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5-19 15:45:57    来源:东岭镇党委

  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2月22日至4月19日,县委第七轮巡察二组对东岭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东岭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竭尽全力抓紧抓实抓好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巡察二组向我镇反馈意见后,我镇立即召开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召开全镇整改工作部署会原原本本传达给每一位镇村干部,要求全镇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切实扛起整改首要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来,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实在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扛起第一责任,当好施工队长。镇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挂帅整改,坚决落实“四个亲自”,即亲自部署安排,先后3次召开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全镇整改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反馈意见精神,逐条剖析存在问题,集中研讨整改措施,画好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亲自听取汇报,先后5次召开由相关责任部门和牵头领导参加的整改进度汇报会,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亲自协调解决,针对基层党建基础薄弱、镇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组织进行3次专题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计划;亲自督办线索办理,针对巡察反馈的3条问题线索,亲自审核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提出办理建议,督促办理进度。

  三是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分工负责。镇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主动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初稿,并先后2次征求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的意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下发,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构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同时,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率先从自身深挖问题、剖析原因,带头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四是聚焦监督职责,狠抓督促落实。镇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掌握进度、研究问题、推进工作。同时,镇纪委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牵头制定巡察整改督查方案,分别组建3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配备1名镇纪委监察组人员,建立“日汇总、周督查、月总结”制度,加大整改督办督导力度,先后开展4次督查,动态调整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

  五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全面落实立行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点上突出问题,又倒查制度缺陷,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先后修订完善了《镇党委工作规则》、《机关工作制度》、《镇村干部日常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党政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16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把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等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2019年初已与各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党委各部门与各党组织的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上。二是修订和完善《东岭镇镇村日常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将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综治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细化考评细则,实行月考评、半年检查、年底总评,将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到镇村干部绩效奖金发放以及各类评先评优中,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全面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巡察期间,召开1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四是针对荷山、东岭、西埔、前厝、湖边等村党支部党建材料丢失严重以及荷山村党建责任状盖村委会印章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8人。

  (2)针对干事创业氛围不足的问题。一是以项目为抓手,修订《党政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增补2019年为民办实事和重点项目至49个,重新梳理责任人,明确相关责任、倒排时序进度,确保每一个项目有人跟、有人管。二是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全面完成镇农民公园、文体公园等项目征迁,完成夏季百日攻坚荷山中学项目征迁“清零”工作,全力推进一批事关民生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三是调整和充实镇重点项目办组成人员,明确招投标、土地报批、综合协调等岗位职责,在项目生成、整体推进、组织验收等过程联动协调。同时,实行每月一汇总、每季一报告制度,加大效能督查,督促各责任人履职尽责,全面掌握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四是督促项目扫尾工作,2018年底进度明显滞后的11个项目已全部完工。五是近年来,镇党政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领镇村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干事创业,镇年终绩效考评由2014年度的全县第11名到2017年度的第6名再到2018年度的第4名连年提升。

  (3)针对党委会功能淡化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东岭镇党委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镇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党内推先推优、发展和处置党员等内容都要在党委会议上进行讨论。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乏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对2420万元旧债进行逐笔梳理,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清偿计划,逐步化解现有债务,规范举债行为。二是开源节流,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动员乡贤捐建各类民生公益项目,压缩办公经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尽量用到民生支出。2016年以来共争取上级各类资金7000多万元,动员乡贤捐资3600多万元用于各类民生公益项目和奖教奖学助学,其中,赤石村老人活动中心、东埭村村委会办公大楼等由乡贤全资捐建,有力补充镇财困难的窘境。三是加快推进2019年度11个县级重点项目和38个镇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推动镇农民公园、文体中心、县第二医院迁建、荷山中学扩建、镇区道路“白改黑”等民生、文化休闲等社会事业发展。其中,市重点项目琦峰科技扩建项目已竣工验收,县重点项目仁仪豪庭、仁府佳园等项目已开工建设,镇农民公园和文体活动中心已完成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16个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四是立足于做大做强惠东中心集镇,大力培育惠东建筑、琦峰科技、佳泰实业、奇达利等规上企业,巩固税源基础。同时,不断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正在洽谈引进总投资12.5亿元的中国物流泉州空港物流产业园和总投资2.6亿元的惠东新型农产品市场,拓宽财税增收渠道。2016年完成税收入库1.12亿元,比增8.5%;2017年1.3124亿元,比增17.2%;2018年达1.623亿元,比增23.7%,增幅位列全县第三。

