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对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视情况及采取措施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抓整改,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五抓五看”,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于巡察反馈次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等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狠抓整改。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工作的通知》(惠城管组〔2021〕12号),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倒计时、限时安排整改,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领学作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百年党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研讨交流,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所学所悟,立足城市管理职责,从实际出发,集中交流了认识体会。截至7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共举办学习会7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期。二是下发城管系统党员教育每月学习材料,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并在4月份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5月份围绕“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6月份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开展交流讨论,促进全体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三是对于部分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涉嫌抄袭网络文章,出现“为金山和企业之崛起而工作”的字句,涉抄当事人在所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检讨、重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城区沥青化改造、垃圾中转站市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个PPP项目。二是投入专项资金开发各类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等,强化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精细化、智慧化管理能力。其中“两违”巡查软件、燃检通、智慧路灯系统均已正式投入运营,市容巡查软件正在测试中。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面部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二是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系统全体党员重点围绕4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检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三是实行市容常态化管理,扎实落实校园周边定点定时值守,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在上学、放学等重点管控时段安排专人定点值守,加强辖区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无证照流动摊贩、散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的管控力度。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截止目前共施划路内汽车停车位6109个,摩托车停车位2800个。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关于贯彻县委要求部署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项目建设计划以林辋溪、黄塘溪流域为主,实施螺阳、黄塘等镇农村污水治理。目前,紫山镇、螺阳镇、辋川镇、涂寨镇、崇武镇等11个镇80个行政村已开工,铺设管道207公里,完成投资约3.8亿元,占原计划工程量的64.7%。净岞污水处理项目业主是小岞镇政府府,由于该项目目前还未正常运行和通过环保验收,仍未移交我局,我局将继续督促属地镇政府尽快办理手续完成移交。
(2)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各行业开展检查,特殊行业聘请专家进行检查,继续加强检查力度。二是加强燃气“打非治违”力度,联合多部门对燃气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并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季度通报。截止到目前,开展打非治违17次,安全检查102次。
(3)关于落实环保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崇山、惠东、惠西污水处理厂三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污水收集力度,结合我县正在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提高污水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二是加大下社溪两侧污水排查力度,逐步推进雨污分流,包括大鹏酒店2处、石灵街君临世纪小区1处,减少截污量,做到晴天污水和小雨及初期雨水不下河,全面提升林辋溪水质。
3、针对推动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滞后的问题。
(1)关于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较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划车位,截止目前共施划路内汽车停车位6109个,摩托车停车位2800个,城建集团停车场1个 (容纳377个停车位)。二是对停车位进行收费,提高车位使用率,目前已对城区1685个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促进停车位周转率。三是新增世纪公园和科山花园南大门停车场,拟建车位200个。
(2)关于“厕所革命”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厕所革命”任务已全部完成,同时要求各乡镇落实“一长两员”及管理制度上墙,日常由环卫部门与县考评中心采取季度考评通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乡镇公厕保洁及设备设施完善进行考评督促整改。
(3)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停滞不前。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上级工作安排,2021年扩大范围,推动落实螺城镇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牡蛎壳资源利用化项目已于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大件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拟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拟于2021年9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1月底完成一期建设投入试运行。
(4)关于农村自来水和城市天然气普及率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县共有218个行政村(含社区),总人口约81万人,总户数为23万户。目前县城乡供水公司共有用户19.3万户,自来水普及率达83.9%,下一步将根据“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逐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5年,将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到90%以上。二是加强天然气使用宣传,我县外围主干道天然气管道已埋设完成,目前正在加快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
