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阳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2-28 08:11:59    来源:中共螺阳镇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于2019年11月6日至12月16日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10日,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共17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真抓实抓认真抓。2020年5月9日,召开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各村村主干、镇直单位负责人、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就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进行了通报,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的思想认识,要求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村、各单位要主动认领,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2020年6月19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政领导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我镇分别于4月13日、4月20日、4月2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内、外问题逐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根据责任分解情况和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关于巡察螺阳镇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至各党(总)支部、各单位。同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整改期间共组织党政领导召开5次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并对重难点问题进行探讨;7月7日对问题比较突出、集中的10个村党(总)支部书记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敏感性,规范化落实各项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落实整改工作中,我镇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扫黑除恶、强基促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重点项目、解决征迁问题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整改期间制定、修订《螺阳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螺阳镇党委议事规则》(螺委〔2020〕27号)、《螺阳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考评奖惩办法(修订)》(螺委〔2020〕3号)、《螺阳镇发展党员预警机制办法(试行)》、《螺阳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螺委〔2020〕32号)、《螺阳镇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管理暂行规定》等7项工作制度,落实落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理论学习重视不足、学用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学习13 期,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二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党员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三是创建“新时代讲习堂”,形成“月课堂”学习制度,今年6月起,每月确定一主题邀请专业老师授课,目前已邀请市委、县委党校老师围绕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民法典等领域开展5期专题讲座。

  (2)主题教育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情况:责成相关责任人结合实际,重新检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撰写主题教育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6月19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政领导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

  2.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

  (1)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在党委会、机关学习大会等会议上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修订完善《螺阳镇党委议事规则》(螺委〔2020〕27号),规定议事规则17条,明确党委工作原则、议事范围和程序等,推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螺阳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20年6月开展的“螺阳镇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四是健全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县网信办的交流沟通,今年以来及时妥善处理舆情事件2起。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有差距。

  (1)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不协调。

  ①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指导推动村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举措不多,全镇25个村经营收入低于5万元的有18个,“美丽乡村”建设不均衡、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以发掘村域内自然资源、推行土地流转等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我镇2019年度经营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增加至10个,预期2020年度经营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将达16个。二是谋划项目带动,以村集体资金投资本辖区范围内中心集镇店面、厂房、光伏发电等固定资产实现村集体资金保值、增值的项目。三是探索服务经济,建设禹阳农贸市场,同时,8个村成立劳务服务公司,探索环境卫生保洁等劳务服务经济。

  ②城南新区新型城镇化治理能力不足、管理比较无序,多个安置小区“两违”搭建多、环境卫生脏乱差、周边公共区域及绿化带被占用栽种蔬菜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城南新区安置小区加大保洁力度,增设垃圾桶,多次组织镇机关人员、执法中队参与整治行动。开展占用绿化带栽种蔬菜等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行动30余次,整治占道经营238宗、违章搭盖395宗、鸡鸭舍748宗、杂物1503宗。二是2020年3-4月,成立禹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霞光、东风、洋坑物业服务分公司,7月东风、洋坑分公司接管安置小区物业,在安置区周边、时代城、城南规划路、惠崇路等划定车位线,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

  (2)脱贫攻坚、“强基促稳”等中心工作推进一般化。

  ①精准扶贫意识不强,针对性帮扶措施尤其是开发性帮扶项目少,2018年10个“空壳村”“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进展滞后被县扶贫办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0月开展精准扶贫业务工作会6次,共计240余人次参与。二是“因人施策”实施帮扶措施,补助21户贫困户购买生产工具;聘用16名扶贫对象为卫生保洁员、河道管理员等。三是对发现去世贫困户及时将户主调整为其家属,并督促及时核对、更新扶贫对象信息。四是落实领导挂钩责任制,推动挂钩项目建设,2018年10个被通报的“空壳村”、“薄弱村”的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均已完工。

  ②“强基促稳”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自选动作少,项目缺乏亮点、特色。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研究制定《螺阳镇强基促稳2020年实施方案》,并于6月召开“强基促稳”工作推进会,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二是兑现2019年“强基促稳”达标村奖励金,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三是加强特色亮点创建工作,培育“尾透村党员议事厅”和嘉惠小区“物业调委会”2个全县“强基促稳”特色典型项目,同时推进“后田平安片区建设”、“东风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禹洲商圈党群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全镇“强基促稳”工作创建水平。

