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2日至7月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3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文旅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工作部署
一是迅速启动整改工作。为切实强化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当日,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集体动员和全局部署,进一步统一巡察整改思想,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进行责任分解,部署研究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
二是精准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和内部管理问题,将问题逐一梳理,措施相对应,按时制定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制定出了50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内容均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和明确完成时限。
(二)加强跟踪指导,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股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按照局党组安排及既定时序,有序推动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过程中,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召开相关整改工作会议,牵头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亲自协调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和推动整改工作。
二是有序完成整改工作。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第一个月即完成了整改措施24条,每月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为紧跟整改进展,2020年11月2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下阶段整改工作进行推进加压。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和单位的管理,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2020年11月23日至24日组织对所属单位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情况暨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对落实廉政责任制、意识形态管理和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集体约谈。
(三)加强建章立制和纪律建设,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在深入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人、事、领域、岗位,制定了《惠安县文物保护工作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惠安县体育中心场馆运营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惠安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公益性演出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注重警示教育。根据县委巡察三组指出的6个方面17条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在班子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检讨。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等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局党组召开了集体约谈会,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教育;对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因私出国(境)未报备等问题,开展了个别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让党员干部从巡察发现的问题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⑴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纳入单位制度汇编,并按要求每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20年度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9次。⑵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均首先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原文原著等,对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开会传达,及时跟进学习。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对75个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定线落图,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进行电气线路套管及智慧用电安全整治。⑵施琅墓石刻被盗案件被列入省公安厅督办案件,同步申请到中央财政安防建设专项经费107万元,用于施琅墓文物安防,目前工程已完工;完成郑一信墓修复并通过验收;向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申请到110万元补助经费,拟用于惠安刘氏民居修缮。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1)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加大“两馆”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会同惠西片区建设指挥部建立项目跟踪督促机制,将压力传导至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于2020年9月底进场施工。
(2)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典型案例,强化各股室、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关口前移,进一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生产理念。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委托第三方制作评估勘察报告和整改方案,列明整改清单及责任分工,销号落实整改工作。
(3)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⑴制定县文旅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⑵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建立县文旅局专项督导巡查整改方案,落实定期巡查制度,确保主管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可控。
(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⑴建立测评点位责任制,每个测评点均指定负责领导和责任人,成立创城督查队伍,定期组织督查督办。⑵通过召开网吧业主会议及张贴禁烟宣传广告的方式,加强网吧的禁烟宣传。通过购买服务,增加辅助执法力量,重要节点每日定点定人对网吧吸烟现象进行巡查劝导。⑶加强网吧吸烟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警告处罚。⑷主要领导接受县创城工作指挥部约谈,作自我检讨,并召开局党组会进行内部问题通报和压力传导。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缓慢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较慢。
整改情况:⑴运用县级文旅绩效考评指标杠杆作用,调高示范区创建考评权重,进一步提高“全县公共文化一盘棋”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培训会、赴基层考评督促、聘请第三方辅助督导等方式加压,指导各镇对照创建标准抓好整改提升。利用好重要文化场所和短信、广电网络电视开机广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维度开展示范区创建宣传。2020年底顺利通过了验收考评。⑵同时,制定《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打造12个百千特色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2个市级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做到公共文化建设“面上全达标、点上有特色”。
(2)全民健身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滞后。
整改情况:⑴为备战十二届市运会,2020年引进射击市队县办项目落户我县,引进优秀游泳运动员,组织举办游泳项目选拔赛。同时,加强县少体校教训水平,对少体校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和加压。⑵第三届县运会的举办工作已列入县政府2020年工作报告,并已完成县运会组委会组建、工作方案制定和比赛规程制定等前期筹备工作。因疫情影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延期举办。⑶建立体育场馆建设短期长期规划。立足当前,调整了县体育中心局部功能与布局,增设羽毛球、乒乓球等场地,补充部分体育项目设施场地。立足长远,规划在县体育中心新建体育健身活动多功能场所。