  (2)针对脱贫攻坚和环境整治效果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巩固县委脱贫攻坚专项交叉巡察整改的成果,严格按照《东岭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组织镇村干部入户了解贫困户帮扶需求,因人而异实施精准扶贫。二是以中央环保督查为契机,开展首批关闭取缔类石雕石材企业巡查,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发现一家处置一家,目前首批99家已全部关闭取缔。三是按照县整治办要求,抓好第二批2家整改提升类石雕企业整治工作,同时,做好59家第三批整改提升石雕企业分类处置工作,确保整治到位。

  (3)针对引领乡村振兴推动不力的问题。通过多措并举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全镇各村经营性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其中,5-10万元的有8个,10-20万元的有5个,20万元以上的村有5个。一是推行“党建+”经济发展项目,积极探索村级劳务公司承接劳务用工项目的经营模式,推动许山头村、三村村等自住小区项目建设;在东岭、东埭等村开展“党建+金融”双基联动活动,引导党建与金融相互促进,推动金融服务在壮大村集体经济上发挥作用。二是巩固资源开发型经济模式,在2018年3500亩土地流转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东埭、前林、许山头等村土地流转350亩,预计3个村每年合计增收8.5万元;赤石村以村集体土地入股,合作开发草莓自摘园,预计年增收5万元;西埔村利用沿海优势,成立惠安新星海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所得收入为村民缴交2017年度卫生费20万余元。三是盘活闲置资产促增收,涂厝村将原涂厝小学闲置的旧校舍出租给幼儿园作场地办学,年收入3.8万元;许山头村充分利用集体土地资源,与泉州宝象日化有限公司签订合约,建立蚊香厂,年收入6万元;东埭村将旧盐场改建而成的滩涂200余亩出租给村民养殖鱼业等,年收入8万元。四是推荐许山头村、西埔村申报省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及时对接上级政策,申请扶持资金,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

  3.关于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1)针对民主决策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制定和完善《东岭镇党委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确定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民主决策规则,加强会前沟通、会中讨论和会后执行反馈,充分发扬民主。二是完善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自8月12日起,会议记录充分体现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情况。

  (2)针对记录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东岭镇党委工作规则》,认真学习和借鉴上级部门关于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已对镇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进行规范,会前事先征求议题,安排会议议程,8月12日起实行电子版、手写版双重记录,确保各要素齐全。

  (3)针对议事决策功能简单化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东岭镇党委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明确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加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科学决策水平,自8月12日起,在传达上级相关工作精神的同时,均能根据本镇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进行分解立项、抓好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习氛围不浓厚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先后于6月17日、7月22日、8月12日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要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及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初心使命根植于思想落实于行动》等专题,要求镇班子成员、村主干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二是修订和完善了《东岭镇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到挂钩支部上十九大党课,截止目前,各党政领导结合主题教育都已到各挂钩联系点上党课。三是于6月3日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镇机关干部重温党的十九大精神,印发《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100题》及十九大测试卷,镇村干部人手一份,并督促党员干部登录学习强国自学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再次掀起“大学习”热潮。四是督促各村制定党员远程教育学习计划表,重点学习新思想,并列入镇村干部日常绩效考评内容。

  (2)针对学习停于面上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东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充分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深入研讨、专题调研等学习方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已于5月27日第六期中心组学习时开始严格执行学习讨论制度,每期由各党政领导进行讨论发言,将学习内容与分管领域进行相结合,提高学思践悟水平。

