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惠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惠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8日中国共产党惠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惠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惠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县纪委的工作,同意县纪委对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工作建议。
大会认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为惠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指出,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必须辩证把握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必须贯通融合严管厚爱、纪法情理;必须善于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
大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要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力推动党风政风向善向好;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更好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持续深化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惠安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