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展现新作为
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惠安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惠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惠安县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林育伟
(2021年7月2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惠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一)一以贯之加强政治建设,“两个维护”得到忠诚践行。一是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服务保障发展中强化政治监督。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推动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防控好、复工好、生活好》微视频在学习强国展播。三是在推动全面从严中担当政治责任。每年度协助县委制定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党员县领导带队检查、集体约谈、一案双查等制度,形成清单明责、对标履责、常态督责、倒逼问责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监督,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二)一以贯之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全面巩固。一是坚决有效惩治腐败。守牢安全底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准确定性量纪,共立案8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人,采取“两规”、留置措施16件次,劝返和追回在逃人员3件3人,各年度立案总数、科级干部案件数、乡镇自办案件占比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市前列。聚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专案专班、每周分析、逐件推进”机制,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全县共受理政法干警问题线索107件115人,办结率88.8%,兑现“自查从宽”政策37件37人。二是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坚持一案一观摩、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开通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开设“清风惠语”微信专栏,组建党纪法规宣讲团,组织开展警示教育8万余人次。打造张岳家庙等一批孝廉文化基地,推出木偶剧《问钗》、连环画《廉隅传家话张岳》、微视频《老百姓心中的“庙”》等一系列廉政文化精品,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得到巩固拓展。一是坚决纠正奢靡享乐之风。深化“1+X”监督常态化机制,持续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一桌餐”、餐饮浪费、“天价茶”等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个1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通报典型案例17批55起。二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细化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5方面21条具体任务,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43个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通报典型案例7批12起。三是纵深推进移风易俗。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婚丧礼俗改革,狠抓殡葬陋习治理,专项整治违建坟墓,持续纠治“谢师宴”“升学宴”不正之风,查处违反移风易俗规定问题35个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四)一以贯之夯实监督首责,治理效能得到稳步提升。一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229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7%、17.6%、3.9%和4.8%。认真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鼓励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身干事创业。二是破解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规范受理、处置、反馈、后续四个环节,建立失实举报澄清办法、复杂敏感问题集体会商制度,检控类信访总量、重复举报、越级访逐年下降;带信下访1907人次,澄清正名41件44人,化解积案50件,实名举报满意率从2016年49.2%上升至2020年81.5%,上升32.3个百分点。《破解“信上不信下”乡镇纪委该怎么做》入选2019年福建省全面深化改革案例汇编,相关做法在《福建日报》《八闽快讯》专题报道,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三是推动监督常态长效。突出见人见事见效,编制政治监督导则,绘制责任树和流程图,紧盯“关键少数”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梳理政治监督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开展“实地察+个别谈+集体研”一体化监督调研,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相关做法在中央纪委《华东之窗》报道。
(五)一以贯之站稳人民立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整治。一是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和联合检查督导机制,100%入户访查33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3个32人,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核实和落实整改,确保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重点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围绕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突出问题,每年度确定重点推动专项整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职能部门整治方案、通报工作成果。共查处民生领域问题25个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重要案件同步立案调查、复杂案件定期会商研判”三项协作配合机制,处置问题线索41条,立案22件36人,其中充当“保护伞”案件15件28人,给予开除党籍7人、开除公职1人、责令辞职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六)一以贯之推进改革创新,监督体系得到健全完善。一是一体推进“三项改革”。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健全工作规则。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并向12个镇派出监察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整合设立18个派驻机构并赋予监察职能,实现对县一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派驻监督全覆盖。推进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健全执纪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动高效运作。二是构建监督贯通联动格局。县级层面,完善“1+N”联动机制,推行“监督-会商-通报-整改”闭环模式,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系统层面,优化“室组镇”片区协作,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分区域分领域细化监督重点,精准施治。乡镇层面,建立镇党委“四责”贯通联动监督机制,推行“2类监督重点+5步闭环流程+6项保障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相关做法在中央纪委《华东之窗》、省委《八闽快讯》报道,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健全基层治理制度。落实镇纪委“五统一”规范化建设,在218个村(社区)推行“四权”工作法,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四员”作用,打通监督“末梢神经”。实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管理,总结推广东桥镇村级“三资”监管系统、紫山镇“村务监督e平台”,完善小微权力多维监管机制。
(七)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一是高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办三组”正科级规格组建县委巡察机构,设立巡察保障服务中心,在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方面予以保障。制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五年工作规划以及“一流程两规则三办法”,探索“1+10”融合贯通机制,相关做法在中央纪委《华东之窗》专题报道。二是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穿插运用常规、机动、交叉、专项、“回头看”等方式,圆满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累计开展11轮20批巡察,移交问题1339个、到期整改完成率96.3%;移交问题线索340条、办结率84.5%;立案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移送司法1人,追缴违规款项1572.84万元。三是高效能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纪委书记巡察整改交办约谈会商制度,健全交账前四方联审、多部门联动回访督查机制,严防整改“虎头蛇尾”。梳理6方面77条巡察共性问题,由县委部署开展全县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推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县乡机关财经内控和津补贴发放等制度。积极融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推动省委巡视和市委专项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
(八)一以贯之铸魂塑形提能,队伍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健全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举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忆初心·强党性·践知行”主题党日活动、“阅清风·悦读书”沙龙,开展“访贫问苦抓帮扶”志愿服务,开展向陈欠水同志学习活动,加强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委机关连续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机关党支部连年获评“五好党支部”。二是重视履职能力建设。开设“钉钉学习课堂”“惠风正气讲坛”“乡镇纪检讲坛”,推行“线上直播授课+线下集中培训+个人自主选学”,组织编制样板卷宗,常态化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知识测试、专项技能竞赛。加强上挂下派、实战练兵,提升专业素养。三是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制定《惠安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制度,选聘首届特约监察员18名,加强日常监督和履职监督,严防“灯下黑”,先后诫勉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49人次。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加大培养和推优力度,4人获评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与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政治生态的污染源还未根本消除;要清醒看到,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空转”,主动抓、自觉抓、经常抓意识还不强;要清醒看到,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做事怕出事”现象和“中梗阻”“熟人经济”问题还未明显改善;要清醒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理念思路、能力素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纪法运用还不够熟练,一体推进“三不”还不够协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体会