  ③扫黑除恶发动群众不充分,摸排有价值的线索少。

  整改情况:一是在324国道和省道312线显眼位置设置“扫黑除恶”相关固定标语20条,大型宣传牌2块,刷新各村在公共场所标语110多条,利用会议、微信、板报等形式不断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二是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26个,通过各种媒体信息宣传12337智能举报平台,公布全镇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三是对全镇金融贷款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生态环保和黄赌毒问题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约谈2家金融贷款企业。四是完善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协商联办的长效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每月不定期牵头会商。五是通过不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微信、短信推送廉政信息,建立“螺阳所家属群”发送每月值班表,及时与民警家属沟通,了解民警八小时外生活情况,定期召开全体民警谈心会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今年来进行廉政谈话4人次。同时,组织全体民警签订《公安民警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无违规借放贷问题承诺书》27份,与协勤人员签订《惠安县公安局辅警遵纪守法承诺书》30份,《公安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违规与企业商人不正当交往问题自查表》、《违规通过高息放贷获取回报问题自查表》各27份,暂未排查出问题。

  ④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不够到位,2019年仍发现超期办丧11起,个别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螺阳镇开展丧葬礼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相关制度要求。二是疫情期间,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治丧活动的通知》,督促各村落实“一约四会”制度,要求村干部第一时间入户宣传劝导,并做到事前事后书面报送情况。三是常态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对移风易俗重要知识进行宣传。2020年2月以来未发生超期办丧现象。

  (3)环境卫生和“两违”整治不力,绩效考评长期靠后徘徊。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环卫工作制度。今年来,制定《螺阳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考评奖惩办法(修订)》,建立镇党委书记、镇长挂钩重点薄弱村制度,健全环境卫生工作周例会月观摩工作机制,每月组织落后村观摩活动,加大对重点薄弱村的整治力度。同时,严格落实自评自查工作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每日两次自查,真正查找出问题、整改问题,强化对卫生考评成绩结果的梳理、应用,细化奖惩措施。二是对林辋溪河道饲养牲畜进行清理,目前未发现污水管直排问题。三是建立对执法中队和各村进行“两违”月绩效考评制度。截止2020年10月,我镇共组织集体拆违行动37次,拆除违法建设108宗,处置违建面积4.97万平方米,拆后利用率100%。四是加强对巡逻队员廉政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拆除小宗两违,拆违成本同比下降约46%。

  4.高质量发展研究不深、谋划不够。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以校服产业为主导,加大集聚抱团发展力度,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以新同兴纺织、百裕集团为龙头企业,相关校服产业企业深度融合,携手扶持规下校服相关企业做大做强的集聚发展态势,提升校服产业园知名度。加强校服产业基地建设,引进福建欧派纺织和顺茂兴纺织,计划投资2.8亿元,正顺利续建,并带动引进校服及相关配套企业,已有2家纺织企业、1家园服企业进驻投产。持续推进南方校服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计划投资4.5亿元,现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二是到点到位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各级资金补助及扶持政策,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华山彩印有限公司、明耀玻璃有限公司等申报企业技改项目补助资金近40万元,20家入库科技型小企业获得100万元扶持奖励金,积极配合社保稳岗补贴发放工作。指导锐利机械、新天龙、振惠家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2020年7月组织表彰20家纳税大户,提振企业主信心,助力企业发展。三是加紧溪东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1000万元的溪东工业区二期主干道和支道项目已经进入工程招标阶段。

  (2)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政领导挂钩项目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挂钩领导具体抓,及时解决瓶颈问题3个。促进盘活续建吉之路烂尾楼闲置资源,带动3家企业开展进驻洽谈。二是加大征迁扫尾力度,巡察整改期间已解决南方教育产业基地项目遗留坟墓征迁问题。加大校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投资约1000万元的溪东工业区二期主干道和支道。三是建立党政领导、项目责任人深入一线推动工作制度。走访溪东工业区企业40余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实际困难,衔接县自然资源局协调解决校服基地、金帆服装等项目用地手续问题。四是推进丰泽明兴摩托项目用地向合兴轻工企业转让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部分重点项目进展阻滞、历史遗留欠账较多。

  ①拔钉销号的办法和韧劲不足,重点项目征迁尾巴多。

  整改情况:一是中总片区项目征迁已于2020年6月召开征求意见会,6月15日以来工作组逐户入户见面,征求群众意见。11月25日,县政府出台解决中总片区遗留问题的征迁安置补偿方案,成立中总片区征收安置领导组和6个工作小组。12月21日至今已与46户群众签订征迁安置补偿协议。二是嘉惠南片区螺阳汽修厂已于2020年8月5日完成征迁补偿协议、8月17日已进行腾房,该项目已完成征迁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继续加强与中总片区未征迁业主的见面沟通,特别是对个别不同意征迁的业主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实施中总片区的征迁安置补偿。二是向禹洲城市综合体征迁户发律师函,要求限期清理房屋周边占用的征迁空地,组织人员对空地进行围挡,联合禹洲公司加强与征迁户外围亲戚朋友的商谈动员。