  (3)针对思想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修订和完善《东岭镇谈心谈话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并做好谈话记录,有特殊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镇党政班子成员在会前充分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并进行记录。三是印发《开展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通知》,由挂钩领导带队对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67个,及时汇总和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四是督促镇党政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各党政领导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的4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集体约谈等。

  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1)针对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一是修订和完善《东岭镇镇村日常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内容,细化考评细则,实行月考评、半年检查、年底总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基层党组织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奖惩。二是针对巡察发现在2016年党建年度检查未开展“三个专题讨论”,巡察时仍未进行整改的9个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批评教育9人。三是针对个别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方案网络抄袭问题要求进行整改,并组织验收,同时对部分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四是针对个别党政领导“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网络文章问题,组织重新撰写。

  (2)针对党员“三诺”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针对三村、西埔等大部分村的党员承诺书内容为同一模板问题,督促各村组织党员根据党员自身特点重新编制承诺书,均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东埭、埔尾等村的党员承诺自评、党支部书记点评内容均相同,督促各村重新规范填写党员承诺自评、党支部书记点评内容,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对各党支部“三诺”工作开展专项自查,重点检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建立台账、是否上墙公示、是否实行销号管理等内容,确保“三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针对学习教育成效不理想的问题。一是积极组织重点发展对象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把好党员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第一关,进一步提升党员党建基本知识掌握水平。今年来已组织3期共15个重点对象参加集中培训。二是编制党建基本知识学习计划,以党支部为单位,举办党建知识专题培训班,由6名党建专职工作者领学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三是编印“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和党建基本知识小册子供党员自学,并结合2019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抽取部分党员进行知识测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

  6.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逐项分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镇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2019年度意识形态责任书26份,同时,修订和完善《东岭镇镇村日常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责任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三是组织未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列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述责述廉会述职内容的班子成员,及时补充该方面内容,并由镇组工室、社事办共同审核把关。同时,班子成员均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将其纳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

  (2)针对舆论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制定了《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成立“东岭镇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专项小组”,建立《舆情信息呈阅制度》,及时跟踪解决各项敏感舆情。今年来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网络舆情事件4起,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问题。二是与各党支部、自媒体签订《东岭镇网络微信平台属地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信息报道“三审”制度和报告会、讲座等报备机制。今年来,签订责任书29份,审核发布信息77条,各种类型报告会向镇党委备案18起,超过50人以上报县委宣传部备案14起。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镇村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惠安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惠委发〔2018〕24号)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调整任免三名股级干部。二是制定《东岭镇村级换届“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推荐村级后备干部36人,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信息库。同时,组织动员13名村两委和村级后备干部参加乡村振兴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村干部和后备干部学历水平。三是在涂厝村、潘厝村、石井村内部物色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重点培养,撤回镇下派的涂厝村党支部书记,任命村支部委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职。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村级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以湖埭头村为试点,整合村级现有组织场所,建设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党建、财务等相关材料归档保管,并于6月27日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参观学习。全镇18个村完成村级组织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外观标识建设。二是针对多数村级党支部党建材料丢失、造假普遍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12人。

  (2)针对党建“灯下黑”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镇党委组委、组工干事和党建专职工作者挂钩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经常性开展对镇直机关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确保镇直机关支部工作有人指导、有人督促,严防“灯下黑”。二是7月7日至7月9日对全镇开展党建工作半年检查,对镇直机关支部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三是针对镇机关支部和一些非公企业支部长期未换届问题,已指导东岭镇机关党支部、惠东建筑公司党支部、驻深党支部、东岭镇离退休党支部等完成换届。

  (3)针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一是建立镇党委组委、组工干事和党建专职工作者挂钩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同时继续聘任第六批“双选聘”党务干部,加强培训和指导,延伸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抓手。二是下拨党建工作经费,指导佳泰党支部设立党员活动室、奇达利党委更新党员活动室上墙内容。三是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做法,从制度上推动党组织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已完成奇达利党委、惠东建筑公司党支部和佳泰党支部党建入章工作。

