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18 10:00

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5月26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城镇联社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系统党委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8月3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系统党委反馈意见后,县城联社系统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先后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5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会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8月31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系统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典型问题案例的通报文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极端重要的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会上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项共41个问题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确保一件件落实、一条条兑现。

(二)加强领导,精心统筹

系统党委接到反馈意见后,马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8月31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巡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接县委巡察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自上而下统筹全系统巡察工作,为巡察整改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9月6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初稿,进一步明确责任人、任务和时限,责成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整改工作。9月15日和9月22日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稳妥有序推动整改工作。9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审核把关整改成效,跟踪整改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要求相关责任人分析原因,完善措施。10月13日和10月28日分别召开2次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各责任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情况作出工作指导,要求各股室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抓好各种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11月9日下午,在巡察二组组织开展对我系统党委巡察整改进度检查工作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对巡察二组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逐条分解任务,对尚未整改完成的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针对性细化整改措施。

(四)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在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的同时,县城联社系统党委立足长远,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以这次整改为契机,着力在完善各项机制和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在主要领导的牵头指导下,先后制定完善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制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调研工作机制》《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学习纪律制度》《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企业财务定期检查制度》《关于二轻集体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规范下属集体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规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加强下属集体企业资金管理的规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惠安县二轻集体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办法》《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社务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规定;完善修订《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廉政谈话制度》《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三会一课”制度》《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挂钩联系制度》《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4项规章制度;下属皮塑厂党支部建立完善《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厂务、财务公开制度》,渔具厂党支部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通过把规章制度贯穿落实到党的各项工作中,促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我县城镇集体企业和工艺美术行业稳定发展,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的转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浮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组织机关例会专题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晋江经验”、安全生产、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和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香港回归25周年大会、省部级专题研讨班等重要讲话精神,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题研讨10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城联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集体观看或自行观看等形式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直播,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城联委〔2022〕37号),12月8日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为城联社党员干部开展《风正扬帆当有为 踔厉奋发谱新篇》专题宣讲。三是制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学习纪律制度》,将学习纪律情况与党员年底民主评议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严格检查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等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四是对涉及心得体会文章抄袭的人员谈话批评1人次,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出现。已组织开展专题研讨10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城联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集体观看或自行观看等形式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直播,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城联委〔2022〕37号),12月8日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为城联社党员干部开展《风正扬帆当有为 踔厉奋发谱新篇》专题宣讲。三是制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党委学习纪律制度》,将学习纪律情况与党员年底民主评议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严格检查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等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四是对涉及心得体会文章抄袭的人员谈话批评1人次,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安排方案》(惠城联委〔2022〕16号),将县委、县政府对雕艺行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9月13日组织学习2022年我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石雕行业的年度工作要求,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从产业多元融合、“石粉尘”污染防治、雕艺展会赛事、雕艺品牌建设、雕艺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三是10月13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围绕“两个确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及服务城镇集体企业和工艺美术行业等单位工作职能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3)针对主题教育实效性不强,党员领导干部调研与党课相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党课宣讲相结合,5名党委委员于11月3日至14日期间,分别对下属4个挂钩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5次。二是结合“千名干部走千企”活动,开展“关于加快雕艺产业复合型人才策略研究”课题调研工作,10月28日上午召集相关部门、部分雕艺大师,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及雕艺大师意见建议,11月30日完成《加快雕艺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策略研究》调研报告,12月5日修改完善并上报县委办。

2.关于指导服务集体企业职能弱化的问题

(1)针对推动集体企业改革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全文,加强对下属集体企业管理研究,成立惠安县二轻系统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产权办证、档案整理、资产监督等5个职能工作小组。二是委托福建省中惠双桥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集体企业开展财务审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经过财务审计和固定资产清查,现已完成17家财务审计(其中13家有企业资产的已出报告,4家无资产的企业无报告)。对未改制的7家企业在清查资产建档后开展“一厂一策”分类指导,从二轻集体企业实际出发,皮塑厂、渔具厂以剩余安全的固定资产进行租赁,以租赁收益补助下岗职工缴交社保、医保,慰问困难职工;文化用品厂以场地和固定资产进行租赁,争取收益最大化,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塑料厂以剩余安全的固定资产进行租赁,对有安全隐患的固定资产(厂房)在资产评估证据保全下,予以拆除后以场地租赁方式,创新企业收入,盘活企业资产;石雕厂争取在资产纠纷诉讼审判后,再将剩余资产进行租赁;塑料制品三厂拟与泉港区涂岭镇沟通采取政府收储,争取解决跨区异地管理的资产安全问题。

