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8月14日至10月1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共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组织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
中共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使命担当,对标对表,抓常抓长,推动问题整改。一是迅速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动员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制定并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调度。主要领导对整改进度、取得成效进行阶段性调度,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疏通整改遇到的难点堵点进行不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是注重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与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监管、监督执法力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相结合,坚持以整改规范各项工作制度、流程,努力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中共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领导班子发挥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一开始就改起来,突出“改”字当头,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惠疾控支〔2024〕12号),并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听取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度汇报,要求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共同抓、党员干部齐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部署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惠安县疾控中心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议事范围及上会审批规则;制定《惠安县疾控中心办公月例会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推进和疫情复盘分析,已开展3期;与惠安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展新媒体宣教工作,2024年共录制科普访谈12期,2025年已开展科普访谈2期、科普场景剧1条、科普小视频1条;每月编制传染病疫情月报,对全县疫情形势进行分析复盘,每周开展监测统计,及时发现当下疫情苗头事件,动态发布传染病监测预警报告,做到事前评估、事中预警、事后总结,2024年共编制传染病疫情月报12期,下发传染病监测预警报告10期,2025年已开展月报分析5期,预警报告3期;开展专项资金梳理,并上缴结余资金至县财政局;开展专项结余资金梳理会,统筹协调资金利用,更新仪器设备,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做好疾病防控技术支撑。二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举办县疾控中心院内培训和全县医疗系统业务培训36期、组织疾控人员参加线上“疾控大学习”平台培训76人,均已按要求完成课时学习和培训考核;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市级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寄生虫病防治、免疫规划等技能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获团体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个人二等奖3次、三等奖4次,持续提升应急处置、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水平;对照《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开展宣贯落实,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三是积极推动疾控机构改革,完成工作场所整并、办公与财务工作融合、落实单位“三定方案”,完成合并后的固定资产清查,原卫监所固定资产整体划拨、人员编制全部调入,已融合相关科室职能,联合开展业务,如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监测、城乡饮用水监测等;同时组织疾控中心人员考取卫生健康执法证,新增通过执法资格考试40人,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
(2)针对专业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申报编内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个,目前已完成招聘笔试科目。二是2024年12月调入6名卫生监督人员到县疾控中心,进一步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三是对从事HIV检测的3名人员予以能力确认,经中心考核合格后,发放上岗证;对全县从事HIV检测的人员开展实验室检测强化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提升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专业人员的检测能力。四是联合斗尾港海关等部门开展口岸登革热输入病例疫情处置演练;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桌面推演;牵头开展2025年卫生应急队伍拉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医疗救援能力。五是定期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公卫科科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2024年累计开展培训3期,2025年已开展相关培训2期。
(3)针对防控体系联动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借助国家疾病监测系统实现单病例预警,每周开展重点疾病监测,编制传染病监测月报,2024年下发监测预警报告10期,2025年下发监测预警报告3期,并共享至相关单位。二是主动提供艾滋病扩大咨询检测,2024年度完成筛查14.7301万人次;每日浏览疫报情况,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学校结核疫情第一时间开展处置。三是举办流行病学数据分析培训班,学习信息化监测分析手段及工具,提高公卫人员分析水平。四是制定《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反馈跟踪制度》,将2024年饮用水监测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卫健局。针对不合格水样进行处置,对水样不合格单位反馈整改建议并进行指导消毒,消毒后重采重检,检测结果合格;相关单位已提交相应问题的整改报告,我中心将动态监测水卫生状况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2.关于发挥疾病预防控制职能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协调推进核心能力提升工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 2024年12月通过招标采购一批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按照国家疾控局下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标准,截至2024年12月底,已达标59项。二是根据业务情况和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欠缺的设备开展市场调研、设置需求参数,送卫健局审批后,执行采购手续,于2025年6月4日完成设备采购,完成63项建设目标。三是实验室自行配置培养基用密封袋密封,单独冰箱存放,与外购试剂分开;用于教学的过期试剂单独存放,并张贴醒目标识;设置试剂存放检查记录表,检验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登记。
