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安县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3-31 14:05:00    来源:中共惠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8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一组对县委文明办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办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深刻把握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文明办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符合县委文明办的实际情况,为理清思路、完成整改任务,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办务会议研究,县委文明办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整改工作在办务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股室通力协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程序进度,着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关于巡察县委文明办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单销号,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截至目前,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均已基本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办机关各股室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寻根治本,深入查找和纠正类似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并持之以恒地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学习例会制度,认真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2021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21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四是开展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学习研讨,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新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针对“大学习”氛围不浓,深学笃用结合不紧”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机关学习形式,加强“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党员E家”APP学习培训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办“学习强国”积分排名一直保持在宣传系统各单位中前两名。组织领导干部通过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报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党史学习”等网络专题培训班,所有学员均已完成必修学分,并持续学习。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组织党员干部关注“党史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参加“全国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继承优良作风,共创文明城市”等专题研讨,促进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四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在专题会上交流。印发《惠安县委文明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集中调研活动,实地走访了县城管局、螺城镇、崇武镇、东桥镇、惠安一中、八二三实验小学等单位,通过座谈,了解创建情况,查找短板,探讨深化创建工作的可行性措施。

2.关于“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落差”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变化新要求,坚持创建为民、惠民、靠民,拟定《2021年惠安县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办法》,调整《创城重要点位攻坚实行县领导、文明单位、责任部门网格化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常态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截止7月底,县创城办先后开展了10次专项检查,2次专项督查,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县申报的39个项目、289个实地考察点位进行1次模拟测评。通过惠安速报发布创城工作“红黑榜”,对模拟测评成绩排名前三名的项目中排名首位的实地点位及责任单位予以表扬,对测评成绩倒数三名的项目中排名末位的实地点位及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安排专人负责统计问题整改情况,截止7月,共通报问题4575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3946个,整改率86.25%。梳理7个创城新增指标难点问题,呈报县创城工作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向相关部门发出6份创建工作协调函,推动路面老旧破损、集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解决。三是将县委、县政府今年安排建设的19个文明城市创建达标提升项目,一并纳入到“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中进行统筹,其中,“无癣城市整治及楼道天台杂物堆积治理”这一项目被纳入泉州市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截止6月底,19个项目已有3个项目提前完成。四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2)针对“指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力不均”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组织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现场调研,并拟写《惠安县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调研报告》。二是开发建设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一届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申报工作,并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鼓励和支持“两新”组织创建文明单位,今年有8个非公组织和单位新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同时,指导2个非公组织和单位申报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6个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三是组织我县市级文明单位与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协助共建村持之以恒推进移风易俗,经常性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活动常态化。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助社区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协助提升社区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增强市民素质。四是开展“赞歌献给党,庆百年华诞——惠安县各届干部群众经典歌曲大联唱”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积极营造共庆百年华诞、齐心开创新局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县共150多个单位参加活动,参与人数近2万人,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并在网络上展播,网络投票浏览量超270万人次,总投票数超26万票,歌声传遍全县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小区院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3.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抓手不多”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公民道德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2021年惠安县“赓续百年初心 传播道德力量”主题演讲比赛,各镇共16名优秀选手参赛。推荐并指导1位获一等奖选手参加市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二是推荐参评省、市道德模范,其中2人入选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1人入选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常态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今年以来,我县2人入选“福建好人榜”,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三是提升道德模范主题公园、道德模范一条街、身边好人主题展馆等阵地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各镇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刊播。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惠安县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各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巡讲巡演活动,加强道德先进典型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五是落实道德模范帮扶礼遇措施,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走访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5人次,帮助协调落实1个道德模范子女就近就读县城中学。

(2)针对“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志愿服务网上注册登记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文明创城 志愿同行”“为民办实事 接力志愿红”“感恩新时代 携手新征程”“助力高考,因梦同行”“减灾防灾 安全发展”等多场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已成立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并充实人员力量,做好志愿服务统筹协调工作,志愿者协会相关职能由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一并承担。志愿者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将按照省、市文明委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注销登记或换届选举。三是在全县发起“我为社会做好事,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开展“我为社会做好事”活动300余场次,出动志愿者近5000多人次,受惠群众近2万人次。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惠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为志愿者提供交流学习平台,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五是认真落实省、市年度工作安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群众认可的优秀志愿者1名,参加五星级志愿者认定。

