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29 09:4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2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各项工作推动较为有力有序。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关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反馈的4个方面14项共34个问题逐一梳理,逐条研究分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紧抓整改进度,力求取得实效。局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推进,今年4月份以来共召开5次党委会研究巡察工作部署、边巡边改问题的整改、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巡察整改方案等工作,召开2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进度。同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制定完善制度措施14项,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巡察以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防震减灾工作获得肯定。报送的《惠安县创建“总队+分队”宣传新模式强化地震科普宣传 筑牢地震安全防线》被省地震局以文件形式在全系统作典型经验推广并获省地震局局长谢志招批示肯定。二是自然灾害防御取得实效。《惠安县高效落实临灾预警叫应联动机制 打通基层防汛“最后一公里”》经验做法被省应急管理厅以文件形式在全系统作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应对“格美”台风灾害的避险避灾案例获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认真做好自然灾害避灾点创建工作,我县推动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的经验做法获市应急局发文推广;承接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获得上级资金补助252.65万元;获得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补助资金289.726万元。三是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升。今年以来,我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去年下降25%。惠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获泉州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四是应急宣传教育受到好评。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短视频大赛,均取得较好成绩,其中《不可不防》荣获福建省社会组一等奖;推动应急普法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获市应急局发文推广。五是支部创建工作荣获表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引领机关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4年,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集体学。9月2日采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书籍100本,并下发至各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学习,各单位均以中心组或专题会议形式组织学习。二是专题研讨学。9月4日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局领导形成研讨材料8份。三是制度规范学。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0号),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0次,其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

(2)针对部署推进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局务会成员事宜,将局党委委员及3个科级下属单位负责人列为局务会成员;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1号)、《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事制度》(惠应急〔2024〕68号),进一步加强班子合力,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局党委进一步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惠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获泉州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报送的《惠安县创建“总队+分队”宣传新模式强化地震科普宣传 筑牢地震安全防线》,获省地震局局长谢志招批示肯定;《关于推广惠安县防震减灾“总队+分队”宣传新模式的通知》(闽震函〔2024〕94号)被省地震局以文件形式在全系统作典型经验推广。三是于10月18日召开“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调度会议,梳理“十四五”专项规划目标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科学评估、动态调整项目目标,确保任务有序推进。18项任务中,除了“学习铸安”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和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两个项目因项目调整或资金等原因,取消或滞后,其他16项均按照时序推进,其中已完成12项,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工程和安全文化示范园建设等。四是2024年1-10月份,已完成执法305次,同比上升58.57%,行政处罚案件102起,同比上升126.67%;截至目前,指导乡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5件,累计罚款5.11万元;1-10月共牵头发起11次连片执法行动,业务指导18个案件,移交镇级执法线索4起,罚款2.28万元。

2.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应急联动机制未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惠安县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对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组织体系、明确了领导指挥机构、联动成员单位和机制运行体系;明确了平时联演联勤、战时联调联动和应急联动保障。对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组织体系、联动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专项应急指挥职责和应急救援协调联动等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应急联动机制突出了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综合防、突出救”,行业部门“专业防、早期救”救援机制,使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更加科学、高效,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今年我县成功应对“格美”台风灾害的避险避灾案例获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强化与消防、环保等部门间的联动,高效完成惠东工业区宏腾包装厂厂房着火、沈海高速车辆侧翻等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二是按照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及以上等级应急响应要求,组织抽查各镇、园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1轮次的抽查;并在清明、国庆、特殊森林火险天气及台风、暴雨响应期间组织对17家单位进行2轮次抽查。本年度汛期累计组织抽查各镇(园区)、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2批次25个单位(其中7月22日防御台风“格美”期间抽查12个单位、9月22日启动防暴雨应急响应期间抽查13个单位),均能对照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干部下沉等工作。三是《惠安县应急救援大队建设管理办法》和《惠安县县级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已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统一意见,形成送审稿。四是今年8月起开始施行《惠安县应急救援大队带班值班工作规范(试行)》,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员每日1次不定时抽查县应急救援大队的值班情况,未发现脱岗现象。