(2)针对探索集体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带队深入调研。深入下属企业,认真核查各企业现存资金、资产租赁情况、挖掘剩余资产。二是沟通协调盘活资产。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引导企业与银行对接,盘活闲置资金,已组织闲置资产较多的企业将闲置资金分短期、中期、长期三类从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存款,进一步增加企业资金收益。三是拓展探索盘活资产。对下属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闲置固定资产探索新的创收模式。

3.关于集体企业资产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历史原因,二轻集体企业部分土地、房产存在没办证的情况,城联社领导结合系统实际,召开系统企业负责人会议,成立惠安县二轻系统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福建省中惠双桥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集体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核实、测量,目前17家集体企业已全部核实完毕。二是通过开展集体企业资产清查,理顺各企业资产权属,进一步加强资产和人员管理,拟报请二轻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相关土地证办理问题。

(2)针对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8月2日发送《关于商请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协助做好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函》(惠城联函〔2022〕5号)、《关于商请泉港区涂岭镇下炉村委会协助做好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函》(惠城联函〔2022〕6号)至泉港区涂岭镇和涂岭镇下炉村委会,8月3日城镇联社副主任带队到涂岭镇政府现场协商,11月10日发送《关于商请净峰镇人民政府协助解决群众侵占集体企业财产的函》,请求涂岭镇政府和净峰镇政府协助解决群众侵占集体资产。后续将继续与涂岭镇、净峰镇协调相关问题。

(3)针对资产租赁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组织人手以及协同县相关部门执法队伍现场制止。二是针对(停车场)投资方在建设过程中违反与县综合食品厂签订的合同条款,擅自在停车场里改变承租用途搭盖店面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三是在系统企业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开展规范合同执行的警示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全面梳理系统各企业相关合同协议的条款问题,与律师探讨系统各企业资产在租赁运营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细节,为今后企业资产租赁进行相关法律指导。五是按照西苑片区拆迁指挥部要求配合完成征迁工作,系统下属企业县综合食品厂、服装厂已全部完成拆迁预签约工作。

(4)针对财务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企业存在公私备用金混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1日组织开展针对集体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初步制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加强下属集体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已规范要求企业出租货币收入全部进入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已改制企业收入、支出全部由二轻改制专户(二轻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代收支及记账。三是11月19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对该企业留守人员备用金混用问题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4.关于推动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不够的问题

(1)针对服务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我县工艺美术行业实际情况,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结合干部走千企活动,走访全县中国工艺美术大师4人,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20人和部分雕艺企业,征求对新形势下我县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制定《惠安县工艺美术行业“十四五”规划》,引导雕艺企业建设品牌文化,提升产品附加值。

(2)针对雕艺人才培养断层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制定我县雕艺人才扶持政策。于8月4日召集县直相关部门及部分雕艺企业召开产业扶持政策研讨会,完成《惠安县进一步推动石雕(雕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经过2轮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17条,目前正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二是组织开展“雕艺进校园”活动。5月12日在山霞中心小学举行“雕艺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5月16日制定《关于印发<惠安县雕艺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惠城联〔2022〕21号)文件,通过系列活动,对我县小学生从小熏陶雕刻技艺。三是与高等美术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训培养。今年来我单位重点培养35周岁以下雕艺行业从业人员,已完成惠安雕艺人才高级研修班、数字雕刻培训、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2年“石善班”、石雕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推动定向培养和培训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实用性复合型人才160余人。四是推动3D技术应用、雕艺人才高级研究班等常态化开展,积极开展惠安县石雕高技能人才培训班、泉州市石雕行业数字雕刻岗位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打造适应新时代的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3)针对雕艺大师工作室重建轻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印发惠安县雕艺大师工作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城联〔2022〕32号),明确考核对象、内容、程序、机制、考核结果等步骤开展自查和现场检查工作。二是从10月13日至11月30日组织对全县81家雕艺大师工作室开展“回头看”检查,共评出15个优秀工作室,占18.52%;40个良好工作室,占49.38%;合格工作室26个,占32.10%。三是常态化开展大师工作室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每2年进行1次集中考核,平时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促进雕艺大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针对助推石雕行业转型提升的政策保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各乡镇业务负责人沟通,严格按照申请和批复时间节点,缩短石雕企业转型提升补助申请材料审批时长。二是目前转型提升补助政策中,各乡镇上报补助申请已全部兑现完毕。三是与相关学院专家协商编制我县石雕行业发展规划,9月15日在有志石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县石雕产业规划编制碰头会,县工信商务局、石雕各行业协会、部分工艺美术大师及相关学院专家共同讨论规划编制思路,后续将委托县石雕石材协会进一步做好我县石雕产业规划编制工作。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6日至29日对下属三塑厂、石雕厂、洛塑厂、皮塑厂、渔具厂等5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13处,各企业立查立改,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已将2019年至2021年7月安全生产检查材料补齐整理到位,加强档案管理,形成一企一档。三是指导下属企业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四是主要领导分别于7月11日和11月1日前往服装厂和洛塑厂督促指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服装厂已关闭安全隐患房屋,2022年11月17日洛塑厂将原办公室贴封条封闭并搬至新装修的办公场所办公。