  ②巡察期间省级重点项目福厦客专征迁尚有25幢房屋未签协议,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对于巡察反馈的“福厦客专征迁尚有25幢房屋未签协议”问题,我镇组成征迁攻坚小组,倒排时限,加大动员工作力度,截至2020年11月上旬已全面完成福厦客专螺阳段征迁工作。

  5.社会稳定、资金债务等领域存在风险隐忧。

  (1)信访苗头和安全生产隐患大。

  ①群众居住困难、建房审批不畅等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积极探索自住小区建设,溪西、村下已列入县级试点。建房审批流程重新规范,明确各审批节点的时限、责任人,并加强公示。

  ②辖区“三合一”厂房排查整治还有死角。

  整改情况:2020年1-10月对辖区758家生产企业、1836家店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共计排查229家,整治229家,处罚5家。

  (2)债权债务、沉淀资金未厘清。

  整改情况:镇和村重点项目征迁往来款已结算,于2020年7月已拨付东风村50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镇与县级相关部门结算,县级资金拨付到位后将及时下拨至各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1)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9日我镇召开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县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会议精神、通报检查问题清单、对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并对村主干集体约谈。二是2020年6月上旬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巡察整改期间,开展多形式廉政教育,如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2场,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授“严明纪律规矩 永葆清正廉洁”专题讲座1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1场,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1次。四是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挂钩单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63人次。

  (2)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0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229个风险点、提出1254条防控措施,其中镇级风险点160个、对应163条防控措施;村级风险点1069个、对应1091条防控措施。二是对村建办、国土所干部职工和村级土地协管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30人次。

  7.镇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9月镇纪委监察组共进村入户334人次,发现问题、收到群众诉求22条,解决问题、诉求22条。二是2020年以来共立案审查9件9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移风易俗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3个,移送落实整改问题13个,给予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2人,组织调整2人。三是重新优化设计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手册》,由各村纪检委员对每月履职情况进行登记。今年来开展村级纪检委员业务培训会2场,对各村纪检委员上半年履职情况进行点评,并作业务讲解。四是组织村纪检委员参与镇对村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由各村交叉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违规发放津补贴。

  ①镇机关违规发放计生、征地拆迁、流动人口清查、迎检工作延时等补贴,超范围发放事业人员通讯、误餐补贴及编外人员文明、绩效奖金,直至巡察期间,尚有津补贴未组织清退。

  整改情况:对巡察指出的尚有津补贴未组织清退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其中2015年12月已清退夜间入户清查流动人口补贴、计生迎检加班补贴及2014年春节值班补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公示,对退休干部、开除、临时人员离职等涉及的款项暂不清退,除调出本单位2人未退款外,其余人员均已按要求退回款项。目前已向未退款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退回。

  ②村级无依据发放村干部各类工作、参会补贴达48项,村两委成员违规领取计生、卫生、新农合、换届选举等各类补贴现象普遍。

  整改情况:巡察指出的我镇村级无依据发放48项各类补贴,经核实后应清退171人,现已完成清退170人,另1人因患有重病,申请减除,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公示,同意暂不清退。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查我镇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情况,严格规范处理报支手续。二是严格对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详细梳理我镇今年来公务接待情况,1-10月共开展公务接待6次,未发现违规情况。三是重申制度,今年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调整惠安县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惠委办〔2020〕4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暨工作培训会宣讲材料汇编》等文件5次。

  (3)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查摆我镇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包括会议、培训、政府采购等费用,对发现的接待清单不规范问题即知即改,相关手续材料现已齐全并归档。二是规范费用支出方式,支出在200元以上全部用银行支票转账支付。三是制定每月学习制度,今年2月起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9次。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

  ①前期调查摸底不够认真细致。

  整改情况:2020年4月该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今后将做好水利项目前期现场踏勘工作,听取相关村及群众意见,认真审核把关后再上报,及时发放各类征地款项,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推进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②服务意识不强,办事较为拖延,如房屋报建审批等服务群众事项办理流程不够透明、办结时限不明确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2020年5月,对村主干及村级土地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报建、报备办理流程及时限,申报手续合规完整时,村委会报建手续办理时限为收件登记后22个工作日,报备手续办理时限为收件登记后7个工作日;镇政府翻建、加层、新建(有用地手续)、报备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③部分民生资金发放不及时甚至长期滞留未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失能老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摸排,挂账情况已于4月底全部核销。二是建立失能老人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在册33人,失能老人实行动态管理,要求村级每月5日前报送增减变动情况,由镇民政办汇总后于当月10日前报送县主管部门。

