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9月18日,市委交叉巡察二组对崇武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崇武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注重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认真学习市委康涛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上来,对巡察反馈的7方面59个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2019年3月5日,镇党委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讨论修改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185条,并逐一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党委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曾惠彬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材料会务、问题线索处置、舆情信息、信访处置和工作督查等6个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对整改过程中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整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先后主持召开8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1次专题学习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整改进度;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认领、对号入座,认真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村各部门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力督导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报告”制度,镇党委书记认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具体指导、严把关口、整改到位;工作督查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查,对整改成效逐项核实,确保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要求达标,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2019年4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四)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整改成效。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契机,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把“当前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集中整改期间,共查摆岗位廉政风险点和失渎职风险点208条,制定完善制度11项,全镇各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作风明显好转。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印发《崇武镇党政联席会成员挂钩联系单位党建工作制度》《2019年崇武镇组织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崇武镇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二是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诺”等常规工作开展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按照规范立即整改。三是2019年2月26日召开崇武镇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督促树牢“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四是2019年2月28日召开崇武镇2019年工作会议,将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重点项目、发展党员等党建相关事项,传达学习上级相关精神。五是认真做好县级党建重点项目,及时跟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六是主要领导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同步部署党建工作。
(2)针对党委规范化建设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并印发《中共惠安县崇武镇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细化“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制度。2018年9月起,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召开,并指定专人详细记录。
(3)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3月12日,在党委扩大会上镇党委书记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委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党委议事规则流程办理,会前由党政办收集汇总议题并提前分发与会人员,会上进行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4)针对攻坚克难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西华片区安置10年还未解决问题,镇政府已正式行文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充实西华片区指挥部人员;已完成西华安置区域内全部安置户的排查,针对已安置但对安置情况不满意的安置户进行入户宣传、加强沟通、积极协调。二是针对古城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问题,已全面摸清古城跑马道上及古城5米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建立问题台账,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搭盖57处(包括恒淡庵、西城门头关帝庙附属间),面积约730平方米;制定《崇武城墙及周边环境巡查监管实施方案》,抽调镇机关干部、综合执法队员组成联合巡查监管中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针对干部下沉解决信访问题不力问题,我镇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信访工作,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实现“零非访”“零失控”,对1名信访维稳工作不到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走访、大帮扶”走访活动,积极开展信访老户思想化解工作,正争取化解2名信访老户问题,目前为止未出现重点老户越级上访现象。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5)针对扶贫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二是认真做好一户一档工作,严格审核低保户资格。2015年、2018年分别取消潮乐村、前垵村各1名低保户。三是根据群众实际情况,及时受理申请,按低保办理流程严格审核上报,建立低保动态化管理机制。四是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五是追回多发的14户低保补贴20841元(包含我镇2017年自查发现1户,多发放1800元);更名提标6户;另有1名低保户早在2016年2月份已被取消。
(6)针对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石雕石材企业整治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镇政府已组织对剩余7家关闭取缔类企业进行强制关闭退出,截至目前,第一批64家关闭取缔类企业已全部关闭退出到位;第二批拟实施“整改提升”(76家)及“迁移转产”企业(35家)已完成核实梳理,正组织进行整改。二是针对行政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镇政府已多次组织镇村干部、市场及物业管理者沟通协调;已建立巡查制度,每日开展巡查管控,对破坏植被、绿化带种植的农作物进行清除;强化执法力量,正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购买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服务。
(7)针对落实“赶超”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崇武镇列入县级重点项目18个,预备项目2个,投资总量73亿元,2019年预计投资10亿元。二是成立项目攻坚领导小组,加大征地拆迁力度;至2019年4月已开工10个项目,竣工项目2个。预计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200亿元,限额以上销售零售业可达6亿元以上。三是持续推进石雕石材行业转型提升,加大对环保不达标石材企业整治,至2019年4月已关停64家小、散型企业。四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由石材行业向第三产业转型,优化税收结构。2019年1-3月份我镇税收入库同比增长14.3%,位列全县第四名。
(8)针对民生事业短板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2018年12月我镇已按要求建设一个敬老院,目前新规划第二个敬老院项目已完成财审,正进行公开招投标;今年新申建6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补助项目。二是针对学前教育缺口较大的问题,我镇按照惠安县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积极争取新建公办幼儿园,同时在现有民办园中创造条件增加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合理增加公办学前教育名额:2018年启动新建公办园崇武第三中心幼儿园,已完成征地、图纸设计工作,正在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所;协助崇武中心幼儿园扩建一幢三层教学楼;预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再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所,解决300个学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崇武第三中心幼儿园建设并投入使用,解决360个学额。三是针对出行难、停车难问题突出的问题,镇党委、政府把该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引导客运班车统一进入崇武汽车新站运营;投入13.311万元在辖区内主要路段绘制各种车型停车位;投入28.7518万元建设西华菜市场停车场;投入176万元建设联群路段停车场;五峰村拥军路路口处红绿灯工程已完成设计正在招标;加强日常执法,对辖区内违章车辆进行查处,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牵头组织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规收取停车费行为。
