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2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迅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2022年4月12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启动整改工作,2022年4月20日上午,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局党组一致认为,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要求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各镇资源所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地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提高抓整改落实的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魂铭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许魂铭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局党组成员陈汉文、卢雪娇、谢森玺、黄斌阳、陈玲玲同志及列席成员蔡永航、黄晓峰同志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整改工作,带领分管股室、下属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三)研究细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秉着敢担当、不回避、不退缩的原则,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具体细化为3个方面141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坚持统筹结合,推动整改落实。将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关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强化建章立制,及时修订完善机关效能、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整改成果运用转化,使巡察整改出成果、见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本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局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坚持做到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带头授课。二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通过“每周一学”“学习强国”、讲座等多种途径开展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学深学透,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目前已集中学习14次,同时在疫情期间通过“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坚持理论学习,做到学习内容不减,学习效果不降,达到了理论学习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三是完善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中心学习机制,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重要精神学习贯彻进行强调部署,会前印发干部学习资料,会后形成会议记录,保证了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及对自然资源领域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工作落实为导向,通过开展党组会、中心组集中研讨会等方式传达学习,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意见,积极谋划落实实招,做到学有所悟、悟有所践、践有所效。
2.关于履行自然资源监督管理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违法占地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惠安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图斑整改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与检察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结合部、省卫片执法工作,并按省、市整改处置要求全部处置到位。今后进一步结合“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充分运用卫片执法手段,倒查“两违”日常巡查监管情况,督促乡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2)针对“海域使用监管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今年年初我局研究并提出海域监管的工作意见并下发各沿海乡镇执行,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以来未有新增违法养殖用海。二是为提高海域使用监管水平,实现我县海域海岛管理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我局与自然资源部厦门海洋中心进行深入交流,形成共建“惠安县海洋自然资源监管体系”初步合作,厦门海洋中心作为我县海域海岛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支撑单位,将极大提升我县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三是2021年以来对海域使用金的征缴都及时到位,今后对应缴海域使用金的海域使用权人,协同税务部门提前告知。
(3)针对“土地资源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及临时用地所在镇政府于4月26-28日对截至2021年12月还有6宗未完成复垦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关于临时用地期满后复垦情况的通报》,其中3宗已复垦完成并通过复垦验收;3宗复垦期限尚未到期。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会同螺阳镇政府对螺阳镇后田养老服务站强制停电,将生产加工设备和原材料搬离腾空,消除改变用途的情况,并督促螺阳镇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同时,我局已将其违法续建的问题移送城市管理局,后续我局将协同城管局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作进一步处理。
(4)针对“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边巡边查,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对22宗非法采砂场逐宗实地复核,对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的非法采砂场立即组织属地镇政府予以拆除整改到位;督促属地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回头看”,维护整治成果。
3.关于盘活存量土地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闲置土地处置压力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今年年初,制定了《惠安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制度(试行)》;根据省、市下达的处置任务指标,制定并印发了《惠安县2022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明确年度内处置项目用地的具体处置时间节点,责任人,以目标倒逼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同时多次召开闲置土地处置专题会和闲置土地约谈会,逐宗梳理处置方案,并督促项目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目前已完成省、市下达的闲置土地年度处置任务。下一步加强用地监管,严格控制新增闲置土地。
(2)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清理难题未能有效破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印发《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22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惠政办〔2022〕10号)文件,将批而未供土地任务下发,并要求各镇、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加大力度处置,切实做好整改。我局并组织工作专班,针对存在批而未供土地未处置的乡镇及园区,逐个进行实地走访,开展督导与指导,督促各乡镇及园区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对面积较大的单位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逐地块要求落实处置。截至目前,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位置全市前列。我局今后并将切实督促各项目业主在土地获批后及时供地,防止产生批而未供土地问题,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环境。
(3)针对“土地经营运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个别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企业的催缴力度,目前已全部缴纳到位。二是已梳理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用地纳入2022年土地出让计划,并加快推进土地招拍挂前期出让工作。对存在征迁遗留问题的项目用地,及时上报县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土地征迁力度,督促可出让用地尽快达到“净地”条件。三是2022年5月10日组织召开重点片区、重点地块土地招商推介会;委托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对招拍挂条件较为成熟的经营性用地10宗实施出让评估,并梳理了下阶段拟出让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上报县政府协调,全力盘活存量储备地。
