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委务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消化吸收,深入剖析问题症结,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整改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强化政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少波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先后召开3次委务会议、2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十轮巡察二组关于巡察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逐条逐项督促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推进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事业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以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着力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改落实,修订《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制度汇编》,完善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确保全县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透
(1)政治理论学用不紧
整改情况:①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领导一切的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委务会同步组织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自巡察以来,已召开9次委务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惠安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定》,切实将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真正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锤炼,坚持每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不定期开展学习研讨,要求独立思考,自主撰写心得体会,将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业务学习相结合,学以致用、齐头并进。②持续深化“大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发挥“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作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社会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学习与运用相统一。
(2)党性教育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①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结合政法系统的职责使命、业务工作深入独立思考,认真撰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心得体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调研文章、党课等材料有深度、有内涵,杜绝套用、抄袭网络理论文章等行为。②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党支部学习教育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重点“学”、关键“做”,努力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组织党员到螺阳镇锦水博物馆、净峰镇初心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回顾红色历史,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党性锤炼。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法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
(1)推动平安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根据2019年我县平安单位考评情况,完成《关于2019年度县级“平安单位”和“平安村(社区)”考评情况的通报》的会签与发文。考评通报对参评单位按照一类、二类分档,对不符合要求的1个单位暂缓评选,实现差异化考评,有效发挥奖惩的“指挥棒”作用。②2020年6月23日在县文化馆多功能厅礼堂举行“治安最安全 执法最满意 社会最平安‘平安惠安’·我满意”主题宣传活动,群众积极参与。11月24日开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办,在全县12个镇开展“平安惠安”我参与·我满意主题宣传文艺晚会,既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又宣传了平安建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惠安建设,着力提升平安“三率”水平。③坚持正面奖励与倒查问责并重,切实发挥综治平安奖励的导向作用,严格执行精细化、差异化奖励,有力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我县平安“三率”提升、进位。
(2)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①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加强信息综合、调研调度、指导协调,构建形成扫黑除恶工作联动网络,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以行业清源为抓手,强化“三书一函”发送闭环管理,堵塞漏洞、完善机制。②突出重点,督促公安针对线索核查率、查封冻结财产等方面补齐短板,对13个重点行业部门逐个上门督导,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行业治乱,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乱工作。已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等28份,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推进会,督促各部门落实行业问题整改责任。③依托报、台、屏、网、微、端等阵地,开展分阶段、常态化、立体式宣传,持续营造浓厚氛围。共收到12337平台举报的线索26件,已办结24件;发放举报奖金2.3万元。
3.统筹协调政法单位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健全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同级党委政法委委员制度,健全保证政法委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机制。学习省委政法委《福建省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办法(试行)》《关于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规则(试行)》《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办法(试行)》等3份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保证政法委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机制,推进政法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②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会商、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案件复查、考评考核等配套衔接机制,推行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多元化解。严格规范领导批示件办理流程,坚持及时登记、转办、落实,推动督办工作规范化开展。③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采取过硬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好每一起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及群众投诉举报件。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涉法涉诉信访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4.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以来共专题研究部署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3次。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的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亲自审阅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意识形态“六个纳入”落实落细落地。②会同公安、网信办等单位,加强政法舆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情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理念,妥善处理政法舆情。印发《惠安县政法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细则(试行)》,加强对政法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要求各镇、政法各单位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息发布内容严格把关,各部门负责人对干警个人微博、微信广泛关注,建立线上线下互动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网上网下工作合力。修订县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实行分类分级审批、每稿必审,严格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进一步引导群众关注“平安惠安”微信公众号,扩大辐射影响范围,传播政法工作正能量。
