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二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6项共45个问题,移交信访反映2件,无移交问题线索。县人社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6条(细化分解为478小项),已完成整改问题44个,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共挽回经济损失21.965968万元(其中清退违款6.740591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4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3人,其中谈话3人。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制度创新。自接受巡察以来,县人社局党组始终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4月11日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系统齐抓共管、同题共答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4月22日,组织召开全局整改专题工作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深化整改认识。在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于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扛稳主业主责,凝聚整改合力。一是当好“领头羊”。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紧盯目标抓落实,聚焦重点抓落实,拿出“一任接着一任干”的精气神提振班子士气,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出现,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二是耕好“责任田”。局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整改,同时要求每个具体问题至少有1名科级领导牵头负责,具体业务股室、下属单位对标整改落实,构建上下联动的整改合力。三是常念“紧箍咒”。局党组书记先后组织召开6次巡察整改推进会,检查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要事项。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动态管理、每周一报的工作机制,通过每周提示、督促、汇总,及时掌握进展,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四是敢啃“硬骨头”。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如针对局机关退休人员返聘超期需清退超期领取的工资待遇问题,当事人思想上有抵触情绪,局党组书记主动担当履职,积极与当事人谈心谈话,并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从多角度切入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最终超期领取工资11250元全额清退。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一是细化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6个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细化梳理,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76项(479小项)整改措施,逐条对标跟踪整改。二是实行周报制度。建立巡察整改动态管理、每周一报的工作机制,要求每周四前报送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每周提示、督促、汇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局党组、纪检组报送进度报表,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有序部署、高质量推进。
(四)强化跟踪督导,提升整改实效。一是全程跟进督导。反馈会以来,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3次全体干部职工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全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情况。二是逐项对账销号。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纪检组,根据周报汇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对照周报清单逐一督促落实,要求各责任股室(单位)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三是注重整改实效。局党组坚决立足治本抓整改,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党的建设、财务管理、学习教育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不断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接受巡察作为鞭策人社工作提质增效的动力,把抓整改融入深化人社事业提升、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促改,以改促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修订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抓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相关读物列入中心组学习、周学习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定期开展督查,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针对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研究制定《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结合方案制定责任分解清单,梳理出17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切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梳理17项便民服务事项为下沉点单服务内容。
2.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针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今年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001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5人,就业困难对象人员实现就业181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646人、转移就业882人。梳理落实省、市、县稳岗稳就业政策清单“十六条”。三月疫情发生后,推送支持企业发展助企惠企政策清单和“一企一单”的《抗疫助企享受政策红利账单》,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在全省首创直达企业职工岗位补贴,对非国有规上工业企业4月、5月在册职工给予每人每月岗位补贴300元,直接发放至个人工资卡。积极推行“降、缓、返、补、扩”举措,为8家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本金约162.57万元,为15079家参保单位减免工伤保险费1099万元,为10116家企业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1837.5万元。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为3120家参保单位返还失业保险费881.13万元,为4199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562.50万元。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为1381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132.82万元,为企业发放每位参保缴费职工500元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和工资保证金缓缴政策,为8个新建项目缓缴工资保证816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巩固减负效果。我局抗疫助企复工复产稳就业工作得到省人社厅童长峰副厅长批示肯定,并在《八闽快讯》、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刊发。大力提升我县创业孵化能力,指导宏艺电商园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目前立鼎电商、惠安青创、宏艺融创3家创业孵化基地已入驻大学生创业企业91家,带动大学生就业338人。
(2)针对推进“数字人社”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采集及“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上传工作。在现有条件下改进档案库房“八防”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库房安全性。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下发的《数字仲裁庭建设标准》,积极争取资源,已启动数字仲裁庭建设,着力提升调解仲裁便民惠企服务能力和数字战斗力。同时,我局建成人社政策库,上线我县“人策匹配”机器人,提供人策精准画像,实现人策精准匹配,形成查询人(企)可预享的人社政策清单,实现人社政策数字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办事更便捷。
