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29 09:4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4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编办(含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分工。成立以办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主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带领全办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巡察县委编办(含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坚持每两周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7次。

(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深入剖析原因,寻找弊端根源,进一步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效。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全办干部作风转变,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惠安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运用新思想指导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入办务会、机关学习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范围,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使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全覆盖。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办务会学习5次,机关学习例会10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研讨3次。二是跟踪落实中小学教师人员结构调整。于8月30日向县教育局发送中学教师超编情况工作提醒函,建议其提出协同整改举措。制定2024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班生数核查工作方案,于10月上旬会同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对全县105所公办学校开展实地核查,为动态调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数打好基础。三是优化教育系统专任教师结构。探索事业编制周转使用,强化实行人员控制备案管理改革结果运用,统筹周转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周转解决教育系统结构性超编问题。

(2)针对学习宣传贯彻《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惠安机构编制”公众号开设《条例》学习专栏,共发布学习推送内容6期,在办机关文化长廊宣传屏持续滚动播放《条例》相关知识,利用开展“双随机”抽查、结对共建等机会开展《条例》宣传,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二是推进《条例》进党校。7月31日邀请市委编办科室负责人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全面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为题为全县副科班学员做专题授课。三是组织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文件选编》。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领域重要文件规定整合汇编成册,并分送至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抓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于6月25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开展机构编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惠安机构编制”微信公众号由专人管理维护,修订印发《惠安县委编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机关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和信息审批制度。三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5月20日组织办机关全体干部以《党员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责任落实》为主题开展专题培训会,6月9日开展《做好新媒体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6月23日召开《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

2.关于机构改革“助推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推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各领域工作发展变化,研究整合撤并事业单位,除中央明确保留的执法队伍外,其余撤销执法队伍均撤销。二是推动整合县体育中心、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职责,助推县域体育事业发展。三是根据省、市疾控改革工作进展,印发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三定”规定,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能。

(2)针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持续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清理规范乡镇机构挂牌,规范机构衔牌、岗位指引牌、标志标识牌等。乡镇议事协调机构全部取消。二是调优城市管理部门基层中队设置,根据工作实际,撤销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南工业园区执法中队,并明确撤销后该中队承担的非赋权事项职责归属。三是推动执法资源下沉乡镇,协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城南工业园区执法中队编外协管员额及人员移交属地管理,支撑其承接相关职能。

(3)针对统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理顺乡镇内部职责关系。推动螺城镇建立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协调配合机制,推行人员岗位管理,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事项落实。出台《关于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惠委编办〔2024〕29号),指导各镇发挥综合执法指挥协调中心作用,理顺乡镇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关系,构建多维立体网格化巡查体系。二是调优执法体制机制,2024年招聘法学专业执法人员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力量,镇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会同司法局、各县直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组织全县开展36场案件分析、13场赋权事项和11场平台应用培训会,累计培训450人次,解决“指导缺位”“业务不精”“互联不通”等问题。

3.关于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动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一件事”事项应用场景。会同县效能办、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单位,印发《体育健身一件事场景应用清单》,理顺相关部门关于体育健身场景预付式消费等事项的职责分工;会同县效能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各镇等单位,印发《“两违”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清单》,理顺县域“两违”监管事项职责分工;会同县效能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各镇等单位,制定《物业小区装饰装修一件事场景应用清单》,理顺物业小区监管事项职责分工。二是推动基层治理协同高效初见成效。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项目获评2024年全县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三等奖。

(2)针对协同推进“片区联合执法”改革工作合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会同司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研究出台《惠安县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12项配套制度,有力提升了片区工作管理质效。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经费,对6个成效较好的乡镇予以补助,有力推动了片区驻点及周边镇执法阵地建设,为联合执法提供基础保障。三是会同司法局指导各单位开展“线下+线上”协同执法3436件,目前片区联合执法情况位居全省第二。四是相关经验做法获《中国机构编制》、中国经济网、学习强国等8家主流媒体和《福建改革情况》《泉州要讯专刊》等省市内部刊物刊发推广。

4.关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等开展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分两批次调整19个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累计动态调整权责事项1333项,均已在惠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384项。二是完成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各镇权责清单“一单五表”所涉及权责事项3301项进行逐一比对修订,聚焦民政、卫健、农业农村等19个领域,对照2020年已公布清单内容,涉及需调整修订事项共1576项。目前已印发《关于调整惠安县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惠委编办〔2024〕40号),并在惠安县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

(2)针对监督抓手“悬而不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惠安县乡镇综合执法考核指标评估细则》《惠安县乡镇赋权事项承接情况表》,设置5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于8月份会同司法局采取细则评分、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督促整改等措施,对全县12个乡镇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工作,系统分析各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专题评估报告1份,并会同司法局以“一体化”工作专班月报形式,通报各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排名情况,此次评估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察访核验评分的参考依据。二是贯彻落实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人员备案管理制度执行。