(3)文化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⑴县文物保护中心成立以后,连续两年充实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和编外巡查人员,修订完善《惠安县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合理分配全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同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常态化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科级干部培训班课程。⑵制作投放文物保护专题宣传片、编印分发《文物法律法规汇编》,推动文物制度上墙,开展文物法律法规“进乡村”“进学校”“进景区”等宣传活动。⑶对文保中心、执法大队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加强文保中心、执法大队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和监管责任的认识,强化履职担当。
4.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效果不佳。
(1)旅游政策引导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⑴根据旅游发展新形势和我县旅游发展的实际,牵头起草新一轮推动惠安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⑵首批23家“惠安县民宿”已依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民宿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惠政办〔2019〕57号)完成合法化评定,并于2020年7月23日对外公布。
(2)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旅游要素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以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为抓手,2020年对全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整改提升,并获首批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荣誉。2021年还将以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A级景区创建乏力,旅游项目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2020年培育了泉州市“第三批六大旅游产品”2家、省级金牌旅游村1家、省级旅游特色村1家、省级三星级旅游休闲集镇1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旅游新业态1家,丰富了旅游业态。引入云南旅投进驻崇武古城景区运营,推动了崇武古城景区产业链构建和服务质量提升。
5.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足。
(1)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⑴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出台了加强公共宣传载体和政务新媒体意识形态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所属文化阵地的意识形态管理。结合巡察整改检查,于2020年11月下旬对所属各单位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及督导。⑵将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今后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2)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要求,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控,并对该问题进行集体通报和约谈。
(3)舆情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⑴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惠安县文物保护工作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提高文物舆情处置能力。⑵制定《惠安县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制度》,将文物巡查频次、具体要求等工作制度化,加大文物巡查保护力度。⑶针对崇武古城文物舆情处置不及时问题,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局主要领导对文保中心、执法大队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未能抓细抓实。
(1)主体责任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⑴将县委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党组议事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0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市委、县委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整改工作等全面从严治党内容党组会议议题10余个。组织相关学习活动10余次,开展中秋国庆等廉洁教育活动4次,形成常态化研究廉政工作、常态化学习党纪党规知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下属单位落实廉政责任制督导,2020年11月下旬,结合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1次全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对下属单位落实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深入查找廉政防控薄弱环节,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所属各单位切实扛起廉政责任,抓好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⑵结合2020年上半年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对系统2018年以来存在的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邀请纪检组长列席作强调讲话,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为严肃工作纪律,达到警示作用,对高甲中心违反考勤纪律的3人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
(2)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2020年度对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开展常态化集体廉政谈话4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少体校、戏剧中心等10余人进行教育提醒谈话;围绕节俭过节、廉洁自律,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等廉政谈话4次;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对下属新考录的3名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入职廉政谈话提醒。⑵为进一步夯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局领导多次到下属单位检查指导工作。2020年度局党组负责人、分管领导协同纪检组多次到少体校指导检查复学疫情防控和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生产等工作,并结合纪律作风建设,对学校的管理和纪律建设提出整改意见;多次到县图书馆、博物馆、戏剧中心等单位督查指导,对是否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文物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等进行督查。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开展1次全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对下属单位落实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深入查找廉政防控薄弱环节,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所属各单位切实扛起廉政责任,抓好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改革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20年4月份,我局以股室、下属单位为重点,开展了1次廉政风险点排查。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党组书记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进行提醒和部署。2020年11月份,结合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全系统各股室、各单位对廉政风险进行再次梳理和排查,并汇总形成内设股室(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
7.“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1)工作作风不严实。