  (2)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6月8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在党政联席会上专门对工程项目关于决算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强调。二是结合上级关于招投标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10.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严,廉政风险尤为突出。

  (1)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对现金提取进行限额审批。2016年前东风村城南新区个别村征迁项目征地面积比较大、征地款发放进度缓慢,出现现金体外循环问题,现已整改到位。经排查,目前各村没有存在体外循环资金,月末库存现金都低于3000元限额。二是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采用转账结算,付款时核对发票、合同等要素,确保支出款项的合规性。联群村受托违规付款问题,于2020年5月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成联群村将原中标单位确认工程款已结清的函件入账,要求各村引以为戒,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对发票金额超过300元的全部使用完税发票,村委会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采用询价、竞价或竞争性谈判等形式进行。四是加强往来款项的核对和清理。锦水村外借个人款项长期挂账未收回问题,经排查,部分款项已按民主程序给予调账转支出核销;涉及2人应收款为原合作基金会政策性清理转入村委会,暂予挂账;涉及计生责任目标扣款款项已收回。

  (2)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重新组织各村学习有关“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各村严格执行“三资”管理规定,建立资产卡片、台账和188份资产资源出租合同台账,并对村级出租行为提出程序性要求。一是尾透村山林出租在法院裁定为无效合同后,村委会已拟定招标方案,准备重新组织招标;刘厝水库山林出租承包租金未执行收支二条线规定,已整改入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村委会主任予以诫勉。二是钱塘村委会院内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已入账,予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三是锦水村、尾透村已解除合同但资产资源仍被无偿占用未收回问题,除锦水村山地及石坝承包方正在走法律程序,其他原出租资产均已收回。

  11.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1)镇级工程项目运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工程进度归档不规范、资金拨付不及时2个问题立即整改归档,并举一反三对照上级招投标制度,再次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我镇已竣工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设计、预决算、招投标、公示、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程序进行运作和归档。

  (2)村级工程违规操作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联群村申报新村委会店面二次装修、联群旧小学改造出租、休闲农庄、光伏发电等4个空壳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决定,将空壳村创收项目调整为光伏发电,项目已实施完成。今后将加强项目申报程序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二是联群村陈坑底自然该村于2014年开展石结构改造试点工作,陈坑底村间道路作为石改的前期项目,项目资金应由石结构补助资金支付。道路项目共分东侧和西侧两个,因道路施工受阻停工,村委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暂付部分工程款,巡察整改期间又硬化完工了100多米,2条道路的工程已近完工。待整体完工决算后,拨付尾款。三是排查2013年7月以来各村实施的187个工程项目,对发现的工程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工程量增减随意性大等方面问题,要求各村在年初制定财务预算,明确年度的项目计划,并结合年初村级财务会议进行民主程序表决,同时加强村级项目上级补助资金的监管。四是于2020年7月20日成立村级项目招标服务中心、制定《螺阳镇村级招投标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招标和项目管理,减少各村在招标领域的违规行为;要求所有的村级项目必须有预算,除包干合同价款和按进度分期拨款外,项目在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结算审核材料才予核拨工程款。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2.班子凝聚力和干部担当意识不强。

  (1)领导班子团结进取锐气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螺阳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经常性开展集体交心谈心,今年来开展谈心谈话93 人次。二是组成项目征迁攻坚小组,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嘉惠南片区征迁遗留问题已解决。三是镇党政领导带头落实“转作风”部署要求,各挂钩领导每周进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在精准扶贫、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

  (2)干部主动作为意识有所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螺阳镇机关管理制度》,考评日常制度遵守情况、部门和工作片工作、重点项目等表现情况,将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到绩效奖金发放和各类评先评优中,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除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所有干部职工下沉到工作片一线,实行分组包干,将项目推进与绩效挂钩,激励担当作为。今年来全面完成兴泉铁路螺阳段、福厦客专螺阳段、嘉惠南片区汽修厂1幢厂房、惠安四小四幼项目范围内坟墓征迁、城南规划一路(后窑路—惠黄路)坟墓征迁及兴泉铁路110千伏黄塘牵引站供电线路等项目征迁工作。