(2)针对防灾救灾能力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9月2日召开应急预案管理专题会议,邀请专家就预案编制、管理和演练组织进行授课。培训会同步督促各相关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时展开预案修编,截至目前已新增完成预案修订9份。二是县工信商务局于2022年12月6日牵头开展了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通过“桌面+实战+功能演练”的形式,检验了各层级指挥机构在应对社会面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和重大节点事项指挥决策的能力。三是6月份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红十字会、建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火灾及地震逃生自救互救演练;10月份联合县科技局、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四是认真做好自然灾害避灾点创建工作。2024年已完成25个避灾点提升建设并通过市应急局验收,积极争取2025年17个提升名额、补助资金15.3万元。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承接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获得上级资金补助252.65万元;获得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补助资金289.726万元。两项均上我县红榜表彰。六是11月初,在紫山镇举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综合演练,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救援队和公安、医疗、气象、供电、通讯等保障队伍260余人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了森防指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优化了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流程,提高救灾能力。七是印发《惠安县地震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下旬对全县避难场所老化设备进行部件更新;今年新建惠安第四实验小学、惠安小岞中心小学、惠安小岞中学、惠安净峰中学、惠安禾协驾校5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实现12个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

(3)针对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编制已立项。二是县发改局已就仓库内过期物资予以报废处理并补充到位,鉴于2024年度未从仓库调出物资,不再采购。三是收到《关于移交边巡边改的函》指出巡察发现存在避灾点管理不到位、物资储备日常管理不规范后,我局立知立改,2024年6月3日制发《关于立即开展汛期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村再次对自然灾害避灾点进行全面、细致地隐患排查,共排查隐患及问题69条,均已整改完成。其中,惠安体育中心避灾点(应急避难场所)部分物资账实不符及损坏问题,我局已协调文旅集团下属青创公司,固定2名工作人员AB角负责仓库物资管理,对物资进行梳理及清单校对,对损坏物资及时清理,确保账实相符。11月6日修订印发《惠安县避灾点物资管理制度(试行)》(惠安委办〔2024〕73号);开发物资管理平台,可实现物资的入库、出库、查询、盘点、调拨、审批等全流程“动态化”管理,实现“无纸化”记录台账。物资管理平台现已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2024年10月,我县推动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的经验做法获泉州市应急局发文推广。四是《惠安县县级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已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统一意见,形成送审稿。

3.关于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统筹“大安全”力不从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8-29日,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对我县2021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及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涉及到8个镇(园区)、14个部门。县安办对未参与巡查的单位进行考核,由于考核细则不同,无法对全县镇(园区)、县直部门进行综合考量。2024年县安办将根据《惠安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明确14个镇(园区)和27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并依据该责任制进行考评。二是县安办牵头召开2023年度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调度会,围绕反馈的重难点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督促各被巡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99项,办理行政处罚9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7个规章制度,持续推进巡查整改工作。三是县安办于9月26日牵头组织召开全县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森林防灭火会议。四是2024年1-9月份共启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3起,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成立事故调查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县安办于8月6日下发《惠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五是充分发挥县安办统筹协调作用。今年来共牵头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1次,省级督导3次,市级挂片督导20次,涉及工贸、危化、道路交通、教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行业,累计排查隐患200项,现已整改194项。六是截至11月底,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7起,死亡3人,较去年同比减少5起、减少4人,分别下降41.7%、57.1%。