(3)针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提升执法主动性、规范性,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今年来共协调处理欠薪投诉案件116件,涉及劳动者363人,追发劳动者工资304.0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领域欠薪案件40件,涉及劳动者265人、金额257.16万元,占总案件数34.48%,涉及劳动者人数和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同比分别下降10.17%、61.01%。对3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万元,制定惠安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深化“点题整治”,按照县纪委关于“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关要求,联合住建部门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信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整治成效。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牵头开展2021年度惠安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评选出我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11家,C级企业5家,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企业6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今年来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3件,审结168件,涉及劳动者294人、金额782.05万元。
(4)针对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措施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局长走基层”“局长拓岗”活动,精准掌握企业缺工情况、引才需求,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问题,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做好企业用工岗位需求统计和个人求职意向登记,借助惠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LED屏、短信等多种传播媒体,向求职者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以来共组织招聘会16场,其中线上10场,线下6场(外出3场),324家企业参加,提供岗位15001个,达成求职意向2026人。结合县委人才办泉州市(惠安)人才创享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7月28日进场施工,待建成后拟引进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业务。顺利推进县技术学校复学招生,引进“云扬”“传诚”两所民办技工学校建设落地,为全社会提供2200个技工教育学位,我县技工教育破冰启航。
3.针对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不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始终把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与税务部门沟通,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今年来全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115665人、55474人、110918人,分别扩面3200人、1411人、14556人。积极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今年来新增灵活就业参保人员658人,全县灵活就业参保人数达11176人。及时完成养老金审核、发放工作。发放企业职工养老金24794万元。
(2)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题解决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强化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培训和政策宣传。2022年机关社保新增“中人”待遇核定完成率100%,位居全市第一,其做法获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刊发;生存认证采取个人认证与单位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对各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情况开展稽核。
(3)针对城乡居民保陷入“参保人员多、实际缴交少”困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公众号、微信、各种媒体发表多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意识。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5.9758万人,扩面258人,参保率99.22%。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障金标准再次提高10元至每人每月177元。
4.针对落实人才引育服务成效不够凸显的问题
(1)针对专业技能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开展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累计培训2.6万人次,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指标。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来通过见证补贴439人,总计拟补贴金额46.38万元。努力推动我县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县技术学校9月起恢复全日制招生,新开设电子商务、化工工艺、食品加工与检验等专业,大力支持“传诚”“云扬”2所民办技校在惠落地办学,目前全县3所技术学校均已进入新生报名环节。下阶段,在抓好技术学校教学基础上,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深化职业技能培训。
(2)针对人才聚集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牵头制定《加快推进人才集聚助力强产兴城的若干措施》《高层次人才(第六、第七层次)认定标准》,升级完善我县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今年新认定高层次人才75人,引进高校毕业生174人。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永悦科技公司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厦门大学等开展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积极承接职称评审下放,我县成为全市首个争取到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权的县级单位。
(3)针对职称评聘工作监督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4月份组织开展各类评委库资质自查,已将某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中个别不符合条件的评委移出本届评委库,确保在库评委符合资质。同时强化各系列职称评委征集、入库、更换等日常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激励机制,以教育系统为试点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制度,指导县教育局制定出台《惠安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2人社事业规划。要求班子成员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意识形态履职情况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内容。5月份结合党建季度检查对各下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切实做好意识形态责任领域各项工作。
(2)针对阵地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修订本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传播“人社声音”。在惠安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学习之家专栏,及时发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抓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6.针对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认真自查上一轮市县反馈的问题落实情况,及时纠偏补漏。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各下属党支部均已设立党务公开栏。切实开展党费补缴工作,各下属党支部共补缴党费2635.4元。对各下属党支部开展2022年度第一、第二季度党建工作、党内政治生活检查,检查后开具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全面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将实际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修订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积极响应省人社厅“学标兵 当能手 创一流人社服务”主题活动,踊跃参与人社部业务练兵比武。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4月15日组织召开人社系统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我县人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局党组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政治意识,进一步树牢责任观念,营造好人社系统廉政氛围。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工作,进一步梳理各下属单位、各股室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利益敏感点,织牢廉政风险防控网。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社保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