  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于5月10日,由镇党委组委授课,组织各党组织组委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二是于7月3日,召开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四议两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指导各村党支部落实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三是修订和完善《东岭镇镇村日常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考评范畴,自3月份以来已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5次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四是针对“三会一课”内容造假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7人。

  10.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于8月16日组织召开东岭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会前的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严格审核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记录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切实做到谈心谈话不深入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突出问题没有回应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没有见人见事见思想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并报送县委巡察二组审核把关。会上,班子成员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主要内容,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115条。

  (2)针对村级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各村党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要求各村今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邀请镇挂钩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充分发挥挂钩领导和驻村干部在一线督促的作用,强调各村党组织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都应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逐一发言,严禁以建议代替批评。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建立由镇纪委和组工室联合审查的民主评议党员联审制度,镇纪委及时通报党员受处分情况,镇组工室加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的把关审核。二是先后开展2次党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对审核把关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党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发展和处置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一是于7月2日,邀请市委组织部为各党支部书记、组委进行发展党员专项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市县委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对发展和处置党员程序的审核把关,严格杜绝违规发展和处置党员现象。三是针对荷山村、东岭村等党支部超过三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及时约谈2名村党组织书记,其中,东岭村已于2017年发展2名党员,荷山村拟于今年10月份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为预备党员。四是建立两年未发展党员预警台账,提醒两年未发展党员党支部及时物色重点发展对象,给予前林、埔尾、涂厝、湖边、三村5个村预警提醒。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镇党委组委、组工干事和党建专职工作者挂钩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通过汇总党费个人申报材料,依靠挂钩联系人督促各党支部在每个月10日前及时足额缴交党费。二是开展党费自查和补缴专项行动,组织未足额缴交党费的9个村党员村干部按照标准补缴党费,共补缴党费2224.5元。

  (3)针对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潘厝村、埔尾村对粗糙简陋的公开栏,按照要求重新制作,现已完成。二是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已组织开展5次村务党务公开情况检查,并跟踪整改到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一是2016年之后,镇机关已实行人脸识别打卡签到(退),部分村也已实行指纹打卡签到(退),严格上下班签到(退)和值班值勤考勤。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增加了机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同时,结合绩效考评方案,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实行考勤情况一周一通报,严格奖惩,7月以来已约谈教育3人,扣发11人日常绩效共2200元。三是严格贯彻《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意见》(惠委办〔2018〕93号)精神,修订和完善《东岭镇镇村日常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对全镇167名镇村干部实行“一人一档”积分制考核,实行月考核、季汇总、半年小结、年底总评,考核结果每月10日前全镇通报亮晒,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按月兑现绩效奖励,让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奋发作为。镇年终绩效考评由2014年度的全县第11名到2017年度的第6名再到2018年度的第4名连年提升,宣传工作也在2018年度提升到全县第7名。四是由组工室统一保管镇机关干部和村主干出国(境)证照,重申各党组织党员出国(境)需办理审批手续,提醒各党组织加强党员出入境管理。同时,由镇党委书记对未办理出国(境)审批程序的3名党员村主干给予批评教育,另1人移交镇纪委处置。

  1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巡察前,针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组织清退125万余元。巡察反馈意见后,对巡察发现的镇级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自查汇总公示,再次清退没有文件依据、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220915.7元,下一步将通过短信通知、电话通知、发函催缴等方式组织清退。二是组织村级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已完成在职村两委、村聘用人员和其他村级组织人员清退工作,共退回各项违规津补贴44956元。

  (2)针对公务接待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流程、标准等。二是7月24日,镇党委秘书约谈党政办、食堂承包经营者,通报存在问题,并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强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标准。三是梳理巡察发现的超范围、超标准、超陪同人数接待问题,逐笔分析原因,镇主要领导于8月12日亲自召开公务接待专项整改工作会,对相关分管领导、党政办、财政所等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3)针对公务用车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规范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二是7月24日,镇党委秘书约谈党政办、驾驶员,通报存在问题,并组织学习公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强调报销审核程序和标准。三是对闲置无维修价值的公务用车闽C938KQ进行报废处理,已报县财政局批准核销。

