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惠安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统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坚持“严”字当头,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先后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巡察整改推进会,把问题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推动落实巡察各项任务。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分析,深挖病根,查摆问题,大家不避嫌、不护短,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开出了较好的会议成果,并把其作为做好今后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基本要求。形成了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全程参与负责,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推进体系。
(二)坚持“实”字着力,从严从细推动整改。边巡边改阶段,针对局下属单位县救助站存在护送期间违规逗留行为和儿童福利院捐赠物资管理混乱的问题,立即组织专班,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警醒谈话、批评教育,追缴退回相关费用,制定《惠安县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县域外救助护送返乡工作规定》《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孤儿院)捐赠物资管理规定》等,规范救助站和儿童福利院相关管理制度。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一轮巡察一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整改时限,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制定了《县委第一轮巡察一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度表》,定期汇总研究巡察整改进度,实行逐项销号。
(三)坚持“深”字打底,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阶段整改、长期提升”四个维度对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对当下能落实整改的问题,坚决按时保质做好整改,对需要阶段性整改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阶段性目标,扎实推进整改,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个别问题,充分运用当前政策做到应改尽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浮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明确理论学习内容,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2022年学习计划》《2022年学以致用项目化清单》,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学习管理制度,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今年来,组织机关集中学习20余次。②统筹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工作。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推行丧事简办,缩短治丧时间,控制治丧规模;及时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各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2)针对学习讨论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班子成员充分发挥领学作用,积极参加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通过线上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从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②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班子成员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现已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7次,完成2次专题研讨。③加强对下属单位政治理论和民政业务学习的指导和监督,要求下属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局机关例会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政策和理论水平。
(3)针对主题教育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任务的通知》,要求2位干部重新撰写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材料。②成立党建教育材料检测评测组,履行对各类主题教育上报材料的审查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③引以为鉴,今后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活动程序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增强党员的主题意识,选好主题内容,增强组织生活的目的性,完善机制保障,加大对参与组织生活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关于对标看齐履职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贯彻执行决策部署停留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任务清单化,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主动对照民政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将各级为民办实事、政府工作报告等项目任务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并按月及时报送进度情况。②采取公开比拼方式,利用机关公示栏、LED屏等将项目任务清单进行公示,找差距、找问题、找原因、破难题,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③完成《惠安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0)》,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民政民生补短板的重要指导文件及年度推动目标依据。
(2)针对民生补短板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惠安县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户调查及政策宣传,准确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并了解集中供养需求。②加强对存在监护不到位风险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动态关注和动员工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至2021年底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为74.86%,2021年度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指数绩效考评全市排名第五。③净峰镇敬老院已于2021年开展运营;辋川镇敬老院设备已全部进入,具备运营条件;崇武镇敬老院室外工程已完成建设,第三方运营机构已完成室内提升布局设计,准备进场装修和设施配套,待验收后正式运营;紫山镇敬老院已装修完毕并具备运营条件。
(3)针对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加大特殊困难群体的专项排查,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落实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摸底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救助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进行救助。②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村居公开栏、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发放小册子等多种方式进行多方宣传。2021年全县城乡低保覆盖面1.05%;社会救助指数绩效考评全市排名第四;2021年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年度预算的92.2%,年度临时救助指数绩效考评全市排名第五。
(4)针对“强基促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结合市社区服务站建设和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确定螺阳镇洋坑村、东桥镇东桥村两个“三社联动”试点。②依据《惠安县乡镇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打造“一站一品”模式。③率先在全市出台了《惠安县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助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社工人才以奖代补工作机制,根据社工取证级别发放相应等次补助。联合县委人才办发动754名考生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以“线上+线下”形式提供考前培训。2021年底在市对县“强基促稳”绩效考评中,民政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考评取得“A”等级。④及时组织完善各村(社区)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队伍管理”模块信息,做好我县城乡社区工作者数量结构的分析梳理。2021年村委会换届后,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22.28人,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关于主动靠前协调不够,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锐气不足的问题
(1)针对殡葬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①下发《惠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服务管理暂行规定》;②疫情期间,发布清明节暂停祭扫通告、清明节暂不返乡祭扫倡议书、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音频,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并对各镇群众治丧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发出3期督查通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引导力度,营造移风易俗良好风尚;组织各殡葬服务机构通过悬挂横幅,建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力推行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生态安葬,开展微信预约、电话预约代祭扫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清明节集体代祭扫公益活动;③多次商请法律顾问就《合营惠安县殡仪馆的合作协议书》《惠安县殡仪馆、永久墓园经营管理补充协议书》从法律层面提供意见建议;函询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意见建议;与万安陵园有限公司对县殡仪馆万安陵园经营管理协议到期处置问题召开座谈会;向县分管领导专题汇报,目前相关问题正协商解决中。
(2)针对养老服务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①公建民营中标单位安溪县明爱福利养老院已于2021年11月27日缴交履约保证金。②印发《惠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惠民综〔2021〕88号),严格规范全县农村幸福院运营。③螺阳镇蔡厝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增设4张床位,并将原来被老协会占用的房间恢复原样。④下发《关于螺城镇梅山村农村幸福院场所被挪作他用的通报》,并责令梅山村委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将该村的农村幸福院恢复原样,并按照养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12月梅山村委会已整改完毕。⑤举一反三,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排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监督。⑥继续配合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以及螺阳镇政府调查,处理螺阳镇后田村民筹办养老服务站相关情况,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巡察指出的变更用途的螺阳镇后田村养老服务站开展强制停电行动。