  13.干部队伍管理相对粗线条。

  (1)队伍管理不够严格。

  ①机关效能制度执行不力,考勤管理不严,请销假较随意,存在“走读”现象,个别干部职工缺勤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在镇机关大会上重申强调《螺阳镇机关工作制度》,严把考勤管理,将考勤情况在镇值班室公示公开。并把干部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奖惩考核,2020年1-9月对34人缺勤扣减绩效。二是对3名缺勤迟到较多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②镇机关有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入股企业;有干部因病不在岗,工资绩效未按规定及时核减。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报告,多名镇村干部未按规定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多名村主干出国境未按规定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6月组织全镇在编人员签订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暨承诺表。巡察指出的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入股企业问题,目前入股人员已退股或企业已停止经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按照2019年10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规定的通知》,及时做好病假工资核减与销假恢复等工作,并通过短信通知等形式提醒干部职工按相关规定落实。三是通过会议强调、定期发送提醒短信等措施,督促镇村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备婚丧喜庆与出入境事宜。对未按规定报告婚丧喜庆事宜的村干部、出国境未按规定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村主干由分管及挂村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各村干部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镇村干部的出国境证件进行统一收缴保管。

  14.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较为薄弱。

  (1)战斗堡垒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一村一品”特色党建活动,发挥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创亮点,每村一个项目按进度安排开展。二是严格要求村干部认真执行《螺阳镇机关工作制度》中村级领导班子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备的村主干进行量化考核。

  (2)村级组织后备力量培养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以来组织对村级后备力量进行摸排,已摸排村级后备干部78名,各挂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各村上报的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二是强化对后备干部安全生产、房屋隐患排查和党建理论等方面业务培训,将后备干部纳入工作网络化管理。

  (3)下沉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并下发各党支部对照执行,其中包含党务公开的规范要求。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效能管理的通知》和《螺阳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制度》,要求各村在显要位置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落实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制度。三是督促巡察反馈的8个村村务公开问题整改落实,印发《螺阳镇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决策、监督制度规范建设的通知》,要求各村制定上报村务公开清单,统一规范村务公开台账,2020年5月起,各村每月上报村务公开台账复印件至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及时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15.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建工作及内业材料的整档归档进行了规范化要求。二是开展“七一”建党活动,挂钩党政领导到所挂钩的村讲党课、慰问困难党员。三是2020年申报“尾透村党员议事厅”和“禹洲商圈党群服务中心”等2个党建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25个村“一村一品”党建重点项目正在开展中;对非公空壳半空壳党支部进行排查整理,目前已完成一批非公支部换届。

  (2)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印发《2020年螺阳镇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结合阶段中心工作,确定活动主题,推动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二是各党支部上报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通报。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领导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规范评议程序,详细记载党员民主评议过程及评议结果。三是按照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党员“三诺”台账,2020年以来,在年度承诺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重点,先后组织党员开展了“百日大整治”行动和党员、领导干部“四个带头”、“六个不准”等承诺活动。

  (4)执行党内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五项制度”精神的学习领会,严把培养、考察、政审、测评、公示和预审关。二是印发《螺阳镇发展党员预警机制办法(试行)》,建立历年发展党员情况台账和常态化预警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有关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6.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县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清单进行责任分解,印发《关于落实县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任务的通知》、《螺阳镇关于落实市委检查组移交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对照整改工作的通知》,现已完成整改工作。二是汲取镇敬老院建设未按时限完成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项目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倒排时限,压实责任,每月上报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完成。

  17.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2020年1-12月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检查问责党典型案例通报4场,7月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廉政主题讲座1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1场。二是2020年5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提出防控措施。三是逐户清查廉租房补贴未发放到位情况,符合条件的已补发,不符合条件的已退回镇政府账户。四是对2013年以来发放的补贴情况进行排查,对退休干部、开除、临时人员离职等涉及的款项按规定暂不清退,剩余2名调出人员未清退已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退回,其余人员均已按要求退回款项。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未完成整改事项:对群众反映的324国道复线、世纪大道南拓安置房产权证未能办理等化积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324国道复线环保验收、规划验收已完成,正在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抓紧整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工程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之后,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二是多方收集南拓安置工程办证所需材料,并专项报告县政府协调解决。

  整改期限:324复线争取2021年6月底前启动办证。

  2.未完成整改事项:征迁安置及剩余房源代管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新成立的物业公司全面核实房屋使用情况,同时逐户通知侵占房屋业主进行清退;我镇已聘请法律顾问,将处理相关事项。

  整改期限:2021年6月底完成

  3.未完成整改事项:干部使用不够规范。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我镇最终的“三定”方案,选拔股级干部。

  整改期限:2021年6月底前完成

  经过一段时间来的集中整改,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全面持续转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完成。把巡察工作成效真正体现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项目攻坚、乡村振兴等具体实践中,努力开创螺阳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32424;通讯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luoyangjwb@163.com

  中共螺阳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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