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履行监督责任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为全面建设“五个惠安”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惠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林育伟
(2020年1月2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惠安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省纪委监委“五抓五重”要求,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两个维护”,服务大局更加有力。一是落深落细政治监督。坚持党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精准监督,深入项目现场、工地一线开展“监督再监督”,协助县委解决中化管廊施工中的突出问题,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质环境;围绕重点决策开展重点监督,制定《关于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方案》,深入税务机关和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抽查企业249家,发现问题22个并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全县减税降费工作全面落实;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专项清理“大棚房”问题,发现5宗占用耕地违建行为,督促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省市主体责任检查反馈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党员县领导带队检查制度,采取“四查一约谈”方式,对12个镇、21个县直单位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23个,提出工作建议58条、问责建议3条。以问责促履责,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7起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7人、通报批评3人。三是把牢把严政治关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先后回复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廉政意见392人次,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批326人次,组织8批166名拟提任(转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好政治导向,准确定性量纪,切实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松绑减压、撑腰鼓劲。
(二)以党内监督为主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质效更加明显。一是日常监督持续加强。落实“五个必”工作法,建立执纪监督“双向互动”机制、“周报告、月抽查、季督导、年考评”常态化督促指导等制度,指导镇纪委监察组规范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找准基层问题易发环节和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共走访六类“必访”重点对象6602人次,开展“必谈”3922人次、“必讲”3793次、“必核”1585次、“必查”1479次,发现问题346个,已协调解决331个。二是一线监督持续延伸。实施打通“末梢神经”监督全覆盖专项行动,全县218个村(社区)均配备村级纪检委员,指导紫山镇总结尾山村经验做法,并在全县逐步推广,进一步厘清村级纪检委员职责定位,明确监督流程和基本方法,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相关做法在《福建日报》《泉州晚报》《泉州通讯》《刺桐清风》上刊载,并得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游宇飞同志的批示肯定。三是巡察监督持续深化。积极配合市委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察,以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六个落实”专项巡察,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握政治巡察监督重点,综合采取“常规巡察+巡镇带村+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方式稳步开展3轮6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4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追缴违规违纪款项609.5万元,实现对镇、村、国有企业巡察全覆盖,十三届县委巡察覆盖率已达75%,较好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坚持板块轮动,集中巡察党群系统12个单位,发现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聚焦政策和项目落地中梗阻问题,集中巡察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城南工业园区管委会、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发现影响营商环境的4方面19个问题,巡察专项报告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聚焦民生问题,开展脱贫攻坚专项交叉巡察,走访贫困户772户,发现问题32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全县清退1063名扶贫对象多缴医保费用18.78万元,增补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646名,动态核查清退不符合低保人员109人;聚焦基层稳定,对5个信访问题重点村或问题突出村开展机动巡察,紧盯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三资”监管、扶贫惠农政策落地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深入走访调查,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化解基层矛盾。
(三)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风政风更加向好。一是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1+X”机制,紧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诫勉10人,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3批7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修订公务差旅费管理制度,完善单位自留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活动等。二是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县委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8项具体措施,全面清理镇村“一票否决”和工作责任状,督促推动解决安置房“办证难”、涉企“确权难”等历史遗留问题32个;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起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4人、通报批评4人,通报典型案件3批8起。三是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820件、同比下降29.9%,其中,检控类信访举报483件、同比下降47.3%,初次举报192件、同比下降39.1%,重复举报48件、同比下降51.7%,上级转办件同比下降26.4%,镇纪委监察组自收信件同比上升84.2%。深化“全员接访”,设立开放式接访场所,接待来访群众455批556人次。制定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和沟通反馈制度,已办结并反馈的19件实名举报件满意率73.8%。出台《惠安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办法(试行)》,采取当面反馈、书面答复、会议反馈、函告组织等形式澄清23件次。实施纪检监察服务基层化解矛盾专项行动,探索从“办信”到“真查”、从“转办”到“督办”、从“内循”到“互动”、从“接访”到“下访”的工作机制,先后化解13起信访积案,逐步破解“信上不信下”问题。《破解“信上不信下” 乡镇纪委该怎么做》入选2019年福建省全面深化改革案例汇编,先后在《福建日报》《八闽快讯-专报件》《泉州改革调研》刊载,并得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游宇飞同志的批示肯定。
(四)以纪律建设为根本,从严惩治腐败,震慑效果更加凸显。一是保持执纪执法强度不减力度不松。推行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谈话室使用、办结报告“三报批”制度,力求准确运用四种处置方式。全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686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5%、17.1%、4.1%、3.8%;共立案171件174人(科级干部立案11人),同比上升3%,已结案167件170人,结案率97.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组织处理18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移送兄弟县(区)办理留置1人,起到较好的纪法震慑效果。严守安全底线,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意识,落实落细安全措施,改造升级谈话室,开展县镇谈话场所全覆盖检查、交叉检查,组织审查调查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医疗急救等业务培训;协调县卫健局、县医院建立“走读式”谈话应急医疗保障机制。二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打“伞”破“网”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深化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案情同步会商、案件同步办理,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33条,立案查处11件24人,其中充当“保护伞”8件21人,给予开除党籍6人、责令辞职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移送兄弟县(区)办理留置1人。三是涵养崇廉尚德政治生态。落实“一案一整改”,督促县卫健局、公安局利用本单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组织收听收看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旁听法院庭审、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26场1670人次。开展“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打造张岳家庙等孝廉基地并作为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编创木偶剧《问钗》、连环画《廉隅传家话张岳》、微视频《一代循吏郑一信》《勤廉第一话张岳》《老百姓心中的“庙”》等作品,一批本县孝廉典型在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其中《老百姓心中的“庙”》《夫妻双院士: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点击阅读人数都超10万。