4、针对城市管理“精细化”短板突出的问题。
(1)关于整治市容市貌的“顽疾”举措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市容常态化管理,实行定点定时值守和专人定点值守。二是加强辖区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无证照流动摊贩、散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的管控力度。三是组织对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及信访平台来信投诉信息,针对已设置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油烟排放标准,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求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将根据新《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正常使用的服务经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根据新《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四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雨水、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普查及清淤疏浚,目前已完成主要区域雨污主管网普查管网总长度305公里,累计投入1467万元。五是2018年我县启动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市场化管理PPP项目,目前已形成由7座中转站为中心,其余中转站为垃圾分类站点及过渡站点的转运体系。
(2)关于渣土运输管理乱象难以根治。
整改进展情况:每月组织渣土办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四次,并加强夜间执法二十次,对渣土车在城区内未经核准从事运输、运载未密闭造成“滴、撒、漏”和建筑垃圾乱倾倒等各种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渣土车在城区的运输安全。
(3)关于卫生考评“评、督、改”环节脱节。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2020年11月起即调整工作机制并对考评队伍进行人员适岗轮换,实行全员全域绩效挂钩制度,分组包干。二是对落后镇、薄弱镇、村、路段以及岸段开展专项跟踪考评,落实责任,督促镇村开展整治工作,每周汇总突出存在问题,下发考评提醒函,并及时跟踪问题整改反馈情况。三是数字城管平台进一步加大巡查采集与督促整改力度,做到问题实时发现、及时整改,督促与反馈闭环管理;同时结合各责任部门工作成效,根据县城市管理考评八项推进措施要求,适时启动末位约谈等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约谈3次,全面提升了我县城市管理水平。2021年2月泉州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惠安县进入进入全市第三名,2021年上半年排名居全市第六名。
(4)关于“两违”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违”巡查区域责任制。实行网格化,明确具体责任执法队员,切实落实好巡查区域责任制。二是加强GPS车辆管理检查、抽查,发现异常停留和不按规定路线巡查的情况立即通报并责令整改。三是发现问题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坚决措施,遏制物业小区的违建行为。大鹏酒店附属楼问题,我局已联系评估公司对大鹏酒店附属楼没收部分进行初步评估,继续与财政局衔接,为下一步拍卖事宜做好准备。
(5)关于“排水管网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排水管网数据进行录入和监测,实现管线事故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有效破解市政管网系统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减少管网破损、溢流等对水环境的影响。二是加强管网巡查,及时清理管网垃圾,防止因设施设备问题及管网淤堵引起污水外溢。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责任意识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惠安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文明创建、重要议事日程内容。二是2021年2月4日召开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都按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内容。
(2)关于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利用全局周学习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二是有效利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学习平台,让全体干部职工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细化8个方面38项具体内容,明确相关牵头部门,将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落实到末端。二是2021年8月,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听取系统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1年12月对下属单位开展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活动。
(2)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通过党组书记、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党委书记与党(总)支部书记谈,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截止7月30日,共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全系统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印发《惠安县城市管理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惠城管党组〔2020〕8号),及时制定《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此次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共参与排查领导干部6人,参与股室(单位)16个,排查廉政风险点148个,制定防控措施162项。针对考评中心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岗位调整,待调查完成后按问题性质进行进一步处理。二是对查扣的违规液化气钢瓶寄存在燃气公司,已规范违规液化气瓶寄存单。三是路灯所已制定仓库物资管理办法,加大路灯所库存材料管理到位措施,及时、全面、真实登记材料进出情况,杜绝仓库账与实物不符的情况。四是环卫中心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纪律,加大收费宣传力度,加强收费机制管理,按月按进度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针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服务群众意识淡化。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各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完善逾期提醒、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等制度,把各单位每月处理涉及市、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情况纳入工作情况通报范围,引起各单位充分重视,以确保处理诉求件受理实时、处置到位、回复详尽、群众满意。年初以来共受理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群众信访投诉246件,其中满意件数244件,不满意2件,群众满意率99.2%,受理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群众信访投诉1104件,其中满意件数1103件,不满意1件,群众满意率99.9%.