(2)针对监管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泉州市安全生产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9月14日对涂寨镇发送一份提示告知书。每月根据交警大队提供的“两违”情况,以县安办名义向乡镇下发关于加强交通“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提醒函。二是开展2022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评估工作,并对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编制《惠安县关于2022年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报告中的1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县安办于9月26日组织全县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森林防灭火会议,在会议上传达学习《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补充通知》,要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对照认领,明确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监管更精准、更到位。四是县安办2024年8月15日召开全县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协调会,10月24日制订印发《惠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惠安委办〔2024〕66号),明确整治内容,划分各镇各部门职责分工。根据文件进度安排,现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3)针对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初组织召开全县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暨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调度会,并根据会议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对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会商、研讨、督导检查并通报进度滞后的单位和督导发现的问题,已编制印发《安全生产督导专报》7份。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执法推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质量,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来已查处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企业并立案3起。二是通过政策扶持充分调动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已对2023年度三级评审达标的16家企业发放8万元专项奖励金,2024年度三级评审达标的19家企业正在公示中;梳理《企业安全生产星级评定工作流程图》,评定安全生产三星级企业55家,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侨乡快讯》刊发,并获央广网关注报道;与团县委联合开展惠安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备案和考评认定工作,截至目前,1个单位进行申报备案。三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2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会,运用“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提升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能力,共计3700余人次参与培训。四是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工业园区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台账,加强中介机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同时在日常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基础上,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同步开展检查,对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套用模板、标准化虚假创建等行为进行全县通报并约谈机构负责人。如在7月22日发出《关于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问题的函》函告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并抄送泉州市应急管理局;8月底通报拾全建设公司用小微企业标准化模板辅助规上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情况。

4.关于落实行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危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对危化品专用停车场提升建设项目和重大风险防控项目进行督导,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于4、5、6月份到现场进行项目进度督导。泉惠石化园区在中化泉州公司七号门外西侧设置危化车停车场,可停放车辆约110余辆,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标线施划以及消防、雨污收集设施布设,完成开票中心、驾驶员休憩驿站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已于7月12日通过市局初验,9月24日完成省厅项目验收。二是开发“烟花爆竹智慧监管平台”小程序,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量和销售流向进行实时监管,实现批发、零售点进出库管理和零售点地址查询导航功能等智能化监管功能。已于10月份进行部分零售点使用测试,并在11月份结合全县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训会现场培训使用“智慧烟花管家”小程序,做好年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运用网格化管理和部门连片执法,梳理制定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并赋权乡镇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事项2项,指导各镇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属地责任,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实现对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全覆盖”。共督促经营单位整改隐患67条,立案处罚4家,罚额0.6万元,办理非法经营案件114起,其中2起涉及刑事处罚,收缴涉案烟花651箱、爆竹749箱,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四是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是否超总库存量、是否按规范道路运输许可等方面“综合查一次”国庆节前的专项检查。五是制订《惠安县烟花爆竹零售监管全链条机制》(惠安委办〔2024〕65号),明确各镇、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2)针对工贸行业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违章作业、无证上岗等事项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清单,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执法检查,持续从严查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37家次,均有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其中36家次符合要求,福建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份检查中被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被我局行政处罚1万元。泉州市某石材工艺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在安全生产举报核实中被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现已被我局立案调查。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厂中厂安全防范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惠安委办〔2024〕71号),要求各镇、园区定期摸排辖区内工贸行业厂中厂出租主体、承租主体底数,建立企业动态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目前已摸排出全县现有厂中厂210家,逐家登记建立底数清单,通过对工贸企业厂中厂分级管控、整治,督促出租方和承租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贸企业厂中厂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四家企业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的违法行为,行政立案6起,处罚5.4万元。三是我局已组织对某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房内未见落实任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存在氧气瓶和液化气瓶混放安全距离不够等诸多安全隐患立案调查,对其存在违法行为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将生产场所出租的某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处罚金额1.2万元的行政处罚。两起案件均已结案。四是8月初下发《关于进一步摸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的通知》,现已完成全县范围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的摸底调查工作,现工贸行业企业数据库共有企业1327家并计划纳入2025年工贸行业“双随机”抽查名录库。以年度为周期开展工贸企业底数台账的动态复核工作,及时掌握企业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况,确保企业信息底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针对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安办于7月下旬组织对14个镇(园区)开展实地督导,重点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全县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87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8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行政处罚33.005万元,发出安全生产警示函46份,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144场次,培训主要负责人2801人次,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66场次,受教育人数3904人次。8月13日县安办汇总督导情况并印发《关于镇(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情况的通报》(〔2024〕第7期)。二是10月15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指出当前存在部分重点工作录入不够及时、系统信息数据录入不严谨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135条、整改135条,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13479人次,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448起,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数2124家,责任倒查追责问责3人。三是7月19-29日,邀请以罗艾民博士为组长的五人专家组先后对林德中化(泉州)气体有限公司、福建东峻化工有限公司、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和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等六家危化与化工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累计排查隐患498条。四是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1)督促危化生产企业与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制定排查方案,对企业重点场所、部位、人员和关键环节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形成清单。截至目前共计自查隐患74条,均已完成整改。(2)县安办牵头,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4个挂钩包片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挂钩镇(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0家,发现问题隐患38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5.关于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制定《惠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惠安县公安局 惠安县人民法院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惠安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小组的通知》(惠安委办〔2024〕62号),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二是于7月12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专项业务培训会,并邀请了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张传江律师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进行解析授课。各镇(工业园区)业务人员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7月31日组织全县负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的各相关部门及各镇共60人参加“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会;8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专项业务培训会,并邀请了原泉州市安监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何国强对《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解析授课,各镇(工业园区)业务人员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三是严格法制审核并形成案件审查问题清单,2024年共评查案件38个,排查问题63条,均已完成整改,评查工作于9月26日结束。四是在市安办对全市上半年执法质效进行通报排名中,我县位列第2名。五是县安办每季度在县委工作会议汇报全县安全生产执法情况。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得不紧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力度,9月20日,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1号),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党委会议事制度。今年已于5月29日、12月11日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惠应急党委〔2024〕12号)和《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0号),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2024年学习重点;6月4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0月21日下午,邀请市委党校刘燕凌老师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宣讲。三是11月4日召开局务会,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进行分析,要求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切实抓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我局网络舆情处置流程,制定印发《惠安县应急管理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惠应急〔2024〕65号),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的舆情风险点及舆情处置职责分工,提升我局事件权威报道和快速响应能力,健全安全生产等突发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操作流程。