2.针对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的问题
(1)针对靠前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开展“局长走基层”“局长拓岗”等活动,主动对接群众、企业对人社工作的期待和需求。通过微信、电视、直播等多种途径发布人社惠民惠企政策。2月份带领达利食品、美可纸业等8家优质企业赴贵州桐梓县、毕节市开展劳务对接,提供岗位650个,采用劳务派遣直接输送模式保证达质达量。开展访百才活动,走访各类人才156人,协调解决问题41个,努力打造人才工作安心、生活舒心的氛围和环境。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人社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等,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修订《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社保基金规范管理,结合失业保险基金运营模式变化和新增业务,修订《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有关新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定,提高失业基金会计核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比性。
3.针对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偏软的问题
(1)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人员上班、外出、请销假,采取随机抽查检查通报的形式,严格干部职工出勤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让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一季度评选我局就业人才中心窗口为红旗窗口、社保中心窗口为文明服务竞赛优胜窗口、张伟祥为服务之星;二季度社保中心获红旗窗口,人社局窗口获文明服务竞赛优胜窗口,人社局窗口陈敏、就业和人才中心窗口陈真真获服务之星。制定《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标兵 当能手 创一流人社服务”主题活动方案》,营造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本领的浓厚氛围。
(2)针对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5月份组织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情况筛查,根据相关规定,对接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完成人员规范报备、证照集中保管。组织开展《党章》《党员因私出国(境)申报备案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报备案制度》学习,让系统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出国(境)管理制度。对未按审批时间出境的人员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由支部对其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认真履行好副高以上专技人员出国(境)管理,重新整理证照保管情况。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责任,对人社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扯袖咬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已办理问题线索3件(其中1件为十三届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党纪立案2人次。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标准化流程办理案件信访件,对往年卷宗进行重新规范化整理。
4.针对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问题
(1)针对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中。努力织密“社保安全网”,制定《惠安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月活动和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回头看”,做好疑点数据排查及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基金追讨工作。截至目前,追回冒领养老金26人14.961837万元(其中1人正以每月200元分期退还),尚有企业保1人2.43151万元、机关保1人8.2万元、城居保1人2.024万元未追讨成功,目前正通过分期缴款、法律诉讼等形式加快追讨进度。进一步完善各社保资金内控和支付制度。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监督管理等要求,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对资金申报流程、审批程序、审核公示和资金发放等严格把关,确保政策执行准确、资金兑付及时、专款专用。加强就业见习人员的监督管理,抽查见习人员的考勤登记、实行见习人员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在岗情况。见习补贴以对公账号或指定财务人员个人卡号发放,并提供银行流水凭证。在办理见习登记时,以保险单生效时间作为见习起始时间,确保见习人员人身保险及时办理。
(3)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及时规范工程管理程序,补填验收日期、签字盖章、工程量确认单等。加强与县技术学校代建公司和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存在的问题,学校迁建一期及附属配套工程已进入待验收阶段,同时加紧对二期项目进行概算和申请办理可研立项等报批手续。就业人才中心已补齐房屋结构复核验算书。
(4)针对行政处罚、劳动仲裁等案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劳动仲裁办案流程和文书送达规定,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规范文书送达。依托“福建省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系统进行案件处理,将系统运用于调解仲裁管理、办案全流程。对涉及的案件卷宗材料进行修正,制定文书处理制度,解决仲裁活动中出现的文书格式不统一、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5.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办案补贴等问题进行核查,责令相关人员全部返还并上缴国库,清退费用共计6.740591元(包括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支差旅费及党建活动餐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的监管,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
(2)针对违规举办工会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机关社保中心、技校2名违规举办工会活动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同时在全系统工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及工会活动开展。
6.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账务基础工作。于6月10日至14日组织开展本系统财务专项互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原始单据审核,严格把关各项支出管理,完善相关报支凭证。开展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和政策学习,夯实业务能力。
(2)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原始单据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支付款项。严把出差审批关,加强差旅费、培训费的管理,坚持支出事前审批、事后审核制度。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规范经费使用及报销流程,严禁先支后批。督促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完善相关报支凭证。制定《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纳入内部审计范围。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组领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4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树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意识。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内容、规则等,提升决策科学化、制度化,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2)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梳理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严格规范执行议事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相关工作时,先由汇报人汇报有关情况,再听取列席人员意见或建议,再由参会的局党组成员、局务会成员充分讨论、逐个表态发言,最后由主要负责人综合归纳意见,共同作出决策,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落到位。