4.关于统筹“规划先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控规覆盖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控规编制以及控规动态维护和局部地块控规编制作为一项常态化、持续性的工作,保障用地报批、供地、成片开发方案和工程规划等建设服务需要,做好规划要素保障工作。一是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全面铺开县城中心区控规编制工作,涉及控规共14个,其中:已完成编制的控规共6个,在编控规共6个,策划启动的控规共2个。根据《惠安县城市区总体规划(2011—2030)》,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4.18平方公里,已编和在编的控规范围约40.7平方公里,控规覆盖率约为92%,计划启动编制的2个控规范围约8.4平方公里,编制完成后控规覆盖率可达到100%(控规之间范围有局部交叉)。目前,在编控规城南南拓东、西片区控规和嘉惠西南片区控规已完成征求意见并提交中间成果;溪东工业区控规和城北西片区控规已提交初步成果;城南工业园区已启动城南工业区(中心区)控规修编。下一步,将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工作,优化完善规划方案,加快控规编制进度,并策划城北东片区、建设路两侧区域等控规编制,提高控规覆盖率,基本做到县城中心区全覆盖,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二是继续指导各镇、工业园区加快控规编制。除已完成的泉惠石化园区、惠东工业园区、绿谷高科技产业基地、雕艺文创园玉雕基地、闽台文创园等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县加快推进新区和镇区控规编制工作。目前,黄塘镇诗口工业园区控规,黄塘西北部片区(大运山)一期、二期控规已批复,黄塘物流园区控规完成规划技术评审和规划公示,黄塘镇区控规、联三线两侧片区控规已完成规划技术评审正在公示中,可基本实现黄塘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覆盖;东岭镇区控规已完成规划技术评审正在公示中,东岭华光北路两侧控规、荷芳片区控规已完成规划技术评审,可基本实现东岭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覆盖;崇武镇莲岛路北片区控规已批复,崇武镇莲岛路南片区控规已完成技术评审,可基本实现崇武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覆盖;山霞雕艺循环园一期地块控规已批复,雕艺循环园二期、三期地块控规和山霞镇区控规已完成技术评审,其中雕艺循环园二、三期地块控规正在公示,可基本实现山霞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覆盖。三是持续开展控规动态维护和局部地块控规编制。结合规划管理实际需要,维护更新“控规一张图”,在此基础上,完成动态维护工作涉及地块和针对发展需要等地块的控规图则编制及更新工作。
(2)针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县村庄规划按照应编尽编要求已全部启动140个应编村和6个乡村振兴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含2022年度的45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2023年度的23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目前,全县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并组织技术评审的129个,已经县政府批复的村庄规划90个,已完成村庄规划成果上报备案入库51个。在全面铺开“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的同时,我县建立规划帮扶与校地合作机制,督促正在开展编制的行政村尽快进入编制流程,同时推荐优秀案例,组织参加省厅组织的村庄规划培训,提高规划编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规划编制质量;已评审的村庄规划方案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加强成果质量管控体系,报县政府批复后及时上报备案并汇交入库;加强与设计院、镇村,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入库审查机构的沟通联系,多跑动多沟通,总结村庄规划成果汇交备案存在问题,提高汇交备案成果质量和成功率。
(3)针对“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规划管控。与县文旅局、住建局就历史文化保护线持续开展协同对接,已划定并批复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先落位到国土空间规划,已划定待批复的进一步对接,正在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加强协调,传统村落保护线结合村庄规划一并划定,逐步汇交形成历史保护“一张图”。目前,县文旅局已完成县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的定线落图,并与我局联合发布《惠安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惠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惠文旅〔2022〕24号),定线落图相关数据库文旅局正在抓紧完善,我局已及时对接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县住建局已完成崇武历史文化名镇历史保护线数据库,辋川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完成技术评审,保护线和数据库将同步建立,净峰镇西头村、辋川镇更新村、螺阳镇金山村结合村庄规划设置历史文化保护专章,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并随着规划审批逐步汇交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控。二是注重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市更新改造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在西苑片区品质提升更新改造项目中,会同设计院在前期规划策划阶段,加强对区域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进行普查,确认和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在惠泉片区控规编制过程中,全面开展现状调查,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将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涉及城市建设管控要求纳入控规中,现该控规已经县政府批复,在项目实施建设中,已同步进行保护和管控。
5.关于“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历史欠账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进一步明确了辖区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并完成了我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30年)编制工作,同时将废弃矿山治理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范畴。二是根据治理计划,我局创设了东桥镇屿头山村废弃矿坑治理项目、黄塘镇亭林村苏坑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和涂寨镇金相村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等多个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进一步充实了我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强化了项目储备。
(2)针对“落实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我县于2020年4-6月启动并完成县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工作,并在2021年5月、2022年5月分别两次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整合优化预案》的再完善工作,目前,我县的《整合优化预案》已定稿并入全省的预案中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预案中,省级文笔山公园与省级科山公园整合为惠安县科山文笔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优化后面积约为32237.25亩,现暂由惠安县科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牵头,我局与涂寨镇人民政府共同协管文笔山片区。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林业部门对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组织论证是否单独成立文笔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或继续依托惠安县科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增设编制)管理。
(3)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较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我局已发函督促图斑所在镇政府开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5宗图斑的拆除工作;二是目前我局已委托技术单位对未拆除图斑进行测量,测算拆除土方量和拆除费用,下一步将向县财政申请拆除经费。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 “八个纳入”,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制定了《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往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责述廉报告自查自纠;二是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并于2022年4月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同时于2022年1、5月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有关工作。