(2)针对阵地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8月7日对新闻稿出现的“深入学习《廉政准则》”表述错误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更改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将长期坚持信息发布前在事前监管系统检测下,审核无误后再发布。二是制定《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于8月15日对应急救援大队队长及救援大队队员进行约谈,强调要加强大队队员的个人公共账号规范管理,并责令其当场将个人抖音账户进行更名。四是印发我局调整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文件,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由综合股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以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宣传室设在应急保障中心,由应急保障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管理、网络舆情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夯实落细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7日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我局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12月19日组织召开党委会,开展我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分析。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1号),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写入党委会议事制度。三是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惠应急党委〔2024〕13号)《中共惠安县应急局委员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惠应急党委〔2024〕14号),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四是3月18日组织召开我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我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8月16日,组织召开我局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暨廉政集体谈话,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廉洁自律承诺书》。

(2)针对“一岗双责”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将主要领导每年上1次专题廉政党课写入工作要点,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位;6月21日,党支部书记、局长颜文垚以《强化纪律责任意识 做干净担当应急干部》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专题廉政党课。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对班子成员往年述责述廉材料进行重新审核,对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责任领导修改;9月中下旬开展我局2024年度廉政提醒谈话,局党委书记对述责述廉材料中出现已废止《廉政准则》表述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8月16日,组织召开我局2024年度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暨廉政集体谈话,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廉洁自律承诺书》;9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制定《惠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完成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在中秋、国庆节前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案示警。