(3)针对“移风易俗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发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策宣讲、主题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二是修订《惠安县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提高移风易俗工作在文明创建考评体系的分值权重。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惠安县“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启动“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活动,联合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开展创建资格审查,确定崇武镇前垵村等6个村为惠安县第一批“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村。四是在清明节、“五一”假日期间向社会各界发出“文明祭扫”和“文明旅游”的倡议书,营造文明节俭、低碳环保氛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展示“文明惠安”的良好形象。6月22日,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各餐饮经营者和从业者发出《关于弘扬尊师重教文明新风谢绝“谢师宴”“升学宴”的倡议书》,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文明新风。五是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开展“抵制‘天价茶’·倡导新风尚”行动,大力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俭”优良作风,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六是从4月份开始,常态化开展全县移风易俗“三率”调查,组织各镇加强入户宣传,倡导喜事新办、落实文明治丧、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实”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二是在办务会议、工作例会上,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等。印发《惠安县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工作要点。

(2)针对“文明传播舆论引导力度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多媒体宣传载体运用,增加“文明惠安”新浪微博、抖音号的信息刊发数量,今年以来,在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福建文明风、文明福建、泉州文明网、泉州精神文明信息、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网等各级各类媒体刊登(播)信息报道157(篇)次,信息报道工作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在省委文明办2021年度第一、二季度信息综合采用情况的通报中,均居泉州市各区县排名第二名。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单位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主题宣传,提升网络文明传播力度。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网上点赞评议、“赞歌献给党”“童心向党迎百年·唱支红歌给党听”等优秀作品网络展播活动。四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选址县广电大厦二楼,规划1000余平方米,布置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馆。目前已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中心场馆涵盖新实践对接中心、新思想传习中心、新文化展示中心、新风尚培训中心四大部分,方案已呈报县文明委审定,计划年底前完成场馆建设。同时,推进9个镇共4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现已基本完成馆室布置。

(3)针对“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惠安文明网、“文明惠安”微信公众号、“文明惠安”新浪微博的新闻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制定《惠安县薯花文明小站使用管理考评办法》,规范薯花文明小站使用管理,截止7月,已开展3次薯花小站运行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协调县薯花文明志愿服务队对接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承接科山公园薯花小站的日常运行管理,该小站已正常开放服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全办人员会议,对照搬照抄的相关责任人公开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今后杜绝落实上级文件、会议走过场,汇报材料拼凑抄袭等形式主义。会上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文明办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

(2)针对“制度束之高阁”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办人员会议,组织学习《文明办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围绕内部管理,进一步强调机关考勤、请销假、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监督管理,采用上下班指纹考勤形式,每周通报出勤情况,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截止7月,未发现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各股室均设置人员去向牌,综合股负责每日查看并正确标示人员去向情况。二是加强证照管理,要求一般干部护照按规定交由单位统一保管,现有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的2位干部均按规定将护照及通行证交由单位统一保管。

(3)针对“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办工作例会,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对2020年12月2日组织召开福建省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遗漏通知各镇参会对象事件责任人再次严肃批评,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陈亚琼女排故事馆参观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三是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开展活动的经常性指导,了解各学校少年宫馆室设置、师资配备、活动开展情况。今年以来,走访25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覆盖率达100%。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1)针对“创城督查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及创城专项检查,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中央下发的新版《测评体系》,调整完善《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操作手册》,修订《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文明创建奖惩、文明单位评比、年度绩效考核等挂钩,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镇村采取通报批评、纳入“红黑榜”、黄牌警告和约谈问责等惩戒措施。截止目前,已公布10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2期“红黑榜”,并采取督查、回头看等形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三是不定期开展创城工作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创城工作中的难题。上半年已召开2次创城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体育中心疫苗接种点停车秩序乱、卫生保洁差和广海路与国道324线交叉口生活垃圾经常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2)针对“关爱未成年人覆盖领域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童心向党”系列实践活动。二是结合清明、“七一”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重点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优秀童谣传唱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第三届惠安县“新时代好少年”推选、事迹发布和学习宣传活动。“六一”节期间组织各镇各有关单位开展走访慰问、帮扶困难“新时代好少年”、外来务工子女、残疾儿童等,其中由我办慰问6人次。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二是印发《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工作要点。三是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制定相关责任清单。四是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与各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