(9)针对社会综合治理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巩固提升综治三率,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前垵村1名党员涉恶案件,给予该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免去所在党支部书记1人,责令辞职1人。二是创新平安宣传方式,充分依托微信、互联网、新闻媒体、LED、户外广告、宣传单、宣传品等各类载体,通过开展大手拉小手、大型晚会、一村一品、免费办理综治保险等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综治平安建设,自2016年下半年起,全镇综治“三率”测评均在全县前列。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10)针对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今年来已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与会同志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二是今年来开展全镇理论夜校学习2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镇直镇属单位人员和各村两委参加集中学习。三是每周开展机关例会学习,由党政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使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四是责令相关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对文字进行严格把关。五是2019年3月26日,在机关学习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问题通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畴,2019年年初镇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到挂钩村(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对2017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没有查摆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退回重写,充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成员已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查摆。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主体,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12)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并印发《崇武镇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类和责任领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
(13)针对对网络舆情管控力度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舆情处理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崇武镇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二是由党委宣传委员具体抓,社事办人员全力抓,加强对全镇网络舆情的跟踪管控,特别是加强对“崇武500人群”的实时跟踪,今年来约谈该群活跃人员3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4)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专题讨论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制定2019年度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夜校及镇机关学习计划,加大学习力度,增强学习效果。二是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及“三诺”等常规工作开展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按照规范立即整改。三是督促各党支部结合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践诺情况综合评议。四是部署开展2019年度“三诺”工作,各村党委(总支)和镇直各党支部按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并建立承诺台账。五是机关支部已组织支委认真研读“两学一做”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规范的做法做到即知即改,对之前开展“三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在2019年“三诺”工作中给予纠正。
(15)针对“三会一课”开展有差距,会议记录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约谈镇机关支部相关责任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共惠安县崇武镇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惠崇委〔2018〕14号)文件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三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会议记录样本供各党支部参考,规范提高会议记录质量,确保真实性。
(16)针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按照《中共惠安县崇武镇委员会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惠崇委〔2019〕3号)文件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镇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镇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同时组织各党组织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把关2018年度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2019年4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相关人员就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与往年雷同等问题作出说明,自我批评深刻具体,相互批评有深度、有“辣味”。
(17)针对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未见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崇武镇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镇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挂钩村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制定《崇武镇机关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健全谈话制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突出抓早抓小。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8)针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委办发〔2018〕24号),制定《崇武镇中层正(副)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对财政所、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妇联主席等在同一职位长期任职的人员进行轮岗,已调整到位。二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逐步配齐相关股室负责人。
(19)针对小城镇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存在“三超”和混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惠安县崇武镇小城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认真梳理“五大办五中心一所”等部门职责,规范机构名称。二是免去2名事业职工部门负责人职务。
(20)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已辞去崇武镇西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崇武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法人代表已于2018年12月进行变更。二是今后将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排查工作,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其责任。
(21)针对未经审批聘用临时人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惠安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2019年1月18日下发的《关于崇武镇聘用编外人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超出人员逐步进行清退、规范,择优保留编外人员。
(22)针对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制定《崇武镇关于“吃空饷”问题专项排查实施方案》,并对下属镇属企业、中小学校开展“吃空饷”问题排查。三是崇发旅游公司一名职工工作期间因患脑萎缩、癫痫持续状态等疾病,镇政府主动与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经核算,实际多发放工资4000元、津补贴14360元。目前已通知当事人尽快退还多领取的工资及津补贴。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23)针对换届选举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镇机关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条例规定,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班子建设。
(24)针对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潮乐村和大岞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二是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流动党员排查摸底工作,目前村级党组织共排查出12名外出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转出组织关系12名。三是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5)针对一些死亡、开除党籍的党员未及时移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所在党组织立即整改。二是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更新完善党员名册。三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死亡党员、处置党员登记备案等工作,严格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及时更新党员名册。
