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2-31 14:41:39    来源: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30日至10月18日,县委第八轮巡察三组对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我单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我单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单位印发了《关于落实<关于对县直属水库管理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惠水管〔2019〕84号),对巡察发现的20个主要问题逐一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以倒计时的方式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我单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相结合,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问题,剖析根源,同时思考如何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我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全体干部职工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不紧不实,成效不明显”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制定《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2020年度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学习考勤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科学思想和工作方法、习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和关于党的初心使命的重要论述等学习内容,做到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2)针对“学习碎片化、不系统”的问题。开展集中学习,坚持机关每周集体学习,在听取各股室工作汇报后组织理论学习。春节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机关每周的集中学习改为个人自学,党总支根据不同时段的学习任务列出学习指导书目。同时,不定期检查党员“学习强国”的积分情况,对排名在后三位的人员给予全处通报批评。(3)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处(所)务会提出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贯彻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水利工作中,用正确的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偏差’”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河(湖)长制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基层各相关站点对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进行全面巡查,并与属地镇政府、村委会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情况。同时主动与台商、洛江、泉港等跨区河长办联系,加强部门联动,交流工作经验,出台《关于建立洛阳江流域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跨区域河库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提高办事效率。(2)针对“民生服务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加大工程巡查力度,梳理工程存在的淤积情况。抽调精干力量分成4个小组,3月初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有灌溉需求、影响过水的干支渠进行现场复核,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开展清淤修复工作。(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制定《惠女水库拦网清理整顿实施方案》,针对洛江区马甲镇吴花生违法占用水域拦网养殖涉黑涉恶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并向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洛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我处正协同律师积极应诉,跟进法院审理。

  3.关于“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水资源治理乏力”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安全运行调度能力不足”的问题。2月份完成所辖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并按要求逐级送审,3月底,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已下达批复文件,我处严格按规定的汛限水位进行合理调度。(2)针对“饮用水源水库污染处置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加大硬件设备投入,惠女水库坝区站购置水质检测仪器一套及巡查设备。菱溪水库、梅山水库和锦芳水库管理站各新增一套水质自动监测仪器。针对在水库游泳的行为,各水库管理站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游泳警示牌,增加广播喇叭的播放频次,加强巡逻和人员劝阻。(3)针对“日常巡查管理存在死角”的问题。我单位制定了《关于印发<水事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惠水管〔2019〕72号),进一步规范水事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水事行为,明确报告及跟踪工作流程,将水事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同时对已向泉港区政府报告的“伊思梦湖山庄”违建问题,我单位持续重点跟踪,杜绝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对存在的违建问题积极协调市水利局组织前往现场调查,并以泉水函〔2016〕112号、泉水函〔2017〕135号两次发文泉港区人民政府要求依法依规查处。9月份泉港区政府拆除木房子10座。(4)针对“民生水利设施损坏严重”的问题。我单位按照职权,将相关水毁情况报送至属地政府,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黄塘溪埔兜倒虹吸桥下条石护坦冲毁项目黄塘镇政府将列入2020-2021年冬春修水利项目。投入3.72万元整修陈田水库排洪闸启闭设备,启闭室安装不锈钢防护罩。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存在‘一言堂’现象”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议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制定了《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会议制度》,并根据会议内容及其重要程度,将会议分类为处主任办公会议、处(所)务会、周例会、技术专题会议、站务会等,明确各类会议主要内容、召开频率、议定事项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等。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2)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处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处(所)务会、周例会等会议由其他参会人员先发表意见建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并作表态陈述,避免“一言堂”情况出现。2019年10月以来,会议记录均由全体参会成员签字认可。(3)针对“重大项目研究决策不合规”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施工工程发包方式,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招投标制度。

  5.关于“党管意识形态落实不到位,舆情处置能力有限”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领导重视不够”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落实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责任清单,各基层站、党支部、机关股室按要求组织实施。(2)针对“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制定《直属水库管理处网络新媒体管理规定》。召开《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的党课,围绕“什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意识形态目前遇到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等几方面内容展开讲解,让大家进一步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让大家明确今后怎样更好开展意识形态工作。(3)针对“舆情处置不及时”的问题。成立舆情跟踪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舆情跟踪处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收集与本单位有关的热点舆情,解疑释惑,对网上谣言、不实传言及时澄清,填写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力”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与下属7个党支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2)针对“岗位风险防控不明确”的问题。我单位组织开展岗位风险排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清楚表述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确保排查严谨细致。(3)针对“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监委的各项通报文件,梳理出2013年至2018年以来系统内相关人员的情况,制作警示材料,加强对全处人员警示教育。