5.机关内部运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①勘刻并启用“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审核专用章”,明确在编干部专人管理、用印登记、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切实加强印章管理。②加强干部档案知识教育,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强化整理归档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文档交接。③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整改以来,通过召开委务会3次,按照应议尽议的原则,研究政法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委机关干部人事调动、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问题,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订《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规章制度汇编》,严格学习、考勤请假、值班、办文、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明确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做好存档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形式主义倾向一定程度存在
(1)执法监督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①健全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剖析评议等工作机制。2020年8月19日-20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案件评查,采取部门自查,部门交叉评查等方式,对政法各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集中评查发现法院存在问题8个,检察院8个,公安局20个,司法局4个,及时发出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核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②大力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构建开放、便民、阳光的执法司法新机制。以“提高执法工作满意率”为主线,探索新形势下执法监督的方法规律,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执法监督水平,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司法环境。2020年11月至12月间,县委政法委结合执法工作满意率专项整改行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全县政法各单位机关及派出机构进行检查,认真检视执法司法中的薄弱环节,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
(2)个别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①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各镇对平安志愿者名单进行再筛选、再核对、再补充,严格综治政审要求,严把入围资格审核关,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清理出平安志愿者队伍,共剔除不合符条件人员469名。同时,在今后工作中指导各镇加强对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及时督促各镇对志愿者名单进行动态管理。②持续加强平安创建示范点培植,指导各镇、政法各单位对理念思路、机制方法、创新措施等方面的“亮、新、特”等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创新矛盾纠纷“调解共同体”模式》,在市《“强基促稳”信息专报》刊载,得到市委康涛书记的批示肯定;县检察院《组建“护童观察员”队伍,完善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在市《“强基促稳”信息专报》刊载,得到市委副书记张永宁的批示肯定;县委政法委《探索“四个一”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在《侨区快讯》刊载,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锦明的批示肯定。
(3)文风不够务实
整改情况:弘扬优良文风,确保态度上真诚、内容上重实际,形成“短、实、新”的文风。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委机关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有新思路、新举措、新语言,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的现象。
7.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增强
(1)政法维稳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①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突发性、群体性积案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②督促政法各单位和属地镇对涉法涉诉信访件加强沟通协作,推动信息共享,逐案建立台账做好管理,认真分析研判,限期办理化解,做好信访人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今年以来,全县签订的较为复杂的涉法涉诉类息诉息访协议共3件。③推进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落实好《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部分不服从政法单位部门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由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做好释法说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
(2)视频监控重建设轻管理
整改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县财政局(招标办)、公安局信息化办等单位意见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美丽乡村·平安家园”视频监控维保项目委托第三方中诚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于10月份完成招标工作,11月份由县广电网络公司作为中标维修方开始按中标合同时序进度对各镇“美丽乡村·平安家园”视频监控1-3期项目定位进行排查维护,截止目前已排查出前端设备及线路故障点129处,并修复到位。进一步督促各镇、村(社区)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管理,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清单,确保视频监控的使用管理高效有序。
(3)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宣传推广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报、微信等媒体和入户访视等宣传方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推广力度。②结合平安惠安宣传活动,在第三季度逐镇开展综治保险宣传活动,提升综治保险知晓率。③在每个镇选拔4-5名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的优秀网格员,并组织开展专门培训,作为综治网格服务一体化推进工作的联络员,加强与人保公司的日常工作联系,提高网格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2020年9月12日,联合惠安人保公司,以发挥保险功能参与社会治理为主题,举办了惠安县综治网格员服务一体化建设培训会,全县共有60名网格员代表参加,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知晓率。今年以来,由县委政法委同惠安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开展的涉及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宣传活动约36场,完成理赔1272件。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
(1)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①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坚决杜绝无公函报支、人数不清等问题。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按照《惠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由专人管理。
(2)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惠工〔2018〕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开支,从严把关、从严审核,确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3)财务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确保财务保障手续齐全,汇编惠安县相关财务规定,提升财务人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9. 综治平安等专项经费使用监管不够到位
(1)对下拨的专项经费跟踪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对下拨专项经费的跟踪监管,强化对基层获补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2020年拨补经费情况建好档、留好底,督促各镇加强政法专项资金的内部监督管理,确保拨付及时、使用得当、监管到位。约谈辋川镇分管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加强镇对政法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管,并对坪铺村、峰南村存在未专款专用、未及时转拨到村的情况作出说明。下阶段,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2)司法救助经费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①根据《惠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审批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八种类型符合救助对象,切实做到救助有章可循。今年以来已开展司法救助4批次,救助22件22人,共计891000元,均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及《泉州市市级国家司法救助分类标准》等规定,筛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由县委政法委委务会讨论,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救助资金正确使用。②建立发放救助金情况档案,做到“一案一卷”随案移送,救助工作严格遵循告知、申请、申报、公示、审批、发放、回访、建档8个环节有序进行。③秉承人文关怀理念,坚持司法救助工作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0.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主动协调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①加强县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年轻干部综合能力培养,做到对事业有热情、对工作有激情,把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当家业,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推动发展上、改革创新上、维护稳定上。疫情期间下派2名干部驻村锻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委机关干部全力以赴推进创建活动,有效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②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对2018年以来新调入的5名干部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信息登记备案,同时举一反三,对2020年新入职的干部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信息登记备案。重新梳理清查,提出刚性要求,要求委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统一保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的,须提前审批;回国(境)后,应及时将相关证件上交单位保管。