(2)针对企业职工维稳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信访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信访工作格局,确保群众的来信来访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信访分析研判,在每周例会上常态化分析信访工作任务,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释访息访力度,进一步与职工沟通交流,稳定情绪。

(3)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该问题成立惠安县二轻系统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产权办证、档案整理、资产监督等5个职能工作小组。二是就系统下属三塑厂土地被侵占问题,于8月份向泉港区涂岭镇政府和涂岭镇下炉村委会发函商请协助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在与三塑厂属地所在镇、村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中。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八个纳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2021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形成惯例。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召开党委会严格要求各党委委员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写进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由党建办严格把关。三是在今年七一系列活动期间,党委书记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题为城联社系统党员干部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培训,12月8日邀请县委党校庄锡兰老师以《做一个思想清醒的人》为题为城联社系统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销“惠安雕艺”微信公众号,并搭建官方新媒体平台,已重新申请“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微信公众订阅号。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网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并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由工美办及办公室负责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双层事前审核,分管副主任核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格局,目前已通过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微信公众订阅号发布13篇信息。

(3)针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研判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检查清单,11月初对下属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就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导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9月13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深入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加大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力度,立足系统实际,从职工思想动态、网络舆情、宣传运营、监督检查、舆情监督等5方面深入查找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实的问题

(1)针对调查研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制定调研工作机制,明确调查研究各项流程,推动班子成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二是结合“千名干部走千企”活动,开展“关于加快雕艺产业复合型人才策略研究”课题调研工作,于10月28日上午召集相关部门、部分雕艺大师,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及雕艺大师意见建议,11月底完成《加快雕艺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策略研究》调研报告,12月初修改完善并上报县委办。