(五)以民生福祉为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结合“五个聚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排查整治具体问题14个,并公布整治成果等,解决一批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是坚决查处扶贫领域问题。联合县财政局、民政局组成核查小组,部署督促各镇纪委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的低保户、扶贫开发3类项目资金开展入户核查,发现问题18个,全部移交完成整改;共查处滞留延压、优亲厚友等问题10起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9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重点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民生资金“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梳理我县突出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开“大处方”等过度治疗、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查处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6起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1人。三是巩固提升移风易俗成效。巩固丧葬礼俗改革成果,推动不办简办生日宴等新风尚,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参与迷信活动等问题5起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3人。
(六)以队伍建设为保障,锤炼过硬本领,干部素质更加全面。一是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通过“惠风正气”讲坛每周交流学习心得、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参观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和惠女水库、邀请省道德模范陈欠水上党课等,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积极组织主题党日、文体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深化基层建设。推进镇纪委监察组“五统一”规范化建设,每镇配齐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出台《关于加强镇纪委监察组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保障每年10万元专用经费,并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落实“十个一”办公硬件配备要求,制定《镇纪委监察组业务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编印《惠安县乡镇纪委监察组工作规范及文书汇编(试行)》,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2个镇共立案72件,其中自办案件18件,实现“每镇均有自办案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优化监督范围,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推动发挥“探头”作用。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以贯彻“五个一”工作要求为重点,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开展集中业务培训8期、村级纪检委员分片区“小班化”培训4场,举办“乡镇纪检讲坛”2期,组织《规则》《规定》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3场次。全面梳理业务规范,按照谈话类、函询类、初核了结类、初核转立案类,编印样板卷宗4册,为镇纪委监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实操对照范本。四是强化内部监管。突出履职监督和日常监督,及时将不适岗科级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加大推优和使用力度,在县委的重视支持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有14人得到提拔重用,其中提任正科级职务6人、副科级职务8人,有1人被评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被评为全市“五四青年奖章”,选送5人到省市有关单位挂职锻炼和驻村蹲点。
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二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还需加大力气,基层减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大力破解;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融合不够紧密,综合治理效能还不够明显;五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不敢动真碰硬,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对此,我们将积极面对,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落深落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惠安县域治理现代化、打造高质量赶超新增长极、全面建设“五个惠安”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坚持“三个一以贯之”,深刻把握、贯通运用“五个坚持”认识体会,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工作推进惠安治理现代化。要把握好守正和创新的关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既坚持和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和国家监督的制度成果,又以新的理念、思路、办法、手段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重要制度保障。要把握好全局和重点的关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要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把握好治理和监督的关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把传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探索实践、创新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要求,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五个惠安”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惠安治理实践中落地生根。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推动思想政治建设立根固本。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健全机关政治学习常态化机制,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行动自觉。深化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协助县委健全查改问题长效机制。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打造一批理论宣传精品。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丰富和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加强对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和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任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建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深化和改进主体责任检查办法。协助县委出台规范镇党委履行日常监督主体责任办法,制定镇纪委监察组“监督再监督”指导意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紧盯“关键少数”,实施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坚决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落实挂钩监督、“三个一批”直查快办、入户访查等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成效、脱贫摘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问责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督促职能部门健全跟踪管理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关注和帮扶“贫困线边缘群体”,防止返贫现象。