(2)针对“党内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班子成员对开展廉政谈话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办主要领导召开1次集体廉政谈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段,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节前廉洁教育。三是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我办“三重一大”议题的措施,今年以来我办召开4次办务会,均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调整股室人员分工,对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单位会计和出纳工作分别由不同人担任。二是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各股室,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组织各股室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12个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20条具体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办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修订《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作出详细规定,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均严格审批,按标准接待,接待报销手续齐全。三是办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杜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文明办机关公务出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派车由综合股负责,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派遣公务车,严禁保障区范围内不符合条件情形派遣公务车。二是认真核实2014年2月报销4次周末往返厦门通行费用情况,已要求相关责任人退回费用308元。认真核实报销平台派车往返动车站接送费用相关情况,未发现个人重复报销交通费情况。三是办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文明办机关公务出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报账员如实详细填写报账单并附完整的票据、清单等材料。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办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财务规定。二是核实2015-2016年报销乘坐动车一等座交通费情况,退回多报销一等座与二等座票价差额28元。加强票据审核的把关,严格执行《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现象。

5.关于“执行财务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股室人员分工,安排会计和出纳由不同人员担任,发挥相互监督制约作用。二是修订《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文明办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会基础知识》等相关业务的学习。办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和手续,加强发票审核和票据管理,切实做到资料齐全、用途说明清晰、签字手续规范完备,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拨付专项经费均通过办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杜绝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向财政局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监控表。三是按照《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实,2017年“身边好人主题展馆”装修工程项目包含空调采购内容,该项目委托第三方按照规定程序招标采购,符合程序规定。二是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对合同条款和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制订《中共惠安县委文明办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合力作用发挥欠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班子之间沟通不够深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深入交心谈心。二是重新梳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责任,每周召开工作碰头会,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今年,我办按规定程序选任4位正股级干部,2位副股级干部,干部队伍梯队结构更加合理。

(2)针对“班子议事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办务会议制度,今年已召开4次办务会议研究问题,均按规定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办主要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详细、完整地记录会议研究的问题和发言讨论情况。

2.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统筹加以推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今年,已召开2次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推进党建工作,召开7次支委会,召开1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针对“支委会运作不够有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规定程序完成支委会换届工作,调整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并进行工作分工,另安排专人配合开展党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坚持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今年以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记载、有效果。三是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百年回眸 红色印记”雕塑作品展,党支部书记在现场上一堂题为“继承优良作风 共创文明城市”党课。

(2)针对“党建内业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支部书记对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规范党建内业管理,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二是今年2次人事调整,均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填写相关转接事项和时间等要素。三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实行专人专管,按时足额向上级党委交纳党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务知识,提高对党内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严肃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好发言提纲准备,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问题,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每个党员认真对照查摆的问题分别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不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评议结果按规定上报宣传系统党委。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再”活动及精神文明创建业务工作,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党员志愿服务、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主题,截止7月,已开展7次主题党日活动。

5.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未能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查摆问题,把整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真抓真改,常抓常改。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拟订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正视差距,改进不足。三是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委托第三方每月开展“三率”调查,督促各镇加强移风易俗宣传,落实移风易俗工作。指导崇武镇前垵村等6个村开展“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常态化开展,统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推动村居文明风尚的培育和群众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我办未收到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信访反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办整改工作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果,但是仍存有进一步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下阶段,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二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通过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82418;通讯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11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wmb7382418@163.com。

中共惠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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