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惠安县委第六轮第二批(含专项)巡察工作公告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06 10:0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4月下旬开始,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含县地震办、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利局党组(含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度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时间45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单位巡察。

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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