(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系统全盘考虑,梳理下属五金厂、皮塑厂、工艺厂、机修厂、二塑厂、洛塑厂、渔具厂、石雕厂等企业未参加社保人员名单,其中劳动局招工412人(含补员),二轻局自主招工491人,共计903人。二是贯彻积极主动为民办实事的靠前工作精神,通过会议强调、电话通知、实地座谈等形式,指导下属企业提前梳理2023年度的老年生活保障金办理准备工作。三是尽力争取县政府政策支持,与县人社局、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深落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6月28日组织参观中共德化支部旧址并重温入党誓词,8月11日组织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浴血誓言》,10月11日组织参观螺阳镇大锦水博物馆,11月16日组织城联社系统党员干部参观张岳家庙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通过载体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树牢廉政底线。二是12月8日召开城联社系统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对我系统近期发生的2起反面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开展身边人身边事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城联社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重,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三是于7月28日与9月27日分别开展廉政警示专题会议,通过传达学习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不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预防性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督促纠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修订《廉政谈话制度》,在第八条第二点中添加“谈话前应明确谈话内容,谈话中被谈话人应就谈话内容作出表态发言,谈话后应及时填写廉政谈话记录本,并要求谈话对象核实签字”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谈话程序和谈话要求。二是在党委会上强调述责述廉工作要求,由党委书记提前统一把关党委班子述责述廉工作报告,对内容不符合述责述廉报告要求且内容空泛、述责不到位、抄袭雷同等情况进行严肃批评并退回撰写。三是已于11月全部完成廉政谈话工作,共计组织开展廉政谈话20次。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系统各领域廉政风险点,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68项,并针对性制定具体防控措施70余条。二是指导下属皮塑厂、渔具厂、洛塑厂、二塑厂、三塑厂等11家企业结合各实际情况,从职工稳定、安全生产、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和房屋租赁等方面深入排查企业廉政风险防控点33项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33条。三是根据班子人事变动,根据班子人员工作岗位调动及时动态开展相关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两节期间,组织观看省纪委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传达2起县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通过警示教育,达到以警促廉作用,消除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思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2022年我组对县城联社及下属集体企业,函询1人、立案1人、诫勉谈话2人。同时督促县城联社党委对相关留守人员存在备用金混用问题进行核查核实并进行处理,要求县城联社结合警示教育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定时追踪,督促落实。县城联社成立了二轻系统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和固定资产清查,现已完成17家财务审计、17家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县城联社对未改制的7家企业在清查资产建档后,将以盘活资产、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开展“一厂一策”分类指导。针对开展集体企业资产闲置资金盘活工作,县城联社组织了县皮塑厂、县文化用品厂、洛塑厂等3家企业将闲置资金由活期存款转存为定期存款,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收益。在盘活剩余闲置固定资产上,将继续拓展探索。三是把握节点,督促推进。9月份,县城联社对集体企业财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并制定了《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加强下属集体企业资金管理的制度》。同时以规范货币收入为出发点,对出租企业的货币收入提出了规范要求。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两岸交流展接待餐费用是按县政府接待方案开展。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接待陪餐人数,严禁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财务报销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2021年4月超标准报销2名干部赴福州参加第56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住宿费,已于9月28日按规定退回存入国库。今后将严格执行出差费用标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认真梳理历史挂账,有的已近三十年,已逐渐对挂账应收和应付的15年以上且已没有单位部分呆账坏账进行研究核销,其他部分历年挂账应收和应付呆账坏账往来的款项,逐年进行部分核销,今后将定期开展往来款对账,及时清理,尽量减少挂账现象。

(4)针对坐支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21日组织对下属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规范现金收支业务培训,下发《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加强下属城镇集体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就规范货币资金收入管理、货币资金支出管理、税费缴交管理等三方面进一步规范要求,今后将规范收支两条线,不再出现坐支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总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议事决策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9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城联社社务会作为城联社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关于设立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社务会的请示》。二是制定《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社务会议事规则》,并在会议上强调规范会议记录工作要求。三是重新修订《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推进系统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针对股级干部任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31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按照组织程序研究调整任用股室负责人事宜。二是单位下属股室只有办公室与资财股,因财务工作需专业知识,而办公室主任专业方向为中文,无相关财务知识,基于现任城镇联社办公室主任一职短时间无合适人选,今后将加大培养后备队伍人选力度。

(3)针对编外人员聘用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聘用请示上报政府四部门等待研究确认。二是组织城镇联社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实施办法,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三是严格规范招聘行为,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严抓严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出差报备的审批工作,规定超时不予补办报备手续,杜绝出差未及时报备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于10月24日下午重温《出勤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的学习,重新调整机关考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强化对机关效能考勤工作的严格管理,形成每月相关领导审核和通报当月机关考勤情况,年终汇总列入个人绩效考评内容的工作机制。三是对2021年4月迟到次数较多职工开展批评教育2人次。

(2)针对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1日组织集中开展针对集体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企业留守负责人工作岗位培训。二是研究出台《惠安县二轻集体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二轻集体企业留守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从制度上规范管理下属企业留守人员。三是研究对于企业留守人员超龄老化问题的解决办法,确定采取以老带少、逐步过渡的稳妥方案。四是根据企业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企业资产分类指导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意见和企业留守工作特点,本着节约开支,便于工作的原则,分别于7月29日、9月28日及11月16日3次前往皮塑厂了解情况,确定在县皮塑厂腾出办公室作为无实际固定资产的城关集体企业留守办公场所,如西苑片区的综合食品厂、服装厂等办公地点,待企业分流安置职工条件成熟时再予以解散取缔。目前综合食品厂、服装厂企业留守办公室已启用,并严格规范留守人员每日按时签到上班,履行企业留守工作,担负为职工服务的工作。