  7.关于“‘靠水吃水’廉政风险仍较突出”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职工持有供水公司股份”的问题。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排查点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2019年12月,互助供水公司已移交县城乡供水公司管理。2020年10月,百源供水公司移交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公司管理。亿源供水公司也将移交台商投资区自来水公司管理。(2)针对“亲属承揽工程存在风险”的问题。制定《承揽工程项目承诺书》,发现存在亲属关系的情况,要求相关人员主动回避,最大限度降低亲属承揽工程风险,严控“同体监管”现象的再度出现。(3)针对“临时工聘用近半为亲属”的问题。对干部职工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临时人员,不得在同一股室(站点)工作,有存在这种情况的给予岗位调整或辞退。2019年11月对夫妻在同一单位的临时人员给予辞退处理。

  8.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制度较为松懈”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缺乏责任担当”的问题。制定《关于印发<水事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惠水管〔2019〕72号),进一步规范水事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对巡查不到位、弄虚作假、发现未上报等行为,依法追究和问责。林辋溪流域管理中心已将陈芹村路口生活垃圾清理完成并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解决。(2)针对“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菱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经重新招投标,3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3月23日开工建设。洛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B标(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结算迟迟不能按期报送,4月2日再次发函要求施工单位加快结算报送等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4月14日召开协调会,施工单位将全力推进结算资料编制进度,目前结算资料编制即将完成。(3)针对“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制定和完善了《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出勤考勤制度》、《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值班制度》、《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请销假制度》,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每月汇总考勤结果并及时公布,督促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彻底”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①原惠女局工会违规发放单位职工2013、2014年节日慰问金已从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增量中扣回。②针对超标准发放住院慰问金问题,严格按惠安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慰问对象及标准严格把关。③原菱溪水库管理处工会违规发放2013年元旦过节费已从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增量中扣回。④原菱溪水库管理处超范围发放会员2014、2015年防暑降温费已从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增量中扣回。(2)针对“车辆维修审批不严”的问题。制定《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务车辆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严格车辆维修审批,先审批后维修,重点核对车辆维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针对“违规报支差旅费、接待费”的问题。原惠女局超标准多报销差旅费488元已于离任审计整改期间退回,原菱溪水库管理处超标准多报销差旅费8250元已从2020年文明单位奖励金中予以退回。(4)针对“违规报支礼品费用”的问题。要求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0.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财务凭证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制定《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手续严加把控,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控。(2)针对“违规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制定《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的使用和管理。(3)针对“票据管理不合规”的问题。我单位已于去年审计期间,全部收回封存单位自制“收款收据”和“转账收据”,不再使用此类收据。(4)原惠女局从县财政拨入小溪管理房征用补偿款,其中用于支付承租人的拆迁补偿款在离任审计期间我处已将该笔款项调回基建科目,拆迁补偿款从单位自有资金列支。该超额支付补偿款项已收回。(5)针对“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符”的问题。我单位已制定《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财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制度规范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11.关于“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处置随意性大”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资产租赁程序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问题。2019年10月23日我单位成立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资产租赁工作领导小组,转发《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2016〕179号),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租赁工作的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租赁工作。(2)针对“违规确定中标人”的问题。组织学习《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杜绝出现违规确定中标人行为。对承租期已满的菱溪水库酒店点灰窑场的场地、陈田水库库面养殖租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杜绝违规确定中标人情况的出现。(3)针对“资产出租合同协议不合理”的问题。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2016〕179号),着力弄通读懂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办理酒店点灰窑场的场地和陈田水库库面养殖招租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办事。(4)针对“资产出租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我单位已完成自查整改。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租赁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即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不用执行收支两条线。

  12.关于“工程监管不到位,签证把关不严”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工程施工监督不力”的问题。菱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经重新招投标,3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3月23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投资约880万元。鉴于洛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B标(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结算仍未能按期报送,我处已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不断催促,持续主动联系施工、监理单位,全力协调结算事宜。(2)针对“资金拨付缺乏监管”的问题。对已经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防汛指挥中心显示屏系统、下埔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视频监控等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单位审核。(3)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对工程内业资料重新进行梳理,对缺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漏签章的内业资料补齐补全。督促有关造价咨询机构按合同约定切实把好计量、计价关。针对黄塘管理房修缮项目未扣除墙体、楼板厚度问题,已另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重新进行结算审核。针对洛阳水闸绿化景观工程签证出现的低级错误,经查阅原始资料,是笔误导致的错误,实际结算计费无误。我处对工程签证单进行校正,对相关经办人员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存在‘上紧下松’现象”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党总支功能弱化,引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①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②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底前听取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③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检查、督导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在县直工委、系统党委开展党建检查的基础上,党总支组织对下属各党支部开展检查,列出检查问题清单,并要求各党支部及时对问题清单进行整改,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针对“党员‘三诺’、民主评议流于形式”的问题。①加大材料审核力度,在报送相关党建材料中,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把关党员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材料,有发现互相抄袭、网络抄袭或内容大致相同的材料一律退回重写。3月份党员干部撰写的96篇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心得体会材料,没有发现抄袭现象。②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3)针对“组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组织换届和发展党员相关文件,确保组织换届和发展党员议程依法依规。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2019年12月,管理处机关和洛阳水闸管理站2位同志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对两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三是按标准收缴党费,2020年年初要求下属7个党支部填报个人党费申报表及党费收缴登记表,按时足额缴交党费。