(26)针对退休党员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机关支部8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出,未转出的2名退休党员编入镇机关党小组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
(27)针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空壳化”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初步对全镇非公企业发展状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内部自身党员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表。二是选派5名基层党建工作者对辖区内各非公企业党支部建设情况开展指导。三是指导非公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加强对企业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不断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力量,按照规范要求稳步解决企业党员人数少的问题。四是制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村企一体化模式工作方案,在全镇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开展“我为企业献一策”活动,调动企业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助推企业发展。
(28)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惠安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八项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位党员主动于每月10日之前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当月党费,并登记《党费证》;党支部于每月12日前,将当月收缴党费及时上缴镇党委;镇党委于每月15日前,通过党费专用账户,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用账户。
(29)针对个别村级党组织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西华村和靖江村2012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多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西华村2015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3名,靖江村2015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4名。目前我镇没有存在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二是督促指导各村制定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把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30)针对公款购买礼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工会经费审核、支出程序,规定凡工会经费使用,做到事先报告、事中专用、事后规范,做到账目笔笔清晰明了。二是2019年4月11日经办人员已退回相关款项。
(31)针对办公用茶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崇武镇物资(财产)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控制标准。二是做好办公用茶数量、价格的把关,至今未发现新的违规行为。三是2019年3月5日,在机关学习例会上组织学习《惠安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3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3月5日,在机关学习例会上组织学习《惠安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通报省市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随后召开的党委扩大会上,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公务接待的党委秘书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重新修订并印发《崇武镇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镇党委书记在党委扩大会上进一步要求并强调严格执行该管理规定。
(33)针对公务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公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惠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镇政府车改后留用的2辆公务用车加强管理,通过网上平台办理申报、审批、派单、回场等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崇武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对涉及公车的维修保养及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按规定落实。
(3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8年12月底已清退违规发放的事业人员通讯加班误餐补贴327600元以及5名事业单位人员优秀奖励4000元。二是已按照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变更一名行政工勤人员2015年度、2017年度考核结果,重新确认工资,由于其个人存在债务纠纷,工资被法院冻结,本人申请对多发款项分期缴交;截至目前已还款3335元。三是景区2013年以来发放的镇政府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补贴共256000元,涉及87人。截至目前已退还80人,金额235000元;余下7人中有6人符合《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惠人社〔2018〕84号)文件要求暂不清退、另1名临时工已辞退,经镇党委会研究暂不清退。
2.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35)针对文山会海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会风文风整治。二是组织开展“反四风”自查自纠行动,党政领导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实行多会合一、统一部署;党政办规范发文、审核程序,切实减少发文数量。
(36)针对工作落实走过场,2017年度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小组未对督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也未进行汇报和反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3月完成2018年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材料,并向各村反馈,向党政联席会报告落实情况,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37)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年初镇党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二是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委书记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发了《崇武镇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38)针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镇村干部绩效考评方案,以制度管人管事,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塑造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做好党员干部外出请假及出入境管理等,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将干部考核工作落细落实。四是按照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变更一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3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重要岗位负责人多年未轮岗,未对村一级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财务报支不规范、截留村级资金、拖欠村级集体资产租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崇发旅游公司2014年至2016年5月遗失外购收款收据存根2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崇武镇中层正(副)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财政所、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妇联主席等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已进行轮岗。二是针对未对村一级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村级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村两委廉情档案;已对个别人员拖欠村级集体资产租金进行起诉,追回部分租金103994元;重新梳理制定《崇武镇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开展一期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监督管理培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三是针对崇发公司票据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崇发公司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作出情况说明及检讨,并在公司内部对该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景区内控机制,规范财务管理。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严的问题
(40)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移风易俗、扫黑除恶、民生资金、工程等领域专项督查从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上级纪委开展进村入户“五个必”、“三个一”的活动要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扫黑除恶、民生资金、工程等领域专项督查,2018年11月15日至今已走访207人次,发现问题18个,已解决16个。二是建立镇村干部廉情档案,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自查自纠。三是抽查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低保户24户,联合县纪委检查组对2017年以来扶贫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1)针对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抓早抓小力度不够,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未能及时教育提醒”问题,镇党委要求镇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小错酿成大祸。二是针对低保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扶贫工作不规范、2名村主干未及时予以谈话提醒等多个问题,镇纪委协各责任领导对28个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教育。