(3)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下派企业人员行为,加强对下派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下派人员既要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又要执行《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留守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工作要求。二是认真履行下派企业工作的职责,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运营管理好集体企业资产为企业、职工服务。三是严格执行企业日签到、月报告的考勤管理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工作内容。四是9月21日举办企业留守人员工作培训班,提升企业留守人员业务素质。五是对其在企业职责管理的过失问题,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处理后,系统党委于2023年1月16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二类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7月28日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专题培训会,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传达学习会,12月8日组织开展基层党务知识培训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及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提升下属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优化基层党组织配置,因石雕厂无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组织党员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经石雕厂党支部请示和党委会研究后撤销石雕厂党支部,进一步整合提升了下属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2)针对下属企业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建强党支部队伍。以今年党支部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配齐配强下属4个党支部班子队伍,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基层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得到增强。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7月28日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专题培训会,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传达学习会,12月8日组织开展基层党务知识培训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及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

4.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委会上严格要求各党委委员前往各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开门见山地谈意见、摆问题,严肃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二是把组织生活会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党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党支部将给予通报批评。三是12月8日组织开展基层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培训组织生活会各项程序步骤,要求各党支部年底组织生活会上必须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将把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组织生活会的重点内容。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作进一步完善,明确要求下属各党支部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个月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工作,每个月召开1次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每季度结合自身实际召开1次支部大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下属党支部书记就“三会一课”工作进一步作出工作强调。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结合系统党建工作督查,于11月3日与11月8日分别督察县皮塑厂和县渔具厂“三会一课”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3个记录不规范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并要求整改到位。三是12月8日组织召开基层党务知识培训会,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重点培训。

(3)针对党支部换届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健全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对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纠正,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谨规范。二是加强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专题培训会,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明晰换届选举程序。三是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督导。对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届前检查准备情况,届中检查流程开展情况,今年7月至8月,在系统党委指导下,下属4个党支部已严格按程序规范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9月21日组织集中开展针对集体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中,要求下属党支部规范党费收缴计算方式必须遵循党员党费收缴中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党费收缴足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接收移交的问题线索1件,已办结1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4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推动集体企业改革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指导集体企业深化改革上主动作为不足,存在“等靠”思想,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不够,直属、下属18家企业中,仍有7家未改制。

未整改原因:因改制工作中安置企业职工所需资金较多,7家未改制企业目前尚不具备改制条件。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清查情况针对二轻集体资产实际情况,加强集体资产分类指导,拓展思路,增加盘活闲置资产,学习借鉴好的集体资产盘活思路,寻找新的合作开发渠道,对有条件企业加强引导,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资产收益。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针对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18家企业中,有9家产权不清;15处土地中,无土地证有9处,占比60.00%;43处房产中,无房产证有18处,占比41.86%。

未整改原因:目前已基本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因工作量较为繁重,无法短时间全部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对企业资产监管力度,根据福建省中惠双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资产基础资料收集登记核实工作情况,建账造册,摸清底子,在县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审查报告,指导企业规范建档,在明晰适用范围、界定各项资产使用分类边界,夯实单位基础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协助有条件办理土地证的企业进行办理。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针对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未整改原因:该问题属跨区域历史遗留问题。因县二塑厂厂区位于净峰镇墩中村,无土地证,已向净峰镇政府发出协助解决群众侵占集体资产的函,并与该镇政府协商解决方案。县三塑厂因在泉港区,已向泉港区涂岭镇政府发出要求协助解决群众侵占集体资产的函,正在协商解决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前往泉港协调三塑厂问题,同时尽力争取与净峰镇政府协商解决土地办证及收储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整改原因: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且存在不同地域管理因素,因当年留守人员已去世多年且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无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导致以往租金无法起诉追缴。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该问题成立惠安县二轻系统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产权办证、档案整理、资产监督等5个职能工作小组。通过开展集体企业资产清查,理顺各企业资产权属,报请召开二轻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小组会议,协调相关土地证的办理。二是就我系统下属三塑厂土地侵占问题,加强与三塑厂属地所在镇政府、属地村的沟通协调争取妥善解决处理好三塑厂土地侵占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针对助推石雕行业转型提升的政策保障不够的问题

未整改原因: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周期长、工作量大,无法短时间内整改完成,且第三方初步方案不符合我县实际情况,方案可操作性不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委托县石雕石材协会进一步做好我县石雕产业规划编制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82231;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二轻大厦3楼办公室,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erqing231@163.com。

中共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系统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版权所有 中共惠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安县监察委员会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28878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029号

邮箱:haxjwxj@163.com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技术支持: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