(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建立健全了考勤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文书和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4项管理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二是园林中心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惠安县城区道路绿化及公园精细化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惠安县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考评办法》,并据此展开养护项目督促检查工作,强化责任,补齐短板,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根据绿化管养考核办法的标准,每月初组织监管人员对城区内外的养护项目进行考核,对城区内外养护项目进行每月1-2次不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验收,根据考核结果拨款,督促绿化管养单位提高养护水平。
(3)关于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执法大队根据巡察指出问题,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积极整改。一是实行网格化,明确具体责任执法队员,落实巡查区域责任制。二是加强GPS车辆管理检查、抽查,发现异常停留和不按规定路线巡查的情况立即通报并责令整改。三是协助和督促所在镇政府按时办理投诉、信访件,并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及时客观地向投诉、信访人员客观反馈案件办理情况,耐心疏导,给群众满意的答复,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3、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1)关于干部队伍违纪违法现象多发。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执法大队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对执法队伍的预防性教育,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督促纠正,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二是环卫中心认真查找问题,加大对驾驶员行驶车辆安全教育,杜绝违反交通法律和事故发生;同时开展单位职工诚信、承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个人信用教育,增强互助友爱精神,杜绝违纪违法事态发生。
(2)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抓得不紧。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机关已重新修订完善机关效能制度,结合周例会,强调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局机关制定了考勤情况周通报制度,并根据开会、下乡以及临时应急任务建立了请销假报备微信群,及时了解跟踪人员考勤情况。二是对局办公室未纳入考勤管理的5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该5人指纹已全部录入机关考勤系统。
(3)关于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的通知》(惠委组(2015)64号)、《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通知》(惠委组(2015)189号)等4份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二是下发了《关于在城管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排查的通知》(惠城管〔2020〕36号),在全系统组织排查人员持证情况。目前全系统21本出入境护照、证件已全部上交局机关,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一出一批,一审一领”的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及各党支部利用例会等再次传达学习《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规范婚丧喜庆报备手续。执法大队对因酒驾受到处罚的1名临时聘用人员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并给予了辞退处理,根据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要求对1名多次未报备因私出入境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廉政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1)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资金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机关派出财务人员协助考评中心对历年记账凭证、库存现金以及相关票据进行清理核对,对要素不全、填写不规范的报销凭证进行再核实,对票据缺失的账目进行清退,待驻政府办纪检组认定该问题性质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对原财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调离财务岗位。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建立发票台账,严禁大额现金报销支付款项,属于单位业务、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方式结算。并要求出纳设置现金日记账,对现金提取、支付进行序时登记,如实反映现金的使用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量,原则上不保留现金。
(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专项资金请示报批制度,2019年经过县领导批示(惠城管〔2019〕135号),县园林绿化中心单位借调至城管局的临时工人员的工资福利从中新花园管理经费中列支。二是2019年度省级补助资金163万元于2019年12月拨付到位,补助资金到位时,所有项目均已完工,项目大部分进度款已由县财政先行支付,补助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工程尾款。截至目前163万元均已拨付至W4污水主管道林辋溪支流过溪段缺陷修复工程、净峰镇镇区污水主管网工程(二标段)末端管道工程、螺阳中心小学及周边村庄污水接驳工程、林辋溪支流截污工程等4家施工单位。
(3)关于“部分个人借款和代垫款长期未收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及时对往来账核对、清理结算,不长期挂账。目前已收回相关预借费用5万元。二是除“五种人员”人员外,城管局、考评中心、园林绿化中心部分为职工代垫的个人养老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已全部追缴回。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管局及下属单位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市政公用事业局工会已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截止5月14日,已建立2018-2020年工会会计账。环卫中心此项问题已整改,工会2020年单据已做会计账务并结账,国库支付中心已对2019年、2020年的账目完成结账。园林绿化中心经2020年工会专项检查整改后,因单位工会经费不足无法提取,2020年只收取个人部分工会会员会费,单位确实困难,今后将按照文件要求正常收取工会会员费。三是县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利息收入31019.51元于2021年8月上缴财政;园林绿化中心已在对往来款进行一一核对,单位已对绿投250万元投资款及捐款950元清理完毕,其余其他应付款涉及时间久远,大部分为2005年之前,难以查实原因。四是县环卫中心收取福建泉州市华远电讯有限公司垃圾处理费标准每季度60元,每月为20元,由于该店营业时间为2个月,故收取40元垃圾处理费。城北(天惠包袋)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每桶每月200元计费,该厂当月停产10日,设备检修,垃圾量减少,要求减少垃圾吊运费,单位为减少不失收,故为200元下降至133.33元。五是县环卫中心进一步加强收集队伍建设,增强提升收费人员业务素质,树立收费工作的信心、决心,严控失收漏收,做到应收尽收。