坚决落实强基促稳措施。持续深化打通“末梢神经”监督全覆盖专项行动,以规范化为抓手,统筹镇村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有效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前哨”作用,切实激活“最后一公里”的监督“细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服务基层化解矛盾专项行动,深化“四访”活动,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机制,妥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维护基层安定稳定和社会良好秩序。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治理,突出打“伞”破“网”主攻方向,改进违纪查办组工作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三个同步”等协作机制,加大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力度,切断利益链条。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治理,建立治乱常态化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活动,巩固治理成效。
(三)推进改革探索,着力构建同向发力、高效联动的监督体系。
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制定乡镇纪委双重领导规范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持续推动纪法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大纪检监察检举举报信息中心软硬件建设力度,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与案件监管、案件审理和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部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机制。贯通使用纪法“两把尺子”,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进行监督、一体进行审查调查。
形成协同协作的监督格局。修订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范,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
(四)强化监督首责,确保监督常在,形成监督常态。
拓展日常监督途径。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政治生态分析,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治理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统一、推动公权力运行法治化,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定、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严格监督下工作生活。
精准规范问责追责。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制度,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松绑解压;落实失实澄清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真正使执纪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五)持续正风肃纪,大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巩固精文简会成果,探索整合党建检查、绩效评估等,真正为基层减负。
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认真处置、严肃处置,特别是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深挖细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易发多发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一桌餐”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六)深化政治巡察,发挥震慑遏制治本利剑作用。
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方向。坚守政治定位,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统筹安排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基本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监督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肃纪律、端正态度,针对发现问题逐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应付交差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提升办理质量,切实发挥震慑作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围绕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深化金融、国企、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坚持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两手抓”,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认真剖析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国有企业津补贴发放规范、农村资产资源管理等一批治本措施。拓展和延伸“1+X”监督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的衔接联动。深化“一案一整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突出教育引导。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改进和创新廉政教育机制。持续推进“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创作一批廉政教育精品,运用新媒介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推广,讲好惠安正风反腐故事。
(八)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深化达标创星党支部创建活动,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加大人文关怀力度,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带动省级文明单位、综治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
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水平。聚焦高素质专业化,深化全员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开展集中轮训,采取以案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干部交流等形式,不断提升执纪执法专业素养和治理能力,增强斗争本领,着力培育纪法兼通的业务尖兵。突出结构化优质化,加强干部选拔使用和交流轮岗力度,采取招考、选调、遴选等方式多渠道充实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全面提升干部监督管理水平。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廉政风险的排查分析和防范化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制定《惠安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督促规范用权。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持续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清风扬正气,奋斗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加快推进惠安县域治理现代化、打造高质量赶超新增长极、全面建设“五个惠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五抓五看”:2015年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八个坚定不移”:2018年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具体部署,即,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
“五抓五重”: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五个必”工作法: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必访、必谈、必讲、必核、必查”。
“1+X”监督机制: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的工作机制,“1”指省纪委监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X”指督促省直部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既要完成职责任务,担起主体责任,也要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
乡镇纪检组织“五统一”规范化建设:统一调配使用、统一考核待遇、统一硬件配备、统一经费保障、统一工作标准。
“三个同步”协作机制: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即,线索同步移送、案情同步会商、案件同步办理。
“四访”活动: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的具体举措,即,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
“三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部署,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个一以贯之”: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要求,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底抓到位。
“五个坚持”: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总结过去一年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和体会,即,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六带头、六严禁”: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具体行为规范。即,带头对党忠诚,严禁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有令不行;带头担当尽责,严禁失职失责、推诿扯皮、好人主义;带头遵纪守法,严禁滥用职权、跑风漏气、交友过杂;带头清正廉洁,严禁以案谋私、政商不分、违规借贷;带头严实深细,严禁弄虚作假、马虎应付、口大气粗;带头树好家风,严禁庇护袒护、失德失信、失教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