活,增强党性修养。

(2)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公示,按要求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

(3)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选派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二是2025年5月29日,惠安县司法局召开惠安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市局律师行业党建座谈会会议精神,对全县律师行业党建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到位。

(4)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选派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对新提交入党申请书2名干部严格按照《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要求进行谈话并考察培养。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请示报告等程序,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2)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于2025年4月23日完成3名股级干部和3名司法助理员轮岗交流工作。二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再上台阶”大讨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实施,切实推动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3)针对指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党校下发《关于2025年全县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教育的通知》,从5月到7月底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在编人员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参加“惠安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2025年5月14日—16日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司法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视频会,5月30日—6月30日组织网上培训。二是督促执法队伍全员持证上岗。指导县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组织好执法岗位人员考试,目前三个单位执法岗位持证率100%,其他岗位持证率均超30%。

(4)针对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025年4月11日组织各基层司法所业务骨干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及业务知识考试。二是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培训,2025年5月21日至22日,组织局复议股、应诉股及县直有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批行政检察工作同堂培训班视频会,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质效。三是组织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025年6月17日—19日组织各司法所长、普促股、公管股、矫正局干部参加全国司法所所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培训班视频会;2025年6月27日举办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四是开展政治轮训,2025年6月30日—7月2日举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度政治轮训培训班。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括《惠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惠安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等,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强化派车系统管理,组织驾驶员开展派车系统使用规范培训,督促其严格按规操作。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对相关款项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做好催收与清理工作。四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并明确专人负责。五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组织开展“维护她权益 幸福千万家”“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等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赴惠安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六是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并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员填写 2025 年度党员承诺书,增强党员意识,压实党员责任担当。

2.关于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审计项目、审计时间、审计人员和相关制度保障。目前已完成上半年内审工作,形成内部审计报告1份。二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针对“三公”经费使用开支,明确报销流程和手续,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开支,2025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单位开展的“三公”经费检查反馈未发现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已取得初步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一)抓好整改后续不放松,确保落到实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实践,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督查,杜绝问题“回潮”;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不放松,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巩固整改成果,实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管权。扎实推动成果转化,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机制创新、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三)深化整改成效不放松,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整改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司法行政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部署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措施,完善制度,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和法律服务效能,为法治惠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88198;通信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53号,邮政编码:350521;电子邮箱:zgk87388198@163.com。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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