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2-31 14:41:39    来源: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团对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视情况及采取措施

  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集团高度重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抓整改,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行动自觉。集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五抓五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4月10日巡察反馈会后,集团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于4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成立了由集团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狠抓整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集团于4月2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将4个方面14个问题34项整改工作,细化为具体的整改措施71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确定整改时限,安排落实整改,确保做到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扎实推动问题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巩固巡察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集团紧紧围绕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坚持短期与长期、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寻对策,建立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共修订完善管理制度25个,已追回违规款项28666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个月至少组织党总支部委员、机关支部委员、董监事等管理人员1次集中学习,至今共组织12次学习。二是组织集团部门中层、子公司党政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共开展4次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2019年9月-2020年12月,共组织16次传达学习政治理论和相关文件政策的学习。

  (2)关于贯彻国企改革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企改革各项文件精神。二是5月25日成立惠安城建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制定并完善惠西片区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公共项目+市场化经营”运作模式,进一步规划集团发展战略定位,推进城建资源有效整合,发挥自身行业优势,积极参与我县各领域的建设。

  2.关于发挥县直国有企业改革示范作用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议事机构权责界限未能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集团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司务会议事规则;提出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理顺管理机制;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工作,召集董监事、总支部委员开会研究通过。二是制定水务部工作规则、市政部工作规则和城建部工作规则,明确模块化管理职责,进一步统筹推进集团各部室与各子公司工作配合和组织协调,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制定《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提出《惠安城建集团权属企业负责人管理及业绩考核方案(讨论稿)》,逐步建立经营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2)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和配合,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全力解决各民生项目、代建工程包项目存在的资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集团(含各子公司)支付各个项目建设资金19.2亿元,确保按计划推进项目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对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资金的投入,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和绿化城市短板,不断提升县城区景观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基础保证,截至2020年12月,集团(含各子公司)支付市政、园林、环卫等项目建设资金5546.71万元。

  3.关于市场竞争优势不足的问题

  (1)关于业务资质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共有15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其中2人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1人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技术水平。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业与民用建筑、资产运营投资、财务会计等5名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其中3名具有中级职称。三是成立惠安城建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做大集团现金流及保障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企业市场化运作,参与市场竞争。

  (2)关于创收空间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政府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探讨企业投入、土地成片整理开发、收入分成的框架,做大做强企业资产,增加企业利润收入,降低市场风险。截至2020年12月,集团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二是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形成多渠道的融资通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及时满足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积极开展不良资产包处置工作,收回厦门象屿资产公司、浙商资产公司及工行不良资产包资金5689.04万元。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流于表面的问题

  (1)关于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三是制定《宣传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制度》、《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规范信息管理和监督工作。

  (2)关于阵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完成集团办公OA系统的建设,正在试运行;完成集团公众号“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二是利用办公场所的建设,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公益广告栏、设置室外LED显示屏,及时宣传上级精神及相关政策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总支重要议事内容,于4月28日组织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于6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领导班子共梳理意见建议5个,班子成员共梳理意见建议11个,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关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组织4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各级纪委下发的违纪案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二是组织对城乡供水公司支部、管网公司支部和市政公司支部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7次,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廉洁从业。三是7月10日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为集团领导班子、各部室人员,各支部委员、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共83人,作“以问题导向梳理廉政风险点 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做好岗位风险防控工作。

  (3)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谈话制度(试行) 》。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和逐层开展要求,通过集体约谈、个别谈话、重要节假日廉洁强调等方式,集团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员工之间共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7次。

  6.关于廉政风险监督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关于监督约束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4月15日完成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职纪检委员,加强自身党内监督和内部管理约束。二是组织对下属相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进行6次督查督办,确保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专项报告制度,全面加强集团“人、财、物”的管理。二是制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试行)》、《监察管理制度(试行)》等,共督办1件,催办4件,督查1次,加强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监察。

  (3)关于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各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点围绕城建板块、水务板块、市政板块、金融板块等方面,梳理排查部门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风险点113个。二是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防控措施114个,堵塞存在的管理漏洞。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等行为。二是根据惠安县《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规范执行到位,公务接待附清单、公函、审批表等。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总工会有关防暑降温费用发放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岗位要求标准发放降温费。二是绿投公司于5月14日前已退还违规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用共计28640元。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惠安县差旅费报销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把报销审核关,对超标准报支项目杜绝报销。二是绿投公司于5月14日前已退还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费用26元。

