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委巡察组向十四届县委第八轮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5-06 10:2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下旬,县委巡察组分别对螺城镇、东桥镇、辋川镇、县信访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5年4月10日,县委书记庄稼祥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意见,对做好巡察整改及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指出,各巡察组紧扣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各单位和镇村工作特点,持续拓宽监督渠道,指出了一些管党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助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会议强调,要聚焦国企巡察新任务,着眼“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要聚焦全面覆盖总目标,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特点,综合运用好既有巡察“人才库”,创新巡察监督方式,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完善“纪巡审”联动监督机制,围绕“国之大者”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要聚焦整改销号成绩单,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整改情况较不理想的单位,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持续推进源头治理,促进标本兼治。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问题整改提出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辋川镇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聚力赋能乡村振兴不够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有差距,指导“和美乡村”建设有待加强;打造宜居宜业现代港口新城镇存在短板,推动招商落地不够有力,实施项目创优不够深入,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不佳;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有差距,防范化解信访矛盾措施乏力,“两违”综合整治效果不佳,物业管理提升推进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不严实,警示教育“触角延伸”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工程项目重建轻管,工作作风不严实,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主动;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监管成效不明显,村级监督“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严,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有短板;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专项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攻坚克难推动力不强,议事决策不规范;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统筹谋划不够,机关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村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才引育成效不明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非公党建整体水平不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村级整改不力,镇纪委监督检查力度不足。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信访局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氛围不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还有差距,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力度不足,信访工作法治化不够到位,信访基础业务不够扎实;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存在短板,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不充分,信访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探索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主体责任未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廉政建设重表面轻实效;“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未树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打造营商环境“信访绿道”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内控制度薄弱,财务报支手续不规范。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开拓创新精神不足,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选拔推荐不规范;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螺城镇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发达镇发展后劲不足,新旧动能转化不够有力,产业结构优化不明显,商贸服务业发展步伐不快,抓招商抓服务成效不佳,盘活资源资产主动性不强;新型城镇化建设“龙头”作用不够凸显,“品质螺城”打造力度不够,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需提升,城乡统筹发展不够协调;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还有差距,物业管理存在短板,“强基促稳”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还有薄弱环节,土地“两违”管控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作用发挥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镇属企业监管不到位,“村财镇管”制度执行不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谋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淡化,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开展党建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履行干部队伍建设责任不够有力,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社区(村)干部队伍战斗力弱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整改长效机制执行有差距。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信访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培塑志愿服务精神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助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成效不够明显,政策宣传不够及时深入,信息化建设步伐不快;营造尊重尊崇军人氛围不浓,弘扬英烈精神力度不够,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需提升;“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力度不够;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有待加强,领导班子破解难题思路不够开阔,干部队伍管理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员“三诺”工作不扎实,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东桥镇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不足,谋划发展意识不强,招商引资思路不宽,经济发展动能不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全面不深入,党组织“火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引领村级“造血”能力较差,推进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有差距;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短板,“两违”、卫片图斑整改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意识不足,信访维稳工作仍需加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推动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力度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夯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镇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靠前监督意识不强,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村级工程管理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镇村干部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机关效能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民主议事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四风”问题纠治不够彻底。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头雁效应”不明显,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主责意识弱化,党建重点工作成效不佳,非公党建工作抓得不实。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履行“依法治县办”职能不充分,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推动新时代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不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经常,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到位,落实普法宣传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扎实,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不高;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防范化解维稳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力度不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弱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管控有不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主体责任未夯实落细,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差旅费报支审批不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争优创先意识不强,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员发展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交流轮岗不足,指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力,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落实巡察整改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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