11.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1)支部换届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除单位组织学习外,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着重对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工作规范化培训。支部委员会于8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相关章节内容进行重温巩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
整改情况:①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决定的意见,组织党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议事决策、民主评议、党员“三诺”等活动,安排支部工作计划。②加强党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议事内容、程序,增强支部议事决策能力;对党务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及时规范会议记录要求,补缺补漏会议记录基本要素,做到资料完整。
(3)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县委政法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③与借调网格员所在乡镇沟通,已将其组织关系从中新社区转入县委政法委。
12.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相互批评。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不绕弯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谈缺点、提意见。③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员“三诺”,将个性与共性相结合,在体现党员自身义务的同时,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开展党员承诺,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注重评议结果运用,严肃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④加强党建工作创新,持续开展具有“党味、实味、鲜味”的主题党日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8月份县委政法委党支部与供销社党支部共同开展“共建和谐惠安,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9月份在委机关开展观看《向前的路》警示教育片主题党日活动,10月份到净峰镇初心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3.管党治党发条拧不够紧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①每月召开一次委务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部署有关工作,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切实与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12月2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平时则不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谈,突出抓早抓小,咬耳扯袖,警钟长鸣。
(2)廉政风险防控浮于面上
整改情况:加强风险防控和队伍监管,结合机构改革后各股室(中心)职责任务,深入梳理排查视频监控建设、网格员招聘、专项经费补助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17个,规范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3)对政法干部监管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强化政治轮训,加强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管党治警责任,全面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②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对全县政法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干部交流轮岗以及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制定了《关于推进惠安县政法系统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惠安县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惠安县政法队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意见》等4份文件,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成果,不断推进政法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③坚持警钟长鸣,紧盯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着力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功能和促进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政法各单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规党纪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件庭审和编发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强化警示教育。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4.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①认真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县委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自查,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明确责任人、股室和整改时限,形成自查整改报告。②切实运用好交叉巡察成果,对督导组发现、指出的问题,全部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③将县生态环境局纳入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成员单位,牵头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具体工作,推出1+X联合工作模式,加大下沉督导力度,形成对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势力的全方位监督。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排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深挖隐藏在幕后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共收到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举报线索10条,转化成案3条。④把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乡镇和相关部门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与综治、党建等一票否决考核项目挂钩,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推动整改落实地见实效。根据《关于调整充实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及增设专业小分队的通知》精神,成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小分队,定期召开会商会,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⑤参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要求,组织副科级以上的委务会议成员开展述责述廉,要求深入排查管党治党短板,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程序,接受评议。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要求,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规守纪,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不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在织密制度笼子、消除监管盲区上下功夫,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党规党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常抓细,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衔接,积极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县委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705;通讯地址:惠安县城建集团大楼9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zfw201794@163.com。
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