(3)针对社会组织监管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累计排查出“僵尸型”社会团体2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向业务主管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其中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提出暂缓、暂不撤销的社会组织17家,注销1家,对27家未整改(注销登记或前来申报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研究撤销决定。②加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未能落实活动报备、年检的社会组织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理。③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抽取20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反馈至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4)针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措施未能落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疫情期间,对全县养老机构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实行全封闭管理。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办理救助热线和信访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制定清明节暂停祭扫通告、清明节暂不返乡祭扫的倡议书、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音频,强化文明治丧等有力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领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②已完成辋川镇吹楼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螺阳镇金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紫山镇林口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巡察存在问题的整改。③根据不同时期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老人进行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④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工作,对反馈的隐患问题责令机构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组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在各类民政事务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②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形式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③党组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重要内容,并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材料经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有流于形式的倾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上半年,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对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明确当前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存在的风险点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并书面上报县委。②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了《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的通知》及《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指标》,促进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落实。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修订《惠安县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将社会组织举办或承办涉及意识形态内容的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纳入重大事项报告;切实加强对我县各民间协会、社团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动态管理。②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网络舆论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牢牢掌握引导网络舆论的主动权。③落实学习强国积分通报制度,通过机关公示栏和微信群进行公示和通报;在单位公众号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栏并定期更新。
5.关于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印发了《惠安县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在县社会福利中心规划建设民政局档案室,通过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实用性、规范性。②2022年已招考公务员2名、编外工作人员1名,逐步解决借调人员过多问题。③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和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要求党支部结合本轮巡察中存在的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统筹梳理近年来各级巡视巡察发现的类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推动党支部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派驻局纪检组于5月9日对儿童福利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发出工作建议,针对存在问题,限期要求抓好整改落实。②以《抓早抓小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为题,给全体民政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③对镇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倾向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1)针对部分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已将违建坟墓整治工作纳入“两违”综合治理和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建坟墓行为。②2022年6月起每月至少一次对我县辖区内“三沿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违建坟墓常态化巡查,确保做到“早查处、早发现”,对存在涉嫌占用耕地、林地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2)针对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对2019年以来各镇申报的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截至2021年12月24日,已对符合规定的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给予奖补。②对2022年申报奖补新建村级骨灰堂(辋川镇潘厝村公益性骨灰堂)进行现场检查,该项目建筑主体已完成。③局班子成员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3)针对文风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行文规范学习,重点要求办公室和各类文件拟办股室负责人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把行文规范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材料审核把关。②严格规范机关公文管理,规范发文字号,实行专人登记、管理,在全机关范围内针对制度文件规范性开展了排查工作。③明确发文程序,凡是发文均由股室经办人拟稿、股室负责人会稿、办公室核对、分管领导核稿后呈局主要领导签发。
(4)针对地名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明晰责任主体,制定了《惠安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惠安县行政区划和地名顾问咨询组工作方案》,传达贯彻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及到地名的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解决地名“大、洋、怪、重”现象。②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涉及到因地名变更引起的不动产权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地址不一致现象的,经当事人申请,协调住建、邮政、市监等部门予以更正为标准地名。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要求采用历史地名或习惯叫法的,将及时组织地名顾问组进行论证并征求社会大众意见,确需更名的按程序报批予以更名。
2.关于“民政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跟进扶贫、救助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制定、公布赋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低保、临时救助事中、事后备案监管流程。②6月组织第三方开展抽查,通过实地入户调查,深入了解调查困难户的住房条件及共同居住人口情况、全家收入情况、财产情况等,及时纠正偏差失误审批决定。③制定了《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通知》,发挥挂村领导和网格员的优势,结合邻里、村居代表扩大了解渠道,收集基础信息进行整体评价,建立低收入群体数据库。
(2)针对加强基层民政队伍指导培训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5月组织各镇民政办负责人、养老救助协理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通过对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分析解读,并进行疑难案例现场解答,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的经办水平。②制定社会救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告知清单模本、告知回执表,避免申请对象材料反复送。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便民服务主动性,对未通过或缺材料,未能提交的申请对象,在电话告知基础上,通过制定送达告知回执表,实现救助流程闭环管理。
(3)针对信访处置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按照专人负责、归口股室办理的原则,规范信访答复程序。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确保条例精神转化为行动自觉和工作实效。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并开展问卷测试。③要求经办人员对合理的信访诉求及时受理,作出答复,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提升信访满意度。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机关效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整顿机关作风,强化工作纪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整顿作风纪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②认真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在考勤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从严规范管理。③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批评教育迟到、缺勤人员1人,并责令其作出个人检讨。
(2)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建立信息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填写《惠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单》,报请局领导同意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将救助、养老、老区等工作纳入公开范围。③对每月收缴党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光荣在党50年”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