2.针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责主业观念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研究部署人社系统党建工作,引领党建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管党治责任有效落实。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跟踪检查、实时指导,督促各下属支部严格落实党建责任,补齐短板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2)针对党建工作缺乏亮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党建工作上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教育实效。如6月开展了迎“七·一”系列活动,内容包含领导带头讲党课、党建知识竞赛、衍纸手工献礼建党101周年、参观北关社区“党建+邻里中心”实践基地、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等,退休支部组织参观张岳家庙、初心岩教育基地等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趣味横生。
3.针对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明确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克服“走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的做法,每季度开展“三会一课”执行情况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会议和学习记录。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共补缴党费2635.4元,及时调整党费缴费基数,确保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肃换届纪律,5月份已完成县人社局总支、机关支部、退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规范化、有序化,进一步优化和充实支部班子。
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认真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主题,聚焦突出问题,结合人社工作实际,采取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从工作问题中透视作风问题,从共性问题中查找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从身边问题中反思自身问题,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严肃认真指出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2)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持续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员责任。要求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之间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交流思想,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又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3)针对“三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要求党员围绕各阶段工作目标作出承诺,建立党员承诺台账,细化量化指标,提高操作性,定期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自查自评,促进党员高质高效践诺履诺。
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股级干部选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完善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经过局领导动议、民主推荐和充分酝酿后,分别对8名同志进行考察,并经局党组会研究,5名股级干部于6月6日正式予以任命,3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于7月7日任命。8人中含新提任3人、轮岗交流5人,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
(2)针对人员统筹使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股室职能及工作量分布,坚持“内部调整+外部引进”双管齐下,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合理配置股室人员,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下一步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借用人员使用程序。
(3)针对队伍结构搭配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技校缺编情况,及时申报招考编内教师2名。开展好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教师知识结构优化和技能水平提升。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巡察期间收到巡察组移交信访件2件。一是胡某某要求对其精简下放回乡劳动年限给予认定为连续工龄,我局根据《关于精简回乡、回家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62]中劳薪字第186号)《关于精简后重又收回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摘录)》(〔63〕中简字第96号)规定,于2021年11月26日给予答复;二是胡某某(与上文胡某某不为同一人)要求补偿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专技九级工资,我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规定,于2021年12月7日给予答复,答复后2人未继续信访。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仍有企业保1人冒领养老金2.43151万元、因用人单位对服刑人员未及时报停导致的继续发放养老金涉及机关保1人8.2万元、城居保1人2.024万元,累计12.65551万元尚未追讨成功。
整改进度:涉及企业保陈某某24315.1元,未追讨到位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系“五保户”);机关保刘某某82000元,未追讨到位原因为服刑人员,拒不配合;城居保陈某某20240元,拟于2022年9月开始分期扣还。
下一步措施:企业保将持续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机关保正采取法律诉讼形式开展追讨。
整改时限:坚持长期整改至完成。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认识到整改项目还未圆满完成,整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局党组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切实扛牢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瞄准就业稳岗、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建设、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管理岗位职级晋升等重点工作不放松,坚持高标准抓好人社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注重建章立制,在机制建设上抓长效,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已重新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准不放松,建立定期“回头看”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重现。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需今后长期坚持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尚未完成的1个问题整改进度,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三是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任务目标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释放整改工作成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人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10;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xrsj2110@163.com。
中共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