(3)针对机构编制监督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健全教育系统学校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制度。规范各类公办学校使用校级领导职数有关事项,要求使用校级领导职数前,应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夯实落细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相关要求,6月25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并研究制定《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闽委办发〔2016〕56号),个别班子成员重新撰写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梳理7大方面共40个党风廉政责任,将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细化为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内容。支部书记6月份开讲廉政党课1次,有效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促学作用。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制定《中共惠安县委编办“三必谈”制度》,按照分级负责、“一岗双责”要求,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确保谈心谈话全覆盖。强调重要节点廉政教育提醒,在中秋国庆、股级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召开廉政谈话会议,做好日常廉政提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对编办的出差审批、公差报销、公务派车、节假日值班值守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均已完成整改。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全办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共排查风险点98个,其中高风险9个,中风险33个。发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的审核把关,确保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风险点排查无遗漏。建立廉政风险定期排查机制,每年组织全办重新梳理、排查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隐患,干部岗位调整、人事变动等及时更新。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存在“机关化”倾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领域调整优化机构编制事项的需求,组织调研组到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实地走访,调研诉求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核增事业编制需求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从依法依规、机构履职、历史沿革、动态平衡等方面,合理评估调优机构编制事项需求,向县委编委提出工作建议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有力助推全县平安建设、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制定2024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班生数核查工作方案,于10月上旬会同教育、财政、人社对全县105所学校开展实地核查工作,重新核定中小学校校级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5%以上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第二季度已抽查10家事业单位。于10月上旬结合教育核编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20家事业单位。截止到10月底共抽查30家,抽查率已达7.9%。

(2)针对调研工作不够务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四位一体”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修改,纠正错误表述,8月19日分管领导针对《“四位一体”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县委编办会同司法局于6至8月深入12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根据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撰写调研文章《惠安县乡镇综合执法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调研评估报告》,提出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意见建议。

(3)针对学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年度学习计划,已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工作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等精神列入学习计划。于9月23日至27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并组织专题研讨。重新撰写相关学习研讨材料,纠正错误表述,8月19日分管领导针对学习研讨材料质量不佳问题与相关同志进行谈心谈话。修订《机关工作制度》,明确材料审阅制度。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报销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编办《财务管理制度》中有关单据审批的规定和编办支出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办干部进行学习,要求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要加强审核把关,避免今后出现违规情况。对今年来相关财务票据进行自查,未发现资料不齐全情况。于9月19日召开财务业务培训暨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邀请我县国库支付中心干部就公务用车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等内容作培训,并通报了福建省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惠安县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会后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负责人就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谈心谈话。

(2)针对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存在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及时追缴违规报领的款项。落实谈话警示,9月19日组织开展财务违规违纪行为警示教育,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负责人还进行了谈心谈话。

(3)针对公务派车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存在公务派车把关不严格的现象,及时追缴违规报领的款项。严格执行公务派车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由综合股、财务人员加强对公务派车管理的审核把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9月份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涉及党建的工作事项均列入办务会研究。主动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按规定程序于9月份顺利完成党代表选举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记录。根据实际落实情况对2022、2023年的《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修改。

(2)针对机关党建特色亮点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9月份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专题研究特色党建工作。强化党业融合促进,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目前已落地体育、“两违”和物业小区三个应用领域,《激活“红色动能”助推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党建项目获2024年度惠安县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竞赛三等奖。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内容,严明纪律规矩。班子成员于8月15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真诚沟通,消除顾虑,增进共识,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强化会前材料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会前分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于9月13日顺利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自我剖析动真碰硬,互相批评红脸出汗,达到预期效果。

(2)针对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由专人负责做好收缴登记,学习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确保按时足额缴纳。针对党费尾数“抹零”现象,9月初重新核算全体党员党费应缴金额,并上报党群系统党委审批报备,对于“抹零”导致的少缴党费已于10月份补缴。针对党务公开问题,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等形成《中共惠安县委编办党务公开目录》,并在例会上组织学习,对于目录范围内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党务公开栏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

3.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编外人员规模。会同财政部门,梳理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数量,制定印发《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健全编外人员日常管理机制。

(2)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规范办务会流程,制定《惠安县委编办办务会议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把会议议程审核关,股岗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汇报材料,做好事前沟通工作,填写《办务会议题建议表》,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针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均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现有的岗位进行调整,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培养复合型干部。截至9月底,本年度已进行了3人次的岗位调整,岗位调整涉及3个股室。开展“薪火相传·携手同行”师徒结对活动,对我办三年内新录用干部开展为期一年的“一对一”帮带,结成师徒3对,助力青年干部成长。加强基层历练,已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乡镇基层交流挂职,交流时间为期1年,通过基层挂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工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办干部参加登记管理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已有7人通过专业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理顺农村宅基地职责关系。经实地调研了解,根据《县政府农村宅基地专题会议纪要》(〔2020〕37号)、《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精神,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职责相关问题已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已于2021年6月完成职责过渡衔接工作,2023年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明确农业农村、资源、住建、城管、财政、水利、各镇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有效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推县域乡村振兴。针对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等问题,采取“调研+调查”方式,抓好有关单位内设机构规范设置,并持续抓好动态跟踪。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成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等4个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明确责任分工,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关于整改长效长治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责任重点整改。针对上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班子成员齐上阵,把遗留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按流程和时限要求,坚持每两周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召开7次会议。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完善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工作制度,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凝聚力量。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阶段特征,增强“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抓工作落实的政治职责紧紧抓在手上,以巡察整改为牵引,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注重整改成果运用。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对整改工作中解决的每一个问题,都坚持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又深入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和矛盾,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整改成果体现到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发展上来。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发挥制度作用;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规范完善,着力加强重点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管,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单位内部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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