(5)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做账务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范固定资产范围,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对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做好补充登记及账务调整。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注重采购与保管并重,采取专人负责、专账登记、专业维护等手段
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5、针对工程、采购项目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个别工程质量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由于县乡道106线路肩改造工程是改造项目无法办理施工手续,对于实测厚度不够、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8月份完成了水泥路面的返工,计划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2)关于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35号文件,鉴于县城区以外绿化养护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到期,为避免工作脱节,保证景观质量,在重新招投标前,由县绿投公司对已到期的项目进行管养,价格参照原合同计算。我局将城区外养护项目以书面报告县政府,委托城建集团绿投公司进行养护。截止当前,已对城区外绿化养护项目形成书面报告,县领导已批示同意。2018年县审计时已完成螺阳中心小学等工程存在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2016年我县规划建设8个污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8个项目均为独立项目,大部分为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在不同时期提出要求实施的项目,且每一个项目均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并由各业主单位分别立项(有8份立项报告),各业主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依照各行政区域设置项目,采取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3)关于“工程前期手续不规范”。整改进展情况:有些由于项目规模小,未达到办理施工许可要求;对于签订不规范的合同,已进行整改,增加签订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
(4)关于“工程建设和验收管理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相关股室根据实际补签验收意见,补齐竣工验收材料,今后将督促施工单位验收后尽快补齐验收材料;园林股将要求施工单位对养护整改到位,据实补签验收意见。
6、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报支差旅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责成下属单位财务对各自的问题进行认领,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停止发放补贴,整理统计发放清单,及时清退,今后将严格规范补贴发放和差旅费报支。截止8月底,考评中心、路灯所已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支差旅费共计7261.5元,另有860元因人员离职无法取得联系,暂时无法追回。
(2)关于“公款支付个人费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涉事单位已经进行相应整改,今后将严格规范各类公款支出。园林绿化中心已追回部分个人借款和待垫款项5万元,另有7600元因为是1995年以前借款,具体当事人已无法取得联系,待局党组研究后再行决定处理方案。二是考评中心已全部收回部分个人借款和待垫款项共计10528.14元。
(3)关于公务接待审批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惠委办(2014)50号《中共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要求落实“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
(4)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纳入公车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平台派车,严格派车审批手续,定期对派车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于执法车辆、环卫中心、路灯所等工具车辆实行专人管理调配,明确车辆驾驶人员、明确用车时间、用车性质,规范填写派车单内容;按月上墙公示车辆使用情况、维修、用油情况,接受职工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和专人保管规定。
(5)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路灯所已对工作人员共用面积超标办公室进行了整合,对多出的房间进行了整理,作为档案室、资料室使用。二是环卫中心属惠泉片区拆建单位,办公用房租用在恒兴路(时代城)28号楼五层,为过渡性办公用房,对超标办公用房已组织整改。三是园林绿化中心已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关闭多余办公室,对人员进行整合办公。截止目前各下属单位已整改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党组领导机制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惠城管党组〔2021〕13号)、《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惠城管党组〔2021〕21号),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规定,规范决策行为,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组议事和决策。二是对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发文的文件重新进行清理校对,重新发文,杜绝党政业务混淆、界限不清情况出现。
(2)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提高局党办和办公室业务能力,规范公文拟文、校对、审核、审批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保证记录内容全面完整性和真实准确性。
(3)关于“机构改革融合度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股室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促进不同股室、不同业务工作人员相互熟悉,加快融合。截止2021年6月份已完成一次人员轮岗,共涉及4个股室,人员8人。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
(1)关于主责主业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执行党委委员挂钩党支部联系点制度。截至8月上旬,系统党委委员均到挂钩联系支部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二是2021年8月,由挂钩领导带队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对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进,及时通报相关问题,增强检查工作实效。三是已于6月份配备局机关党支部党员活动场所,党务公开材料也已按要求整理归档。相关单位已按照党务公开目录公示有关内容,及时补充全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及工作总结等应长期公示的内容。