(3)针对党内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惠委办〔2023〕49号)要求,制定《惠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完成廉政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局领导加强对干部职工风险点排查情况审核,确保风险点排查到位。三是8月16日组织召开我局2024年度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暨廉政集体谈话,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廉洁自律承诺书》;在中秋、国庆节前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案示警。

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8月下旬起对县领导重要批示、本局日常重点工作等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更新工作进度,并对工作落后的股室、下属单位进行提醒通报。截至目前,共登记县领导重要批示13条、本局日常重点工作13条。二是《惠安县应急救援大队建设管理办法》和《惠安县县级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已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统一意见,形成送审稿。三是2024年1-9月份共启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3起,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成立事故调查组,螺阳“1.25”事故于2月6日成立调查组,4月3日完成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泉州市驰掣电梯科技有限公司“1.2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于2月8日成立调查组,5月28日完成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螺城“3.24”事故于4月8日成立调查组,8月6日完成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3起事故均在调查期限内完成,未出现逾期现象。

(2)针对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汇总我局负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并于9月30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转发泉州市应急局官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培训信息至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二是已按照政府办公开办年度任务分解完成2024年民意征集和互动知识库栏目更新工作。三是刊印举报奖励政策、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宣传小册子,并结合“双随机”执法、业务股室计划执法等执法检查工作在企业进行宣讲。

(3)针对形式主义犹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1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在发文、报送材料前严格自查,严把文字关,减少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二是重新印发《惠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惠应急〔2024〕67号),坚持实事求是,减少空话套话。三是截至10月12日,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已入围《拟免费开放“百馆千所”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清单》;截至目前,今年已接待社会公众参观11天12批次,比2023年全年增长200%。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销手续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惠应急〔2024〕69号),规范各类费用的报销流程等;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加强机关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严格履行各项审批制度。二是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应急救援领域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惠应急〔2024〕70号)、《应急救援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惠应急〔2024〕71号),明确事故调查组成员赴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调查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局专项资金列支。三是局机关组织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差旅费报销,对报支的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要求当事人退还整改,涉及人员已全部退还。地震办已要求其聘请的保洁员退还多发的卫生保洁费,并已制订《惠安县地震办公室财务报销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四是制订《惠安县地震办公室公务用车派车单》,指定专人负责公务派车,在允许派车区域方可进行派车。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应急救援领域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惠应急〔2024〕70号)、《应急救援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惠应急〔2024〕71号),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把关,对不属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支出不予列支,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列支。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1号),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写入党委会议事制度。二是局党委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9月11日党委会研究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奖金发放、推荐参加政府系统党委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和村“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等工作。

(2)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制度》(惠应急党委〔2024〕21号),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党委会共研究党建工作4项。二是9月11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和村“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成立领导小组等事宜;9月12日,印发我局成立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村“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并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加快推动应急管理站建设进度。10月9日,县领导蔡常务带队对我县应急管理站展开督导检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督导应急管理站建设进度,并邀请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挂钩领导莅惠指导建设。于7月10日向3个试点镇拨付市级物资采购补助资金36万;7月19日联合财政下拨县级配套资金150万。三个镇应急管理站及三个村“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现均已完成全部建设,于11月投入试运行。四是11月18-20日,派出检查组对镇级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及“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围绕镇级“八个有”建站标准、村级“五个有”建设标准对标对表逐项察看,对各镇应急管理站机构整合、机制建立、预案编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一一督导,对山霞镇、涂寨镇、辋川镇应急管理站及后洋村、南埔村、辋川村“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各镇村均较好完成建设。五是结合应急业务,于今年10月份牵头成立我县应急党员突击队,以应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紧急突发事件为组建重点,吸收本局、应急救援大队以及社会救援队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的45周岁以下的党员干部共9名参与。组织队员参加工作座谈会、2024年泉州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等,提升队伍综合能力和水平。