  14.关于“班子成员履职担当意识不强,以上率下作用不明显”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干工作做事情从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的作用。(2)针对“调研不深入”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直属水库管理处及所属事务所领导班子挂钩基层水管单位机制,根据人员变动,重新进行工作分工并印发《关于管理处及所属管理所领导班子挂钩基层水管单位的通知》,明确各个基层水利管理单位的挂钩领导,做到领导挂钩联系到位,了解和倾听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3)针对“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组织学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水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水闸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15.关于“队伍老化,裙带关系错综复杂”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队伍年龄断层老化问题凸显”的情况。我单位积极向县委编办、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水利局等部门申请招考计划。2019年秋季招聘大学生8名,2020年秋季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5名,不断注入“年轻血液”,改善干部职工队伍的年龄结构。(2)针对“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鼓励干部职工报考攻读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学历和参加年度水利水电专业继续教育,通过专业的学习,快速提升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业务水平。2019年,我单位有17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职称评审,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合计77人,占在编人数的48%,专业技术力量逐步增强。(3)针对“裙带关系错综复杂”的问题。调整有关人员的工作岗位,避免有裙带关系的干部职工在同一股室、同一基层站点或者为上下级关系,杜绝裙带关系造成岗位廉政风险的出现。对1名中层干部和4名一般干部进行岗位调整。(4)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我单位将全体干部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送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备案,确保人人备案到位,不存在缺漏。同时从严管理干部职工出国(境)的审批管理,核查干部职工出入境相关证件持有情况,及时将证件收缴由单位统一管理,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高级职称人员的证件上交县人社局统一管理。

  16.关于“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政治意识不强”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支部较为分散、党组织生活难以正常参加”的问题。按照“理顺关系、加强领导、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党支部党员人数、住地距离、工作联系程度等因素,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分片学习,确保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2)针对“党员学习自觉性不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总支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各党支部书记对所属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3)针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缺乏创新,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直属水库管理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积极开展党日活动,举行入党宣誓等活动。通过开展党日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学习激情,促进党员之间团队协作,增强组织凝聚力。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7.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党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阶段开展的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执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督促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招待程序,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18.关于“巡察审计检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落实离任审计整改有差距”的问题。制定《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截止2020年8月对离任审计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从2019-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增量、文明单位奖励金、过节费及临时人员加班补贴中扣回。(2)针对“市重点督办事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与南安市洪濑镇政府和坝田村相关人员联系沟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加强惠女水库库区卫生环境保洁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巡查和重点跟踪,确保惠女水库库区水事秩序正常。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9.关于“干部职工融合度不高”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管理的工程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组织干部职工到所辖的工程管理现场了解情况,交流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激发工作热情,增强责任感。二是根据工程管理功能分区、干部职工的技术特点,调整9名干部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务,有效执行干部职工轮岗制度。三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四是举行直属水库管理处第三届乒乓球比赛、篮球友谊赛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营造团结合作、积极健康的良好氛围。

  20.关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足”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水费历史欠账收缴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发函给湄南公司商请补交2016年所欠10万元原水费事宜,2020年1月20日资金已经到账。二是向市发改委上报《关于确认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所属蓄水工程原水价格的请示》(惠水管〔2019〕83号),市物价部门答复:湄南公司现有的水价1.2元/立方米不包括原水费,下次调整水价时,将把原水费纳入水价成本。三是湄南公司每年向我单位缴纳的原水费60万元,所依据的文件是由市水利局下发,2020年6月11日我单位向市水利局上报《关于申请调整湄洲湾供水公司向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缴纳原水费的请示》(惠水管〔2020〕42号)。2020年11月,泉州市水利局主持召开洛阳水闸调度协调会,湄南公司支付2020年原水补偿费90万元。四是洛阳水厂所欠原水费问题,惠安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案号:(2020)闽0521民初4015号],7月9日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洛阳水厂应缴交原水费218万元。(2)针对“跨区域工程管理未理顺”的问题。加大跨区域工程管理的协调工作,针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惠东南干渠水毁问题,投入资金42.78万元,完成惠东南干渠水毁修复和七孔闸电力整修,为工程效益发挥提供坚实的保障。(3)针对“水库(闸)确权问题难以突破”的问题。2019年底向县水利局、财政局申请,确权划界所需的资金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目前正与设计单位磋商,着手开展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单位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整改,努力将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1.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确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坚持常抓不懈,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于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紧盯住不放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经得起检验。

  3.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巡察整改的常态化、制度化,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推动我单位持续稳健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35617;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霞晖路59号;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465911784@qq.com。

  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

  2020年12月31日

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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