(2)针对“阵地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公众号发布文章时严格落实《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要求,经经办股站、经办股站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会签后再进行发布,规范发布的信息。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充实意识形态工作力量,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利用每周学习例会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
7.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
(1)针对“共性问题未能一抓到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巡察文件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研究部署,仔细开展排查,在整改过程中,细化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方案。把当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反思,深入剖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长抓长管。
(2)针对“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巡察反馈以来,一是局党组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2022年4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再次进行部署和强调。二是为做好县委巡察整改材料的收集、整理,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归档巡察整改材料。同时,明确了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严把过程关,确保巡察整改材料完整、有序、安全。三是提高认识,注重问题整改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做好整改佐证材料台账工作,做到佐证材料的整理归档,确保每项整改问题佐证材料详实有序。同时主动配合做好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在2022年7月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进一步贯彻落实育伟书记对我局开展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时的指示精神,确保了后期整改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切实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站,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做到工作有计划、推进有部署。每月党组会必对近阶段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并于2022年2月19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总结了2021年工作情况,并对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2)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结合县直单位党组主体责任内容,已于7月初开展对局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
(2)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围绕本次巡察发现问题,局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启动2022年第一、二季度的谈心谈话,增进相互沟通了解,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并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提醒。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领导、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责,重新梳理排查各自岗位、相关业务及制度方面的风险点,填写股级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同时根据各股站相对应的政策、业务、制度方面的变动情况,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滚动廉政风险点清单。
(4)针对“干部队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加强了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协调,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力度,1月24日,我局开展节前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6月20日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同时通过党组会、每周学习例会传达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增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三是每逢节假日必有廉洁提醒,提醒党员干部注意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
2.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靠前服务群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延伸服务。将不动产服务窗口延伸至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在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一并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通过“抵押直连系统”提出登记申请,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线受理、审核、登簿,并将登簿信息及电子证明发送至银行,建立起“只跑一趟银行”的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二是优化登记档案管理。通过“抵押直连系统”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申请资料由金融机构代为保管,待贷款结清、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结后,由金融机构直接将《不动产权证书》交由抵押人,无需再跑行政服务中心或档案室。
(2)针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还不够便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进一步扩大不动产抵押登记直连系统的覆盖面,实现企业群众在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一并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建立起“只跑一趟银行”的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
(3)针对“地质灾害防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惠安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惠政文〔2022〕38号),同时组织各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二是县领导召开了“地质灾害防治、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摸底及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进一步强调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县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地质灾害整治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是经沟通协调,县财政追加了本年度地质灾害治理资金额度,有力保障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顺利推进;四是我局依托福建省197地质大队,会同各镇政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积极开展地灾点治理工作。
3.关于针对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造林项目的监管力度,由我局统一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我局2021年度共完成9个乡镇造林绿化目标并于今年8月中旬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二是对监理提出的问题,当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苗木市场缺少规格苗木等客观情况,审核后减少补助标准;三是2022年已印发《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惠政办〔2022〕9号),制定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和各类营造林项目造林补助标准,加强对造林项目的管理,对不符合造林设计要求的,予以扣减补助款。
(2)针对“会风会纪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原则上提前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议程准点开始后尚未到位者视为迟到,禁止他人随意代签现象。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和请示报告机制,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做好请假手续,做到无故不缺席会议,不违反会议纪律。三是严肃会场纪律。提醒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不准在会场内随意交头接耳开小会、看手机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四是从严把关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秩序井然,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同志进行全局通报。
