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并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好地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定不移地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自巡察意见反馈后,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要求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制度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张亚细任组长,副局长庄亚芳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对照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研究,梳理了4个方面38项问题,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坚持全面整改。在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期间及巡察之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作为,针对巡察中指出的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存在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以上率下,修改完善10余项工作制度推动整改,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新思想新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政治敏感性不强。
整改情况:①认真制定2021年度支部党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2021年5月,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②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丰富学习形式。③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建立干部职工讲堂制度。④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应知应会考试,强化规范表述学习,坚决杜绝表述错误或不清楚现象。
(2)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①2021年6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会议,会议要求党员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②对涉及抄袭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重新认真撰写学习笔记。③将全体干部职工纳入“学习强国”平台,不定期通报“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切实提高学习成效。
(3)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①落实局领导上党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2021年5月,张亚细局长组织上党课《铭记党史军史 弘扬英烈精神》,2021年7月,邀请郭惠卿副县长上党课《深学细悟百年党史 担当作为勇开新局》。②结合单位工作实际,2021年3月下旬,局领导带队深入8个镇,对退役军人数量100人以上的村(社区)服务站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及实体化运行情况专项调研。③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巩固、再提高,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学习心得,涉及抄袭的党员重新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关于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慢的问题。
(1)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任务打折扣。
整改情况:①重新研究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向张富清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2021年6月24日,在学习例会上组织专项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行动。②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2019年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和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③总结“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开展情况,对“开展退役军人政策理论研究”等6项工作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再梳理再落实。
(2)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2次全县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专题会议,与医保、社保、人社和财政部门成立社保接续联合办公室,组建专班工作组集中办公,截至2021年5月,已为558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办理社保接续,实现办结率100%。
(3)机构改革的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①根据《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惠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惠委编〔2020〕11号文件精神,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光荣院牌子并承接相关职责。②巡察时,我县尚有100多名退役军人未信息采集,现经多方查找有关服役材料,大部分已完成采集,尚余34名未采集。据了解,该34名对象于上世纪60年代退伍,退伍档案保存在县人武部,在人武部搬迁时档案丢失且个人也无法提供退伍证件,故无法进行信息采集。我局经向县民政局、县档案局、县人武部等相关单位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该部分对象都是原民政局认定的享受定期补助金的对象,我局已收集整理了原民政局保存的战友证明、人武部证明、审批表格等有关材料,认定该部分退役军人身份属实,可享受退役军人有关优待政策。
3.关于服务保障主责主业聚焦不足的问题。
(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①2021年5月,推动成立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建创业导师团队,聘请8名专业人才担任导师,根据退役军人专业专长开展培训指导并推荐合适岗位。②加强市场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对接企业、单位,了解岗位需求,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意向的收集和引导,推动扩充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开设新兴产业培训班,8人参加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运营推广培训,截至2021年4月,已举办3期无人机操控师培训班,40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就业能力。③依托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开展线上招聘,鼓励推动企业结合退役军人个人条件和就业需求提供优质岗位,截至2021年5月,已邀请8家企业提供21个岗位共招聘237名退役军人,共有515名退役军人在该平台注册使用,后续将对签订意向人员的就业情况及时跟进。
(2)推进双拥共建活动不够有力,存在等靠思想。
整改情况:①积极引导地方共建单位进军营开展走访慰问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共建单位与部队开展共建活动:组织驻惠部队和溪南实验小学举办双拥共建工作座谈会;协调惠安第五实验小学与驻惠部队结对共建;2021年3月指导军地共建单位开展“赓续百年传承,践行雷锋精神”军民共建学雷锋活动6场;2021年4月联合自然资源局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军营绿化行动,为驻惠6个部队提供苗木4543株,支持军营绿化;2021年6月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奋斗百年路·送法进军营”主题宣传活动,向部队官兵普及《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和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②2020年11月以来,梳理社会化拥军力量,盘活社会化拥军资源,建立2021年社会化拥军企业目录,动员该目录36家社会化拥军企业参与拥军优属活动。下一步将积极对接指导企业,为军地携手建设作出更大贡献。③因地方部门款项拨付到基层连队存在拨付渠道困难的客观实际,我局根据部队规定,已协调部队自行落实完成2019年1个拥军项目和2020年2个拥军项目。④按相关规定,我县驻惠部队军人子女年度入学需求由武装部每年定期牵头汇总,并商请教育局安排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遇现役军人咨询军人子女入学,均第一时间引导其向武装部提交需求。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分管领导为副局长,负责股室为综合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意识形态学习,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培训。②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2)网络信息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①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范公众号信息发布信息审批流程,由股室负责人、局领导书面审核后发布。②主动对接网信办商请建立网络舆情联络机制,建立情况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网上借社会热点、突发事件、敏感问题煽动退役军人负面情绪的内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把握苗头性动态,迅速发现不良舆情并及时报告局领导,由思政股指派专员跟进处置,确保舆情风险第一时间得到控制或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3)革命传统教育载体缺乏管理。