回首五年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握好、坚持好、落实好五个方面的理念和要求。归纳起来就是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担负着“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腐败严重损害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反腐败斗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必须辩证把握稳中求进、坚定稳妥。监督执纪执法具有政治性、政策性、严肃性,必须注重稳与进的有机统一。要坚持稳扎稳打,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要因时因势,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积小胜为大胜,做到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
——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是把反腐败工作融入管党治党全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设计。要更加自觉运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放大惩治的遏制效应,强化制度的治理功能,筑牢自律的思想防线,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必须贯通融合严管厚爱、纪法情理。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坚持以纪法意识、纪法思维正风肃纪反腐,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更要认识到纪法背后有情有理有温度,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全过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把厚爱既体现在严管上,又把握在力度温度的有机统一上,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增效。
——必须善于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系统观念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桥”和“船”。要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专班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精准性落实、量化式考核,做到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战略方向和战术方法、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宏观把握和微观落实相统一。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力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战略机遇期,是加快建设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惠安篇章的重要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惠安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责任和工作常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定不移强化新时代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紧盯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拓展、“十四五”规划实施、“难硬重新”攻坚突破等跟进监督,保障落实落地。聚焦“放管服”改革精准监督,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探索建立政治监督问题资料库、政治监督效果评价办法,健全政治生态定期分析制度,深化推动镇党委“四责”贯通联动监督机制,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对标对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二)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
强化“不敢”的震慑。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等案件。聚焦政策、资金、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肃惩治官商勾结、亲清不分的腐败以及“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坚决查处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完善“不能”的机制。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统筹衔接、跟踪问效,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持续跟踪指导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常态化制度化。对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增强“不想”的自觉。拓展“一镇一孝廉”外延,挖掘本地人文资源,培育新型廉政教育基地,创作一批富有惠安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加强党性教育、道德教育、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力推动党风政风向善向好
始终保持凌厉攻势。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随意发号施令、只找问题不给指导帮助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割据式”“标签式”落实、“低级红”“高级黑”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实施精准施治。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规违纪新问题新表现,持续完善重点明察和“点穴式”暗访等方式,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督促党政机关养成过“紧日子”的习惯,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突出抓好长效常治。统筹“1+X”职能部门监督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共性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优化治理。深化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等,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治“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深化机关单位作风、纪律、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带头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文明新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不断向上向善。
(四)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和过渡期稳定帮扶政策、健全返贫监测及帮扶机制、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的项目,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点题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推深做实基层治理。统筹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化“四访”活动,及时发现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推动基层矛盾就地化解。
(五)持续深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突出抓好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治未病”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坚持纪法与情理贯通融合,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约束和激励的关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用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和撑腰鼓劲,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暖心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更好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积极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牢牢把握“三个聚焦”,坚持上下联动,灵活运用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等方式,打好巡察“组合拳”,高质量推进具有惠安特色的巡察全覆盖。
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巡前即知即改、巡中立行立改、巡后全面整改,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责任机制,压紧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发挥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增强监督整体效能。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健全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严格落实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按要求向县委报告执纪执法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重要决定。
破解专责监督难点。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探索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程序衔接措施,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依法依规、稳妥做好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统筹协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和协同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机制。
(八)持续深化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调查研究,弘扬实事求是作风,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建设模范机关。
更加注重能力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实际业务水平。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落实关心关怀和正向激励。
更加注重作风建设。加强日常履职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的排查分析和防范化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确保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持续防治“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
各位代表、同志们,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掣画了我县今后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持奋斗姿态、发扬斗争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惠安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
1.“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2.“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1+X”监督机制: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的工作机制,“1”指省纪委监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X”指督促省直部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既要完成职责任务,担起主体责任,也要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
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5.“三个区分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6.“三项改革”: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7.乡镇纪检组织“五统一”规范化建设:统一调配使用、统一考核待遇、统一硬件配备、统一经费保障、统一工作标准。
8.“难硬重新”攻坚突破:2020年8月起,全省开展“难硬重新”工作行动,全力破解当前面临的急难险重任务、多年难啃的“硬骨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创新突破点。
9.巡察监督“三个聚焦”: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10.“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11.“四访”活动: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的具体举措,即,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
12.“四权”工作法:清权、晒权、用权、督权。
13.村级纪检委员“四员”作用:廉政建设宣传员、村务工作监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