(2)针对传染病防控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度艾滋病筛查人次14.7301万人次,占常住人口的19%,同比2023年度筛查数7.6689万人次,增长了92.2%。2024年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达到指标值。二是已由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的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艾滋病检测初筛阳性标本的送检;健全标本登记台账,并按规范登记样品信息。举办我县艾滋病防治及实验室检测培训班,共计培训、考核我县医疗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各检测点负责艾滋病检测工作人员28人,并对我县各医疗单位扩大检测工作进行强调,同时通报工作进度,培训达到预期效果。2025年6月上旬对全县艾滋病检测点开展HIV检测工作质量和实验室管理水平督导,并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分别于2024年10月、2025年1月对县医院结核门诊进行两次全面督导,目前有过2次与县医院相关领导、职能科室及临床医生的专题分析和沟通,到位未收治率已降低至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3)针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惠安县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底应至少完成纳入治理企业总数的85%,截至2024年12月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治理工作已完成90%,截至2025年5月底,已完成98.6%,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纳入治理企业总数的100%。二是已健全辖区内分类监督执法210家试点企业台账。上级要求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率要达到60%,截至2025年2月份辖区内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已完成127家,达到60%以上。三是2025年1月与各镇政府和泉惠园区、经开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22家,发出整改意见书4份。四是对2家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五是2025年1月与各镇政府和泉惠园区、经开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县各镇政府2024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并评分上报。
(4)针对监督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借助公众号平台,广泛普及无证行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发布典型案例,增强公众对无证行医危害的认知,提升民众自我保护与监督意识。公众号增设“卫生监督”“疾控普法”栏目,全方位、系统性向群众提供执业信息、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群众查阅学习。二是优化处罚与教育引导并行机制。在查处无证行医行为时,依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无证经营户,积极进行教育引导,提供详细的办证指南,引导其走上合法经营之路。而针对无法满足基本经营条件的,依法出具卫生监督意见,详细解读法律具体条款,清晰告知非法行医行为将面临的严重后果。三是加大罚后监管力度。构建卫生监管协管网络,全面开展卫生协管巡查工作。特别针对无证行医处罚对象,加大回访频次与力度。对于那些拒不整改且不履行办证手续的重复违法者,依法再次严肃查处。对于无证行医受过二次及以上处罚、已涉嫌非法行医罪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针对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不够严谨的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内容的深入学习。要求执法人员深刻理解法律条款内涵,在今后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执行程序,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每一个处罚决定都合法、合规、合理。
3.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尚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制健康素养66条折页3万份、制作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手册2000册,下发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宣传,2023年底扩大开展了覆盖全县12个镇的健康素养监测,监测结果健康素养25.21%,较市级监测点东岭、净峰、螺阳、辋川4个镇调查结果20.94%有所提高。二是优化健康科普宣传文章版面设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艾滋病宣传、预防接种、结核病、碘缺乏病防治等公众号有奖问答科普宣传,增加科普趣味性和互动性,重点疾病健康宣传科普文章积极转发宣传,浏览量最高达4600人次。2025年继续谋划开展全县健康素养监测,目前已启动项目工作。三是2024年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51场,参加人数1万人,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18场,参加人数1.4万人,2024年全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74.6%,较2023年68.95%有所提高。2025年创新推出“健康惠安 疾控有约”全县年度健康知识竞赛活动,该项系列活动融“知识性、竞技性、普及性”于一体,以竞技平台结合日常宣教融会贯通的生动形式将健康知识送到百姓身边,目前已启动开展了“螺城站”的竞赛活动。四是部分镇卫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卫生院通过统一制作宣传折页,在院内通过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针对疫苗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OA系统发函件《关于疫苗储存使用冷库建设的提醒函》至净峰镇中心卫生院、辋川镇卫生院督促冷库建设进度。净峰镇中心卫生院冷库采购项目已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开标,下一步拟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辋川镇卫生院待“公卫综合楼”完成竣工验收后,将着手建设冷库。二是惠安县医院、惠安新惠兴老年病医院升级使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客户端已督促落实到位。
(3)针对督促指导基层落实疾病预防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强化重点人群规范管理,5.0665万名高血压患者纳入规范管理,2.0352万名糖尿病患者纳入规范管理,通过制定个性化健康干预措施,帮助患者有效控制血压血糖。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救治和救助,指导患者家属家庭健康护理和规范服药,维持病情稳定,指标均达到市级要求。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安县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控制度的通知》(惠卫综〔2024〕103号),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村级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村卫生所经费补助。三是全面推广启动家庭病床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截至2025年2月底,开展家庭病床服务30人次。2024年12月开展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并形成通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党支部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党支部委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二是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三是及时调整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四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部署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五是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教育”2个专栏,分别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学习专栏”。修订《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2024年版),设置“三审三校”审批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底发布37篇稿件,执行“三审三校”审批37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1月2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支部书记及中心主任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累计谈话13人次。三是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累计梳理出应缴未缴结余资金,足额上缴财政,实现资金规范归集。二是通过整改,专项资金滞留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对项目结束不需要使用的资金及时上缴,资金使用效率提升24.85%。三是针对“作为其他资金垫付疫苗厂家货款、乡镇疫苗款回收不及时”问题,建立“先回收乡镇疫苗款再支付厂家货款”的闭环结算机制,即接种单位疫苗款到账-财务部门核验-按到账金额向厂家支付的逆向结算机制,实现疫苗款“乡镇清欠-资金归集-厂家支付”的全流程可控,杜绝资金垫付风险。四是建立各接种单位每月采购款及还款台账,对还款滞后的接种单位定期通过OA系统发送催缴函,并在会议进行通报;对于欠款数额大且长期不回款单位由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领导进行提醒、催款。五是将疫苗款回收进度与疫苗采购额度直接挂钩,从2024年12月起对区域内欠款多且时间长的卫生院采取限量采购非紧急、高单价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以推进汇款进度。