  14.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文风会风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增加办文办会制度,严格规范各类文件、会议办理流程及要求。二是加强发文审核把关,杜绝层层转发、照搬照抄,对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今年以来共发文75份(含上级请示文),比去年同期缩减50%。

  (2)针对机关效能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新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增加了机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同时,结合绩效考评方案,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实行考勤情况一周一通报,严格奖惩,7月以来已约谈教育3人,扣发11人日常绩效共2200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关于“两个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镇党委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于8月份召开镇党委会研究部署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二是印发《开展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通知》,由挂钩领导带队对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汇总和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三是总结近年来党员干部赌博、酒驾、醉驾等多发易发的违纪问题,制定“远离赌博,拒绝酒驾”警示教育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和剖析典型案例,签订承诺书,邀请派出所讲解赌博、酒驾、醉驾危害,以身边人身边事告诫镇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切实远离赌博、拒绝酒驾。四是今年来,先后开展2次党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镇机关干部1名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将年度考核修改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梳理出其应退年度考核晋升工资、绩效奖金等款项2.4056万元,鉴于其中风休假,与其签订退款承诺书,已退5050元,剩余款项按每月500元退款。

  16.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问题。一是印发《开展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通知》,镇党委书记带头开展对三村村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二是镇党委书记于每年“七一”为镇村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三是组织镇党政领导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规范,规范运用“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调研指导、听取汇报、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廉政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履行“一岗双责”,并组织对填写不规范的纪实手册进行整改。四是督促镇党政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各党政领导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的4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集体约谈等。五是督促下属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上报镇党委备案,并结合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督促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7.关于日常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监督方式单一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镇纪委监察组与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双向互动”机制,充分运用查阅相关资料、明察暗访、入户访查等方式先后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全生产领域、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减税降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移风易俗等领域监督检查,发现各类问题25条,督促整改22条,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条,拟进行立案审查。二是今年来,针对信访反映村干部有关问题,采取入户访查的方式向3人核实问题线索。

  (2)针对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镇纪委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牵头制定县委脱贫攻坚交叉巡察和常规巡察整改督查方案,组建3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配备1名镇纪委监察组人员,建立“日汇总、周督查、月总结”制度,加大整改督办督导力度,先后开展7次督查,形成7次督查通报,动态调整整改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进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

  (3)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五个必”要求、建立“三个一”制度,每月确定一个入户主体,开展对中共党员、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困难户、信访户、特殊户等六类人员的入户走访工作,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今年来,共走访323户,收集群众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13条(含重复信访件2件),办结反馈10条。二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坚持开门接访、带信下访,通过整合群众来访接待室,规范设置举报指南、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在接访中发现问题。今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7人次,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2件,办结反馈1件,移交县纪委监委1件。三是落实村级纪检委员制度,全镇18个村均选配1名村级纪检员,设立村级纪检工作室,统一机构名称、制度规范、上墙内容、工作记录本、职责清单等,组织2次全员专题培训,并以许山头村、三村村、东岭村为试点,明确职责定位,建立监督清单,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监督网络向村覆盖,切实打通监督的“末梢神经”。

  (4)针对办信办件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认真学习《惠安县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处置及审批规定(试行)》以及《惠安县乡镇纪委监察组工作规范及文书汇编》(试用)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办理流程要求办理,逐步提高办信办件质量,及时立卷归档。今年转办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归档,在8月份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五室检查中得到市县领导的好评。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修订和完善《东岭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新梳理调整镇村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46个,分门别类制定防控措施20条,着力消除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全面开展监察对象“三摸”工作,组织各镇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工、村主干及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状况、工作表现、为人处事、岗位廉政风险点。三是召开由镇机关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参加的廉政风险点学习会,组织镇村干部进行对照学习,进一步增强镇村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明确自己所在岗位的廉政风险点。