  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1)关于建设项目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总工室并制定《总工室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工程报建和竣工备案制度,落实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对黄塘镇诗口工业区雨水污水市政管网改善工程等13个未办理完整报建手续的工程进行整改完善。

  (2)关于工程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资料管理要求落实相关资料的变更、签证和收集,完善工程资料的建设与管理。二是补齐涉及工程的缺失资料,对惠安县北园路道路改造及第三实幼室外配套工程等26个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缺项按要求整改到位。

  (3)关于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做好工程质量把关、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管理等工作。二是涂寨镇蔗潭溪河道护岸绿化二期工程已于2018年8月17日移交项目所在镇、村管理,已与镇、村商谈绿化项目后期管护事宜。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财务报表未报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初向县财政局申请申报,待财政局新增申报账号完成后,即可正式上报。二是每年按县财政局要求,参与年度报表决算,2019年已完成。决算后向国投中心报送经审计后的年度报表,2019年度审计报表已报送。

  (2)关于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资金支出流程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审批制度。二是集团成立前发生的业务,按要求补办审批手续。三是严格按集团制定的《资金支出流程管理规定》办理支付,对没有按规定权限审批的款项坚决不予报销支付。四是对挂靠建造师整年补贴问题,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管理。二是设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三是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并落实到位。

  (三)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方面

  10.关于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虚化的问题

  (1)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15日召开城建集团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委员配置5人。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组织架构,建立党总支议事规则,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党建工作与城建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党总支的选举成立工作,总支部委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分工和支部挂钩,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如开发公司和绿投公司,梳理党员组织关系并指导成立党支部,经县城管系统党委批复同意成立开发公司和绿投公司党支部,正在进行党支部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建设开发公司有党员7名,绿投公司有党员10名。

  11.关于下属支部党建基础薄弱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购买《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党务工作常用文书使用手册》和《党务工作者使用手册》等分发到各支部,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相关党务知识,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今后严格按规范要求加强党建资料的审核把关并及时归档管理。三是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严肃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做到自我批评深刻具体,相互批评有深度、有“辣味”。

  (2)关于党建材料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并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等。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和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三是严肃认真按“三会一课”的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党课记录等相关工作,并按照规范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3)关于组织关系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按照目前人员实际归属管理情况,现有党员87名,已完成28名党员组织关系迁入工作,完成4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迁出工作。二是城乡供水支部除1名党员未接受供水市场整合人员安置未迁入外,其余5名党员组织关系已于4月21日前转入城乡供水支部。

  (4)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支部学习计划等,加大学习力度,加强学习教育管理。二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支部党员工作微信群等形式,通过集中学习、上党课、自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三是根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规定,城乡供水支部4名退休党员已迁移到相关镇村。

  12.人事人才管理机制缺少活力的问题

  (1)关于人事架构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已出台《惠安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待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相关人事任免管理制度到位后,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人事任免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后,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任免手续。

  (2)关于专业技术人才较为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与学历、职称等体现岗位价值的薪酬激励管理机制。二是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共有15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其中2人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1人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不断提高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业与民用建筑、资产运营投资、财务会计等5名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其中3名具有中级职称。

  (3)关于薪酬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建立统一的工资薪酬福利制度,在《惠安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出台前,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关于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2020年度工资方案的请示”。二是根据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制定《集团本部员工2020年度工资发放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后,在集团权属企业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工资浮动机制,规范集团本部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理顺“五险一金”的缴交,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3.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对15家子公司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梳理,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全盘掌控巡察反馈问题整体情况,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主动认领、及时过问并督促下属各子公司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确保落实落细落地。同时,建立督办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推进问题整改形成闭环。

  14.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整改机制,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和制度机制的健全,共修订完善管理制度25个。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差旅费报支,防暑降温费发放和固定资产登记等工作,督促下属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修改完善《资金支出流程管理规定》等,严把报销审核关。四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明细登记。五是退还违规发放津补贴28640元,退还不规范报销的差旅费26元。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人事架构不规范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集团人事架构管理归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政府已出台《惠安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规定》,但人事架构目前尚未实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待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出台相关人事任免管理制度后,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后,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任免手续。

  2.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通知》(惠政文〔2020〕97号),集团根据公司章程和业务实际,拟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城建集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我们将按照县委巡察一组要求,持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努力推动城建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不断开创城建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3767;通信地址:惠安县建筑业大厦1号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cjjt@126.com。

  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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