整改情况:⑴针对2020年的足球场体育建设项目,邀标聘请了监理公司对施工过程及项目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同时,于项目完工后,协同监理公司对项目质量及工程量进行全覆盖实地检查。⑵制定县对镇文化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将百姓书房(镇级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情况纳入了考评范围。发函给属地政府要求加强管理,并签订百姓书房使用协议。
(2)存在官僚主义倾向。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规范推介、参展、培训等活动差旅报销,禁止外包差旅事务。
(3)政策宣传面不广。
整改情况:⑴通过市县各宣传媒体、局官微、行业群等多平台发布2020年旅游专项资金申报信息,加强申报政策宣传。⑵2020年旅游专项资金奖补情况,已于2020年10月10日通过惠安文旅公众号对外公示。
8.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
(1)县高甲中心管理混乱,业务扩展遇瓶颈。
整改情况:⑴制定公益性演出管理制度,规范公益性演出管理,并对外公示。规范戏剧演出服务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和执行。⑵分别制定高甲中心在职人员和外聘人员考勤管理方案,加强高甲中心人员的考勤管理,对累积未签到达15日以上的3名在职人员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⑶加强新剧目创作排练工作,进一步丰富演出内容、提高演出质量,增强剧团市场竞争力。
(2)少体校伙食补贴项目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久拖未决。
整改情况:⑴完善了少体校食材采购内控制度,一是以供应商的食材质量和信用口碑为比选条件,重新选定了食材供应商;二是安排学校教练及办公室人员轮值负责每日食材采购验收和食堂就餐人员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食材验收程序,制定食材采购验收台账,每天验收人员分类过称验收登记,并签字确认。⑵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就餐范围,并上墙公示。规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使用,将每月伙食补贴使用情况对外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运动员、教练和群众监督。⑶将体校大楼东侧幼儿园二楼与三楼通道交界处的卷闸门拆除,将体校西侧幼儿园二楼与少体校食堂通道的隔离门改造为自动电子消防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并聘请安保人员对一二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值守,少体校与承租方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承租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对少体校相关消防应急设施和食堂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进一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利用少体校现有人员统筹安排落实生管工作,并与各项目教练及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⑷结合日常检查,对少体校加强食堂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持续地跟踪检查。
(3)旅游局制度建设空缺。
整改情况:⑴2020年6月机构改革到位后,旅游事业局作为文旅局下属单位,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已纳入文旅局盘子,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⑵2020年5月,对局党组议事规则、机关效能、应急值班管理、公车管理等9项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形成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加强单位制度建设。
9.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1)专项资金使用“不专”。
整改情况:组织制定了《惠安县图书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惠安县体育中心场馆运营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惠安县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惠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惠安县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因私出国(境)管理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⑴已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在职人员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系统,对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⑵为严肃纪律,加强警示教育,除对以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及集体约谈外,取消了因私出国(境)未报备人员2020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年度工作考核等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局职称聘任方案,纳入个人职称晋升量化考核扣分范围。
(3)旅游宣传品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旅游宣传品入库、领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点存放,并规范了宣传品采购、入库、取用台账。
(4)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⑴县旅游协会于2020年7月11日搬离县文化馆。县文旅局服从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安排。短期内县文化馆经整合资源,合理利用各功能馆室,错时开课,保证群众的文化需求。⑵根据县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县高甲中心、木偶中心原办公场所将纳入县文旅集团资产统一管理,待县国资委及文旅集团统一安排。⑶县体育中心资产出租租金已全部收回。今后将加强对体育中心出租资金收缴的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缴场地、房屋租金,并建立台账,动态跟踪合同及租金履行情况。对不及时缴纳租金,由体育中心采取必要限制措施。
(5)服务采购、工程管理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⑴要求相关人员对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进行学习,今后将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印刷品进行集中采购。⑵加强议事决策制度的执行纪律,严格执行会议决定,因突发情况需要变更的,要求重新提请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⑶已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加强合同法、项目招投标法的学习,今后严格按规定收取项目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⑷责令相关责任股室、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说明,并在巡察反馈问题集体约谈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及警示教育。
10.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到位。
(1)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工会福利15960元,已全部完成清退。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规定标准及范围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
(2)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差旅报销凭证。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5740元,已全部完成清退。
(3)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学习,今后将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规范接待报销审批程序。
11.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1)财务内审机制未执行。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3日至24日结合巡察整改督查,对巡察反馈下属单位存在的财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内部审查。
(2)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⑴已对不符合要求的财务档案资料进行重新归档整理。⑵已规范物资采购业务流程,严格落实比选询价及集体研究程序。
(3)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⑴加强现金管理,要求在今后的财务报支中,超过1000元(外省市除外)的支出必须转账支付。⑵高甲中心制定了备用金管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备用金支取、使用、登记、存放等重点环节审批、管理权限,同时,配置备用金存放专用保险柜、落实现金日记账,确保备用金使用规范、运行安全。
(4)固定资产购置未作登记。