  19.关于镇村干部违纪问题多发问题。一是总结近年来党员干部赌博、酒驾、醉驾等多发易发的违纪问题,制定“远离赌博,拒绝酒驾”警示教育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和剖析典型案例,邀请派出所讲解赌博、酒驾、醉驾危害,以身边人身边事告诫镇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切实远离赌博、拒绝酒驾。二是组织村级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已完成在职村两委、村聘用人员和其他村级组织人员清退工作,共退回各项违规津补贴44956元。三是今年来,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未收到县纪委监委转办的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仅由镇纪委立案审查1件1人,县纪委监委今年来尚未立案审查调查镇党委管辖的党员或干部。

  20.关于财经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和完善《东岭镇财政所财经内控制度》和《东岭镇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由镇长对镇财政所、记账中心、村主干、村报账员进行集体约谈,重申财务规范,严肃财经纪律。二是组织对证明人、经办人等未签字的票据进行补签,对村级出现大额现金支付、坐收坐支、财务报支不规范、工程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各村逐条说明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建立台账,并由挂村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12人。三是两家镇级工业公司已完成税务登记注销,并提交东岭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工商登记注销。

  21.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镇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镇级固定资产管理,完成固定资产台账调整补充,将未纳入的固定资产纳入管理。二是重新修订和完善《东岭镇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三是组织各村对“集体资产闲置荒废、租金收取不及时、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东岭村收回租金2.18万元,荷山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石井村重新收回并出租店面,埔尾村旧村委会收归村委会管理。四是村级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建立三资台账。

  (七)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22.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彻底问题。一是镇党委书记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由各牵头领导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初稿,并经过2次征求意见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下发,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镇纪委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牵头制定县委脱贫攻坚交叉巡察和常规巡察整改督查方案,组建3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配备1名镇纪委监察组人员,建立“日汇总、周督查、月总结”制度,加大整改督办督导力度,先后开展7次督查,形成7次督查通报,动态调整整改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进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立行立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点上突出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先后修订完善了《镇党委工作规则》、《机关工作制度》、《镇村干部绩效考评办法》、《东岭镇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16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四是重新印制扶贫手册1500本进行规范填写,切实加强指导检查,逐步避免不规范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移交镇纪委问题线索3件,已办结3件,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1人批评教育,给予3人诫勉谈话。

  (二)反馈具体问题处置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镇党委问题22个,已对46人进行处理,其中,给予提醒谈话19人,批评教育27人,集体约谈3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来的集中整改,我镇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需进一步整改的几项工作:

  (1)关于镇级尚有借款2420万元未清偿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东岭镇镇财薄弱具有它的历史局限性,长期存在经济规模总量小,项目引进后劲不足的问题,近几年虽通过多方努力有所改观,但想要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实属不易,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谋划、推动。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将紧紧融入“五个惠安”建设大局,着眼惠东科教文卫商贸中心定位,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红色文化优势、机制创新优势、乡贤文化优势,进一步培育壮大惠东建筑、琦峰科技、佳泰实业、奇达利等规模企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拓宽以优势行业和骨干企业为主体的新税源,夯实财税增收基础,争取早日还清债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关于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镇已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或发函形式进行催缴,巡察前已经清退125万多元,巡察后又清退了265871.7元,但因部分人员调离或辞职、临时人员应退金额较多等原因,尚有部分津补贴未清退完毕。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已制定清退计划,拟按计划进行相关款项清退,同时将继续通过电话、短信或发函形式进行催缴,确保所有款项应退尽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整改虽有成效,但仍须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按照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努力推动整改落地生根。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整改措施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镇党委将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加大整改力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抓好未完成项目的整改工作,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巩固整改成果不放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镇党委将继续总结提升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针对一些搞字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放松,强化巡察成果转化。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积极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东岭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81342;通讯地址:泉州市惠安县东岭镇白美路5号东岭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d87883060@163.com。

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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