(3)针对“窗口人员责任心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加强窗口人员日常管理,严格遵守窗口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完善窗口日常巡查自纠制度。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制度规定,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法制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机关考勤管理松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已重新完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制定《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出勤考勤制度、值班住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采用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实行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下班签退制度,制作人员去向示意牌并上墙公布,每周一学习例会通报上周考勤情况。建立股站考勤报送制度。由各股站负责人对本股站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因公未考勤人员需做说明并由办公室按月收集汇总《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二是自查自纠未纳入考勤的人员情况,现已全部纳入考勤管理。
(2)针对“干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将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做好干部职工出国(境)的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所有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上交至办公室统一保管,并已按要求完成到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备案干部职工的个人信息。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本系统所属每位干部职工从严执行。及时按要求填报《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表》。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日常走访、举报投诉、行风评议、信访信息等监督渠道和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提醒,对群众反映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诫勉直至纪律处分等;二是与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监督单位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派员参加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及有关会议,全面掌握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深入综合监督单位一线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形势任务需要,与综合监督单位股级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一对一的谈话谈心活动,切实筑牢廉政防线;三是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四是再次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程序意识,不断规范从案件受理到办结全流程合法全规,及时做好案件装订归档工作。
5.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1)违规发放司勤人员辞退补偿金催缴通知单已发出,现已退回。(2)局机关、收储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人员是有实际加班,但由于工作疏忽,在签到时,有时只签名字,过后才补日期,造成记录出错,现已改正加班签到表;(3)规划技术站支付2019年市级文明单位奖金多发6015.8元已退回。营林指导站多发600元已退回;(4)关于5名临时人员已于2020年5月辞退且领取辞退补偿金,2021年3月18号凭证发放2020年在岗5个月春节过节费、市级文明单位奖问题:以上问题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2)针对“超标准购买茶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超标准购买茶叶的股站均已整改到位。今后,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的规定,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正常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其中差旅费局机关已退回1233元,综合执法大队退回20元,规划技术站退回13元。今后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进一步落实业务部门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财务部门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等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
(4)针对“违规发放工会慰问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工会2020年发放7名人员属于保安保洁等高龄临时人员300元春节慰问品。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5)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修订完善《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由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统一调派。
6.关于财会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招待费报销时注重核对金额、人数,有时疏忽核对日期,涉及股站均已退回。今后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同时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财务管理领域制度建设,今后对报销程序错误、附件不齐、发票来源渠道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全面排查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规范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局机关工会未建账问题,立行立改,本年度已建账处理。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关审核。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按程序将已报废车辆作固定资产核销处理。
7.关于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1)针对“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办公楼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鉴于我局办公楼年代较久,且办公楼处于使用状态,加固工程较为复杂,拟向县政府申请将我局档案纳入拟新建档案馆统一管理,现已与县档案局做好沟通。同时档案室“八防”已整改完成。二是及时做好土地出让卷宗整理和归档,2021年已出让的20宗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卷宗均已全部整理归档。三是对已办结的210宗执法案件卷宗已组织各中队进行收集、归档,并委托第三方档案整档公司开展档案整理、扫描。
(2)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一是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资料进行重新审核,并修改更正。二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针对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项目的询价程序。三是已建立土地收储和经营性土地出让价格评估审查工作制度,对土地面积10亩以上的收储项目评估工作,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由两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共同承担。目前我局组织10宗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评估公开摇号,并选取两家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作为评估中介机构。
(3)针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案件承办人员对照反馈意见和执法规程补缺补漏,已整改完善6个反馈问题,共整改案件卷宗27宗;二是已组织开展2021年度卷宗自评自查,并形成报告。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班子总揽全局作用不明显,以上率下示范不足的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规范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二是梳理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同时进一步明确会议管理相关要求,对缺失的会议记录做好记录并存档。三是严格规范民主集中制的体现形式,提高对党组会议纪要重要性的认识,制作好党组会议纪要,党组会议纪要着重体现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研究的重点,凡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等问题,均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严格审核上会议题,杜绝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并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掌握会议记录格式要领,提高责任心,每季度对党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3)针对“领导示范作用不足,机关工作融合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梳理考勤管理情况,将未纳入考勤管理的干部职工包括科级干部按照《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工作制度》规定一并纳入考勤管理体系;二是加强班子成员间的协调与沟通,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细化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了局科级干部工作分工(惠自然资党组〔2022〕17号)。