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潘厝村支部委员会原书记、潘厝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叶雪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1-20 10:00

日前,惠安县纪委监委对中共潘厝村支部委员会书记、潘厝村民委员会主任叶雪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雪红身为党员干部,故意销毁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通过暗箱操作承包村集体工程谋取私利;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现金、挪用村集体资金;在受行政机关委托从事公务或协助行政机关从事公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

叶雪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职务侵占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惠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雪红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东岭镇第十三届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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