(2)关于党组织关系未理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中共惠安县绿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将原隶属于惠安县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8名绿投公司党员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归惠安县绿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该党支部隶属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管理。二是为便于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在请示县直党工委后,路灯所不建立单独党支部,针对路灯所1名编外党员关系目前正协调所属社区支部进行组织关系迁移。
(3)关于“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利用半年党内统计工作对系统党员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梳理确定应迁转对象。截至8月份,共转入党员4名,按规定纳入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二是对环卫中心部1名党员,已按规定于2021年5月将其党员关系转出至所在社区党组织。
3、针对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委成员、支部书记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二是结合系统党建工作督查,查看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重新规范支委会召开的时间、参加人员和议题范围,对长期以支委扩大会的形式代替支委会进行议事决策的环卫中心支部、园林中心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完善发展党员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制定《城市管理系统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二是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严肃认真对待发展党员工作,逐层把关,杜绝再次出现档案材料缺失、材料内容前后矛盾、漏填、错填等问题。2021年上半年将1名发展对象报送上级预审,入党材料经系统党委和组织部预审已通过,将按程序接收为预备党员。
(3)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3月,召开党委会部署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下发《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的通知》。二是鉴于国企改革、人员调整等情况,同意撤销管网公司党支部及城乡供水公司党支部延期换届一年的请示。三是加强督导,确保选举程序规范,选举记录完整。
(4)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7月16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规范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主动认领、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纪检组等同志到会指导;会后制定《会议综合情况报告》,汇总相关材料,按时上报。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系统党委统一制定会议方案,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2月和2021年8月,各支部分别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之后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针对查摆的问题由党支部制定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同时支部严格按会议情况进行记录,形成规范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三是对党员受处分、组织函询和批评教育未在当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讨的,统一要求在2021年度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讨。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人员选任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参照县委组织部2019年印发的《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进行选拔任用。二是根据“三定”方案纠正考评中心内设股室人员配备。经县领导签批,2018年8月,按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惠委办发〔2018〕21号)要求,对编外人员予以重新规范续聘,并报县委编办备案,之后未再招聘。三是环卫中心聘用的5名临时过渡性人员已全部辞职。
(2)关于队伍建设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干部借调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规定,严格干部借调范围,不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解决专技人员不足问题。二是针对环卫干部职工队伍存在年龄普遍老化现象,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缺编问题,在现有条件下通过以老带新、岗位锻炼的方式培养年轻的专技人才。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执法大队对未持执法证正式人员已经报名参加泉州市最近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四是针对机构改革后人员缺编问题,局机关通过股室业务整合、技术培训、逐年补编的方式解决借调人员问题。四是园林中心1名人员因1996年从山腰化工厂调入时该单位经费严重不足,允许其没有办理正式的停薪留职手续,没有正式上班,未领工资。当时考虑到其继续上班,因此,县园林管理处为其办理社保和年度考核、年度工资晋升。对此,园林中心作出书面说明并严格单位考勤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5、针对市县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县公用事业局仍新增1人违规经商办企业、1人3次因私出国(境)未报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1名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重新对系统所属人员出入国(境)证件进行清查,对个人持有的出入国(境)证件统一上交局机关保管,指定专人负责证件领取、收缴工作。三是定期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核实证件变更工作,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2)关于环卫中心收费内控制度不健全、收费台账登记混乱等。
整改进展情况:已印发加强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纪律,加大收费工作宣传力度,做到不失收、漏收、应收尽收,指定专人规范收费台账记录。
(3)关于路灯所市政路灯景观改造拆除的废旧物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路灯所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紧市政公用设备维护中心建设,目前主体建筑已完工,预计2022年初即可投入使用。
(4)关于辋川镇梧山、小山、前阳、吹楼等5个行政村未接入自来水。
整改进展情况:项目已完工通水,截止目前已完成梧山村742户,下江村565户自来水入户安装工作,吹楼村750自来水入户安装工作、小山村200户自来水入户安装工作、前洋村水表前支管已完成安装90%,正在与前洋村委员会衔接集中办理报装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212;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161号,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cgj87382212@126.com。
中共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