(3)针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参加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社会组织年报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年报审核、日常监管、评估、执法工作及风险防范能力。②开展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启动暨规范管理培训会,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③组织开展财务专项审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紧实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召开了县民政系统2022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总结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部署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②制定了局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对标对表抓落实。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4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②5月10日,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成员与各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自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③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对象、内容及要求,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分管工作,有针对性地与股室及下属单位同志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传导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做到警钟长鸣。
(3)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②立足股室和岗位职责,全面梳理民政系统存在的风险点。③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关于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孤儿院)捐赠物资管理规定》;规范开展了物资捐赠、入库、领取登记。④定期对孤儿院物资进行清点整理,并对捐赠物资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存档。对孤儿院的日常食材采用集中定点采购、财务直接月结方式。⑤对孤儿院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存在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制定了《惠安县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县域外救助护送返乡工作规定》并组织学习,完善了制度漏洞。②对救助站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5名涉及人员做出了书面检讨,提高了思想认识。③追回多报销的差旅费3201.5元。
(2)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机关工会已设置会计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②库存现金及时缴存银行,并严格按规定控制单位库存现金数量,做到库存现金每日清点,现金日记账每日核对,确保资金安全。③进一步规范全局会计基础工作和现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工作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3)针对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进一步规范单位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制度,严格询价采购程序;②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手续,确保报销手续的完整性。
(4)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坚持立行立改,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2019年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专项设备(63000元)、办公桌椅及热水器(5780元)进行资产补录。②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工作,深入学习固定资产相关规定。③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核算机制,今后凡添置固定资产的要及时录入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班子和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2022年已招聘公务员2名,逐步解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②积极培养单位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县管后备干部,并给予压担子多岗位锻炼。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人员抽调考核及驻村下派任职,多岗位锻炼民政干部。
(2)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学习《惠安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②加强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平常注意收集股级干部个人相关信息,建立股级干部信息电子档案,并及时滚动维护股级干部信息并建立股级干部廉政信息档案。③参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进行。
(3)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行政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②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进一步修订党组议事制度。议事事项由局办公室充分调研审核,报分管负责人审定后,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涉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形成集体决议。③加强会议记录人员教育管理,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管理。
2.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责任落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局党组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局机关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今年以来共召开了2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研究通过了《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②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建立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多次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注重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③拟定《中共惠安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共惠安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党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请示》,并报请中共惠安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同意,完成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指导爱心帮扶慈善公益协会成立兼合式党支部。
(2)针对支委会运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就选举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学习。②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21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③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3)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明确支部书记为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目标,积极吸收新鲜血液。现有入党积极分子1名。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培训会议,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引导年轻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③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加强支部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进行学习,明确流程,按流程办事。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开展有针对性、有“党味”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②支部支委会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支部委员业务能力,做到加强讨论,规范会议记录,专人记录、表述清楚、规范完整。③结合党支部达标创星标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召开,会上加强讨论,切实发挥支委会集体决策职能。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起到“红脸出汗”,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②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③全面推行“党员活动周”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志愿服务、议事决策等各类活动。
(3)针对党费管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局党支部指导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交纳党费,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定期审核,建立系统的党费台账,对党费实行专费专用。②党费支出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具体使用范围,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从党费中支出。③按月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支部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监督。
(4)针对“三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落实亮岗履职要求,年初,组织党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规范填写《党员承诺书》。②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到西北社区报到,把为群众服务工作与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全体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热情。③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结合“双亮双领双报到”服务“党建+”邻里中心活动,对党员践诺情况及时跟踪督评,强化评诺结果运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担当尽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针对殡葬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中提出县殡仪馆万安陵园墓园经营管理协议已超期2年,未能主动协调理顺合同到期经营及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尚未提出后续方案。
未完成整改原因:双方对县殡仪馆万安陵园经营管理协议到期处置问题存在分歧。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对万安陵园经营管理协议到期问题专题上报请示县政府,提请分管县领导协调解决。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将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强化整改意识,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定期研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存在困难,确保巡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局党组将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人和事等领域,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工作议事、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机关效能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的各方面工作。落实民政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活动,继续落实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不定期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开展运营排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环境。强化违建坟墓的排查整治,深化移风易俗力度。以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动力,努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0119;通讯地址:惠安县委党校五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mzj@163.com。
中共惠安县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