(3)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9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8月16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暨廉政集体谈话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廉洁自律承诺书》,通报近年来应急系统内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促进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1)针对支部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规则》(惠应急支委〔2024〕3号);规范建立支部活动台账,对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及时登记。二是按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三是党支部认真开展“海丝先锋”达标创星、党员“三诺”、“双报到”等工作,2024年,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针对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再次对主题教育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提升。二是党员领导于9月11日、10月25日、11月18日分别赴螺阳镇、净峰镇、黄塘镇省吟村,结合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党课;在本局开展《强化纪律责任意识 做干净担当应急干部》廉政党课及《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积极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三是9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直接以下属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工作汇报作为调研成果”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四是制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四下基层”活动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四下基层”活动。

(3)针对发展党员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10月15日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我局党支部2024-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24-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动员优秀年轻干部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今年以来共有2名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7月8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县直机关“学思想、强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我局支部今年下半年来确定发展对象1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规范建立新党员发展工作台账,严格审查相关材料。

3.关于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0月14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学习《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委办法〔2018〕24号)。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于12月对身份、编制与所选任岗位不相一致的相关股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并开展股级干部轮岗。

(2)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14日,在局工作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惠委办发〔2023〕13号)。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登记局机关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目前共有3名科级领导3本出入境证件存于县委组织部,共有13名干部职工22本出入境证件存于本局(含9本已过期的出入境证件)。三是严格落实全县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自查工作要求,于9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进行自查。41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及2位离退休干部2023年度以来均不存在因公/私出国(境)、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相关情况。

(3)针对基层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委办发〔2022〕9号),网格员队伍管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委政法委协同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归口指导。网格员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各项网格工作制度。二是已于2023年组织网格员进行专题教育培训,重点对智慧网格平台操作步骤、网格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流程、检查内容进行培训,确保网格员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检查能力;同时于2024年8月聘请专家录制培训视频并上传至培训系统,对网格员检查内页逐项进行讲解和说明,告诉网格员要“查什么”、“怎么查”,制作形成教学视频。充分发挥网格员力量,提升基层基础。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质效不高的问题

(1)针对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通过指挥平台引入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分项目数据并在指挥中心建设6套应急话机设备,并引入800余路镇村道路视频监控信号,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起到辅助指挥作用。已敦促东峻公司于8月完成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接入工作,目前运行良好。二是应急物资动态管理系统目前已在县应急局、县应急救援大队物资仓库进行试用,并根据试用中发现的问题迭代、更新、修复。

(2)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局务会成员事宜,将局党委委员及3个科级下属单位负责人列为局务会成员;制定印发《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事制度》(惠应急〔2024〕68号),进一步加强单位融合,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局主要领导加强对地震办等下属单位的工作领导;地震办积极参加局机关活动,主动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与交流;惠安县地震办被省地震局评为“2023年度全省县级防震减灾法治工作先进单位”。三是积极向上对接沟通,在我县绩效考评中,地震办作为应急局下属单位,不再单列考评,而是并入应急局统一考评。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10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惠应急〔2023〕56号),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规范采购流程。今年以来,大流量排水设备、安全生产月宣传品、防汛个人安全防护“五小件”和工作马甲等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采购各项工作。二是9月23日,进一步修订完善《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相关领域专家使用管理制度》(惠应急〔2024〕66号),对专家履职范围、使用申请、专家诚信从业承诺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三是11月4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服务内容细化明确,制定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工作绩效考核、聘任、解聘等相关规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无。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巡察工作要求仍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长期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运用。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不断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常态化工作氛围。落实“地毯式”整改要求,对还未完成整改的工作抓紧整改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有整改。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夯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强化对监管执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开展“三争”“三看四比”等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促进成果转化。坚持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解民忧办实事,推动惠安县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820000;通信地址:惠安县螺阳镇闽南建工大厦五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ajj@sina.com。

中共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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