整改情况:①目前我县烈士纪念设施共46处,其中纪念碑15处,纪念馆1处,陵园4处,零散烈士墓26处。2021年清明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专项修缮提升工程,指导各镇开展零散烈士设施维修整改工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全县烈士纪念管护长效机制,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台账,明确实际管理人和管理职责,切实把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好。②积极动员烈士遗属,迁移零散烈士墓至惠安县烈士陵园,2021年5月,迁移2处烈士墓至陵园。③2021年5月,与县检察院建立《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惠退役军人局〔2021〕21号),对后续发现的缺乏管护零散烈士设施及时通报并监督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不够严实的问题。
(1)文风会风不实。
整改情况:①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管理制度》,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提高会议质量,能以非会议方式部署或传达的非涉密信息利用工作群传达等方式代替,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实行合并召开。②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规范办文审核流程,印发文件前由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进行复核,并存档管理,严格落实办文责任。③提高办文质量,杜绝文件“拿来主义”,并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2)机关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制度,根据制度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对出勤打卡情况进行每周通报、每月汇总,未能及时考勤人员及时填写未考勤说明,现全局干部职工均做到严格遵守考勤制度。②对迟到、早退现象频繁,且存在以送文件、办事为由,变相延迟上班、提前下班的工作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加强思想教育,督促改正,如再有此类情况出现,将进行效能问责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指导镇村服务站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推动未达标的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和《泉州市村(社区)基本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要求,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目前12个镇服务站均通过示范型验收,并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数量较多的村(社区)完成规范化建设并通过验收。②积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2021年4月,组织各镇服务站人员开展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基础数据校核网络培训暨2021年度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③加强业务指导。2021年3月,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及实体化运行情况调研活动,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压实镇、村(社区)服务站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关于服务“军人”的情怀意识不强的问题。
(1)常态化联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落实《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实施方案》,梳理重点联系对象,按照“全体行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原则,2021年3月,调整变更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挂钩对象和人员,拓展常态化联系方式,通过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微信视频等,与结对帮扶的退役军人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联系沟通,并建立2021年度常态化联系台账。②2021年6月,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及时汇总退役军人广泛关心、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走访登记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退役军人干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提升我县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2)服务意识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①制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按规范要求为退役军人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心用情做好服务工作。②对于退役军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属于本县其他部门业务范畴的,积极转交协助解决,超过本级处理权限的,耐心向服务对象进行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③2021年3月,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到部分优抚对象来反映持残疾军人证免费搭乘公共汽车被拒等事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协调县交通运输局、文旅局,交发集团,及时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3)尊崇军人的情怀有所缺乏。
整改情况:①2021年4月,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回头看,指导村(社区)服务站抓好“三查三看”,对尚未悬挂光荣牌及光荣牌老旧破损需更换的家庭,主动上门为其悬挂或更换,共为服务对象更换光荣牌156面。②2020年3月经多次入户协调,于2020年7月5日补发许某某生活补助金,落实解决其2019年兵龄补贴。③加强对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2021年4月,组织各镇服务站人员开展2021年度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并规范做好谈话记录,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干部职工各自岗位职责和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相应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进行约谈或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落实。2021年6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均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并做好谈话记录,把严管和厚爱的功夫下在平时。
(2)岗位排查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要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围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重点环节、业务流程等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隐患排查,局领导班子集体对排查的问题进行逐项审查。共排查梳理出廉政风险点53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53条,重新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12份。
(3)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①指定综合股负责,专人负责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工作,采集全局干部职工出入境信息,向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②对干部职工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摸底,将干部职工所持证照统一收集到综合股存档;③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教育,明确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如遇个人情况变动,第一时间报告,由综合股进行证照存档或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更新相关信息。
(4)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监督有待进一步发挥。
整改情况:①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督促整改,保障综合监督有效开展。二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聚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②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会议、收集建立关键少数廉政档案、职责档案、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等,推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2020年先后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提出廉政意见5人次。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累计主动约谈20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4.关于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财务管理分散。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简下属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保留1名出纳,2名会计,人员统一在局机关财务室办公,进行统一管理。