整改情况:已对未作固定资产的明细,进行补录处理。在今后固定资产管理中,将及时进行登记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⑴已将党组会参会对象分为全程列席对象和列席相关议题对象,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⑵党组成员加强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的学习,把握“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坚持应议必议及对议题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把加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工作,今后进行常抓常议常分析,对应议未议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规范党组会议纪要和记录,切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全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⑶组织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程序,并加强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2)推动文旅融合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⑴2020年12月对局党组成员和局务会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并行文印发。⑵结合单位人员变动,对股室分工进行调整,同时按照条线配合、股室协同、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各股室的运作能力。⑶统筹全系统人员融合参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检查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人员和业务工作的融合联动,推进进一步树立文旅“一盘棋”思想。
13.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建主责主业观念不强。
整改情况:⑴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及时传达上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⑵将原政务公开栏修改为党务政务公开栏,今后将党组和党支部应该公示材料公示在党务公开栏。⑶已统筹县体育中心空置办公室3间,作为离退休支部党建活动室,并被市老干局评为市级示范老党员之家。
(2)抓党员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⑴利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契机,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建文件精神和党规党纪,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⑵每周通过党务工作群、机关工作群通报各支部“学习强国”党员学习情况及在宣传系统党委的学习积分排名情况,局机关支部建立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督促各党员加强学习。⑶对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党建活动形式僵化。
整改情况:组织所属各支部到惠女水库、东岭镇党员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上党史专题党课,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惠安县孔庙,组织观看爱国影片《党员登记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
14.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⑴对于原旅游支部存在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在文旅局机关支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今后的日常党建工作中予以规避和进一步规范。⑵在下属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代签问题,并加强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签到考勤管理。
(2)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加强发展党员工作,2020年5人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1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今后将认真规范党务会议记录。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落实每年1次党费个人申报制度,并报宣传系统党委备案,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党费证已交还党员个人保管。
(4)换届选举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加强了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按党员大会程序逐一表决相关事项,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5.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今后将严格按规定程序,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党支部对党员发言材料雷同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
(2)党员“三诺”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⑴已责令相关党员结合岗位实际重新制定了承诺内容并作个人检讨,党支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⑵加强各党支部对党员承诺内容的审核,进一步规范党员“三诺”工作,支委会班子成员经党支部和党委审核,其他党员经党支部审核。严格落实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并将承诺、践诺、评诺报送宣传系统党委备案。
16.干部队伍培养管理不足,专业人才匮乏。
(1)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专业人才匮乏。
整改情况:⑴已补充博物馆工作人员2名、文化馆工作人员2名、木偶演职人员3名,招聘高甲演职员4名。⑵通过争取市队县办竞赛项目的方式,解决少体校人员结构老化、体育教练不足的问题。通过岗位调整的方式,增加执法力量。⑶制定戏剧人才委培方案,与泉州艺校合作办学,同时通过事业单位招考的方式,补充招聘若干高甲戏、木偶戏演职员,以解决戏剧人才断层问题。⑷已对文化、体育、旅游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建库,并举办了1期文旅人才培养工程、1期文旅人才专场演出活动。
(2)队伍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将“编外人员的聘用和管理”事项,列入所属各单位需提交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要求各单位今后聘请临时人员一律需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再按我县编外人员招聘相关程序办理。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7.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2017年县委巡察提出的“县图书馆、博物馆建设较为迟缓”问题,已研究制定加快整改的工作方案,项目已于2020年9月底开工;县少体校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旅游局编外人员工资发放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文化协管员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已重新排查村两委兼任文化协管员的情况。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当前,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为此,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1.进一步强化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坚持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和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
2.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3.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吸收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举一反三,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监督,坚持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严格高效的工作秩序。
4.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攻坚克难。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竞技体育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上拿出新思路、新举措,提高履职水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开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契机,开拓进取,创新发展,深挖文旅资源潜力,加强旅游新业态培育,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07;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西苑路21号惠安县文化馆4楼办公室收;邮编:362100;电子邮箱:hawt2010@126.com。
中共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