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4月下旬开始,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含县地震办、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利局党组(含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度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时间45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单位巡察。
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4月下旬开始,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含县地震办、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利局党组(含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度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时间45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单位巡察。
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版权所有 中共惠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安县监察委员会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288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