(2)报销手续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①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全。②规范发票报销制度,完善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等相关手续,补齐完善有关物品使用清单、清洁工加班签到表、慰问品验收单等相关材料21份。
(3)经费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规范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流程,坚持先审核后审批原则,严格实行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主办会计审核、主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的财务审批流程。②对重大支出项目,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核其支出的必要性和合规性,按规定形成会议纪要,并按照政府采购流程施行,确保采购程序规范。③加强预算经费管理和审核把关,规范列支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资金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班子民主议事不规范不充分的问题。
(1)会议记录本混记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根据会议制度规范撰写会议记录,厘清会议内容和类别,实行分类记录管理,现有局务会、学习例会、工作例会、三会一课记录本,指定综合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根据会议类型分别记录在不同记录本,杜绝混记现象。
(2)议事制度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修改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主议事制度》规定,民主议事按规定实行全体会议、局党支部会议和局务会议,提高会议质量,科学统筹规划会议议题,做到精简会议。今年来,我局按要求每月至少召开1次局务会,严格遵循议事规则,做好记录,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3)民主集中制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①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②在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上,做到会前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会上严格执行民主酝酿、集体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1)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惠委办〔2018〕24号),修改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选拔任用程序调整任免股级干部。
(2)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①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学习,制定2021年业务学习计划,每周四下午局机关召开学习例会,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全局党员干部发挥“传帮带”作用,凝聚力量,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②结合单位工作实际,2021年3月局领导带队深入镇、村(社区)一线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及实体化运行情况专项调研,对镇村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③2021年4月,组织各镇服务站人员开展2021年度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3)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激发提升。
整改情况:①立足工作实际,明确业务职责分工,建立股室之间及股室人员AB岗制度。②领导班子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脱颖而出,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有力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接受巡察以来,根据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调整了3名干部职工岗位。③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意见》(惠委办〔2018〕93号)精神,不断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并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及理想信念教育,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2021年5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革命历史纪念馆、湖埭头村苏维埃政府纪念馆、林权民烈士故居等地重温红色历史,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第一责任人”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②根据2021年7月2日《中共惠安县政府系统委员会关于中共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部组织设置更改的批复》(惠政委〔2021〕24号)意见,我局已按规定成立中共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部委员会;③强化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能力,2021年6月,组织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落实支部每月召开党员大会的制度,利用每周学习例会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学习普及党建相关知识。
(2)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情况:①认真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严肃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②补充完善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的评议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相关资料,补充完善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根据会议制度,及时规范撰写会议记录,避免时间记错等问题,认真落实制度按规范组织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
(3)党员“三诺”工作不认真。
整改情况: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签署承诺书,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督促党员及时修改,对不符合实际的,重新提出承诺事项,共10名党员重新签署党员承诺书,党员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并报上级党委审核。
4.关于党支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党支部换届程序,完善支部选举内业资料;持续推动成立支部委员会,按规定程序选举支部委员,今后严格按流程确保换届工作规范运作。
(2)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文件精神,根据党员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严格按照标准核算党费基数,建档成册,每月在公示栏公示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3)“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及时做好参会人员签到工作;②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管理制度》,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严格根据会议制度规范撰写会议记录,杜绝会议记录造假情况发生。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落实主题教育整改,加强爱国主义学习教育,2021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内容,并完善学习会议记录。②加强系统业务交流培训,2021年4月,组织各镇服务站开展2021年度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3月,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及实体化运行情况调研活动,完善螺城、螺阳、山霞、涂寨、东岭、东桥、小岞、辋川等12个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③制定《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管理制度》,规范完善会议记录,明确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及记录人;④强化退役军人创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协调金融、税务部门加强落实,在微信公众号推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优待政策和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68575;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阳路374号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xtyjrswj@126.com。
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