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委巡察组向十四届县委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7-13 16: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上旬至2023年4月下旬,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党组、县科技局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含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统计局党组、县档案馆、县工信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3年6月28日,县委书记王春雷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意见,对做好巡察整改及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王春雷强调,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政治巡察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围绕“三个聚焦”,“严、准、实、稳”查找政治偏差。要强化成果运用要求,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纪委监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职责和巡察办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健全完善巡察整改督导会商约谈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围绕提质增效目标,突出选优配强,强化巡察人才保障,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教育整顿进一步严明队伍管理,突出贯通融合,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各类监督的统筹衔接、协调协作,打造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问题整改提出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重要论述有偏差,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不够到位,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不足,促进建筑业创新转型发展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履行监管职责存在薄弱环节;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干部“中梗阻”现象,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回应群众关切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不规范;主责意识不强,抓党建不严不实;党管干部原则坚守不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弱化,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科技局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不够有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见效有差距,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主体力度不大,创新平台及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滞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科技计划项目培育不足,科技项目和资金跟踪监管不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履行不严不实。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含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先行”等重要论述有差距,畅通内外联系、助力新枢纽扩容推进不够,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履行交通运输行业主管职能有差距,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力度不足。物流行业监管、汽车维修、驾培等领域部分职能虚化弱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改进工作作风不够有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效不够显著,道路常态化管养抓得不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不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审慎用权开展执法工作存在偏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格,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统计局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资政作用发挥不足,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不够到位。履行统计职能职责有短板,分析研判质量不高,统计执法不够规范,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巡察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抓得不牢;持续纠治作风偏差不够有力,机关化倾向较为突出,靠前服务企业群众意识不强,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到位;抓好统计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规范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存在差距。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档案馆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指示精神有差距,履行“管档、守史、服务”职责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推进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作风不够严谨务实,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组织总揽全局的作用弱化,局馆职能衔接不够顺畅,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短板,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工信商务局党组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传承“晋江经验”激发比拼赶超力度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促进工业发展“加法”不够扎实,淘汰落后产能“减法”相对滞后,创新驱动引领“乘法”效应释放不充分,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有短板,挖掘实体企业外贸增长潜力不足,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够,攻坚克难韧劲不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创优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有差距,履行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有缺失,风险管控意识淡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到位;党建责任“牛鼻子”抓得不牢,干部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严实。

【责任编辑:周旋洁】

版权所有 中共惠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安县监察委员会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28878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029号

邮箱:haxjwxj@163.com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技术支持: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