(2)针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报废资产残值7500元已开具直缴缴款通知书,由委托的处置方直缴国库,未过本单位账户。资产报废材料已补送至县财政局备案。二是银行利息及租金收入的利息已按规定上缴财政。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严格区分单位缴纳部分与个人支付部分,分别建立明细账。二是已制定《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仓库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登记,按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盘点。
3.关于工程领域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工程管理规定》,加强工程领域各环节的监管。二是召开专题会,主要领导对原项目组成员及目前正在从事采购相关业务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学习《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三是项目相关经办人作书面原因剖析;中心领导召集原项目组成员开展复盘分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2月选派1名党务工作者到县卫健系统党委跟班学习,为期3个月。二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2024年度党员民主评议,2月25日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经民主评议后优秀党员名单。三是整合原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与县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程序和规则要求,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确定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顺利完成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了《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布置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二是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格按程序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对存在问题的会议记录,及时整改,写明未参会人员情况。要求党务工作者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党建会议记录等相关业务的学习。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4年10月以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范做好相关记录。
4.关于“三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通报2024年“三诺”工作情况,部署2025年“三诺”工作。二是修订完善了《惠安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三诺”工作制度》。三是对2025年党员承诺书严格把关,并退回不合格材料5份并要求重新承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关于巡察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考勤工作的通知》,强调考勤管理制度,连续三个月开展考勤抽查工作,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科主任对抽查缺勤人员进行提醒。二是完善《惠安县疾控中心人员去向登记制度(2024年版)》,规范人员去向登记工作。
2.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惠安县疾控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二是通知紫山镇坝下村前厝坑、赤水坑2处租户到期搬离,每月派人对原皮防院资产开展巡查,做好原皮防院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县人大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开展原县皮肤病防治院并入资产现状调研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四是组建专班小组,印发原皮防院土地资产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整改。目前紫山镇坝下村前厝坑租金已收缴到位;紫山镇坝下赤水坑地块,目前持续推进整改。五是请示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收储原县皮防院地块,重新供地用于城西片区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土地开发利用效益。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持续整改,中心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与全面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贯彻到底、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实举措确保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截至目前3项未整改完成。一是“针对推动疫苗冷库建设力度不足,目前仍有净峰镇中心卫生院、辋川镇卫生院未完成建设问题”经督促,净峰镇中心卫生院函复我中心,其冷库建设已在执行采购手续。经核实,净峰镇中心卫生院冷库采购项目已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开标,下一步拟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辋川镇卫生院冷库建设位置为新建设的“公卫综合楼”,目前大楼尚未竣工验收,故无法进行搬迁,进行冷库建设。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净峰镇中心卫生院、辋川镇卫生院落实冷库建设,并做好冷链储存指导相关工作。计划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二是“针对追收疫苗款欠款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继续对各接种单位进行催款,对拖欠时间较长的单位,结合使用情况进行非紧急疫苗限量采购。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是“针对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的问题。”原县皮防院土地系由当时县政府协调集体用地,选址3处地块用于规范治疗及消灭麻风病,现随麻风病逐步消除,而3处地块功能与现行规划布局不协调,难以实施管理。下一步,根据《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原皮防院土地资产征收利用有关事项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推进紫山坝下赤水坑地块整改,发函给地块属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地块管理等相关措施。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压实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做好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紧盯关键节点,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坚持运用系统思维、健全完善组织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自觉抓好党的建设,把党员和干部组织起来,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制度建设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推动疾控事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12710;通信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4号;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xjk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