在工作中认真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集体智慧,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制度,沟通思想,增进团结,调动全体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及时跟进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对涉改人员职能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对单位之间职能移交事项进行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增强履行职能职责的主动性,把机构改革任务全方位落到实处。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总支对所辖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督促检查,2022年5月27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局机关支部和赤湖林场支部进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6月23日对局机关支部和赤湖林场支部进行半年党建工作的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总支主责主业意识,总支部将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讨论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所属各支部树立“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理念。
(2)针对“党总支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党总支已于2022年4月24日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补选了总支部委员。二是2022年4月28日组织各支部的支委、党建工作人员进行换届选举相关业务专题培训,要求各支部按照《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执行,确保今后换届选举过程严谨准确。三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相关工作。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党总支于5月5日组织各支部的支委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专题培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流程等相关业务知识,要求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发展,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相关支部已在6月底完成对内业资料未完整的党员补充完善工作。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各支部的支委和党建工作人员召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党委的部署要求,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制定年初计划,做好年终总结,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三是经常开展自查,督促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深入查摆突出问题,避免避重就轻。二是局党支部2022年组织生活会(含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三诺”)已于3月20日召开,严格按照系统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工作,提高会议质量,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在组织生活会上就组织约谈函询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及时组织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报送等。
(3)针对“党费交纳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各支部定期进行党费交纳工作自查,目前,各支部已对巡察反馈的党员名单重新进行党费缴纳基数核算,核对少缴、漏缴的差额。二是2022年5月5日组织各支部的支委和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党费交纳工作业务专题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委组〔2017〕31号)和《关于实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惠委组〔201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党费交纳工作,确保党员按标准逐月足额交纳党费。
(4)针对“党员‘三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各支部已开展对“三诺”工作的全面自查,要求党员就承诺事项要联系自身实际,不泛泛而“诺”。对个别党员承诺内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督促其作出修改完善,对内容相同和不符合实际的重新提出承诺事项。建立健全党员“三诺”制度和党员践诺情况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总支共有73名在职党员签订了承诺书并按照自己承诺的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到工作中。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一方面加强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教育,积极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精神教育,于2022年7月4日邀请县委党校老师讲授《从党的百年历史感悟精神的力量——胜负之征精神先见》。二是加强管理考核,明确目标责任制,做好绩效考核管理,跟踪问效,让每个干部职工有压力、有动力。制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三是狠抓争先评优,开展行风评议。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做好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针对“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做到全覆盖,真正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在此基础上,对事业编人员担任机关行政股室副股长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情况进行清理(惠自然资党组〔2022〕18号)。二是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出台《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制度》,明确交流轮岗的对象、条件、方式、年限、程序等,确保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根据《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编外人员管理力度。同时已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和劳动合同已过期的进行自查自纠,并已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3)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下属单位队伍年轻化、合理化,2022年新考录事业单位人员2名,同时坚持人岗相适,按照我局急需紧缺专业,统筹考虑,整体谋划,2022年招聘5名事业单位人员。同时我局向县委编委办申请增加编制数,现已得到批复增加2个编制数。二是加大培养力度,敦促干部队伍不断更新知识体系,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水平。于6月6日、13日、27日分别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三是抓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截止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103人,其中一线持证人员34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较慢”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需要拆除的图斑均是沿海当地居民填海形成,无明确违法主体,当地政府因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开展图斑拆除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未拆除图斑的测量结果,测算拆除土方量和拆除费用,向县财政申请拆除经费;二是结合正在准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惠安县东南部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开展,如项目申报成功,可结合该项目开展部分图斑的整治拆除。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针对“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鉴于办公楼年代较久,且办公楼处于使用状态,加固工程较为复杂。
下一步整改措施:鉴于我局办公楼年代较久,且办公楼处于使用状态,加固工程较为复杂,拟向县政府申请将我局档案纳入拟新建档案馆统一管理。同时继续和专业设计团队和施工团队对接中,探讨可行性设计方案,或另选合适第三方档案保管公司或场所暂存我局档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32638;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116号,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gtbgs8006@163.com。
中共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