(42)针对执纪问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未审核工程量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及监理未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等”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项目挂钩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今后凡涉及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确定,需经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严格按规定对外进行公开招标。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3)针对个人借款超期未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四名工作人员公务借款已还。二是责成财政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通知公务借款人如期核销借款,杜绝该行为再次发生。
(44)针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系镇老人协会未设立专用账户引起,2018年下半年以来,镇老人协会开展活动的费用采取到镇审批,财务据实报销。
(45)针对部分对公支付款项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系镇老人协会未设立专用账户引起,2018年下半年以来,镇老人协会开展活动的费用采取到镇审批,财务据实报销,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46)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管理。二是对差旅费报销项目进行全面重新梳理、审核,对不规范的项目已整改到位。
(47)针对个人代签领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财务规范意识。
(4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网格员工作用电动摩托车采购未进行网上竞价”问题,该项目由县政法委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统一实施,按最低价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由崇武镇作为业主单位,与电动车品牌采购商签订合同(惠综治办纪要〔2015〕6号、惠综治办纪要〔2017〕4号)。二是全面排查,做好出入库手续及固定资产核算。三是今后凡须公开采购的项目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
(49)针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举一反三,今后严格规范单位公用经费范围和用途,坚决杜绝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等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50)针对建设项目未独立核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规定开设基本建设账户,独立核算。
(51)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大岞村通港路建设2万元补助经费已于2019年3月办理审批手续并拨付。二是海门村2016年美丽乡村平安岗位视频监控由于当时工程验收不合格,补助款18.1053万元无法拨付,承建商整改并验收合格后,已于2018年11月21日列支。
(52)针对长期挂账数额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重新梳理制定《崇武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租金、债权债务清理清收工作方案》,分类指导,开展征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与村干部年终绩效考评相挂钩。目前应收未收土地租赁金已收回历史欠款657.73万元;长期挂账款项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销、结转;账面在建工程款项已结转。
(53)针对镇属企业崇发旅游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崇发旅游公司支付镇政府驾驶员出车补贴、购置物品等款项8460元,已由镇政府全额拨还给崇发旅游公司。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其它支付非公司人员的补贴3750元也已全额拨还给崇发旅游公司。三是关于“2018年6月支付海门村服务小区2018年度承包款30000元,报销凭证为收据,未附付款依据”问题,经镇财政所核查,该承包款为崇发旅游公司收取海门村承包经营服务小区的年度店面租金款项。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4)针对未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工程款拨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至今未发现新的违规行为。二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今后工程量核实确认后方可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拨付工程款项。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
(55)针对部分工程设计、监理未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工程项目,完善工程招投标、合同手续等相关资料。二是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完善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做好工程、设计、监理等招标工作。
(56)针对部分招标、合同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工程项目,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招投标、合同等相关资料。二是今后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57)针对工程变更增加投资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今后凡涉及项目变更均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报批,对把关不严、未按规定擅自进行变更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8)针对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加强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对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59)针对部分工程款白条列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到的莲海路工程白条列支问题,已督促村委会补开具该工程结算款124180元的税票,相关会议记录复印附在原始凭证后面装订,同时将14号记账科目转入公共设施科目。二是要求各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内业资料。三是要求村财记账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工程项目的财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坚决予以退回,按照会计科目设置记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镇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移交的信访件核查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办理工作。针对移交镇党委的信访件44件,已办结44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处理相关人员45人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38人次,提醒谈话3人。
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前垵村党员陈铭新参与张志达恶势力犯罪团伙问题给与开除党籍处分。
给予政务处分1人。对西华村第四村民小组负责人张晓新为陈铭新、张志达等恶势力团伙成员打探案情、说情开脱、通风报信问题给予责令辞去西华村第四村民小组负责人职务。
给予组织处理1人。对前垵村原隆富党支部书记陈锦生履职不力出现陈铭新涉恶问题给予免职处理。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石雕石材企业整治工作进度缓慢”事项。
存在问题:石雕石材企业多,企业情况各不相同,需分批次分类别进行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全部完成。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全镇418家石雕石材企业中被确定为首批整改提升的104家、首批关闭取缔的64家,第二批整改提升的76家、迁移转产的35家,剩余石雕石材企业还未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需待县石雕行业转型提升办公室牵头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确定类别后进一步开展整治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联合县生态环境局,依托各村环保协管员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已关闭退出的64家进行实时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对已整改完成的104家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二是主动衔接县石雕行业转型提升办公室,对我镇还未确定类别的剩余石雕石材企业出台指导性实施方案,以便我镇石雕石材生产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2.关于“民生事业短板明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事项。
存在问题:未完成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
未完成整改原因:选址、村级资金短缺以及需要时间实施建设工程。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新规划的敬老院和6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力争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来的集中整改,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足功夫,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坚持统筹结合,把整改成果运用与推动崇武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巡察工作成效真正落实到推动脱贫攻坚、全域旅游、项目攻坚、生态建设、舆论引导、促进和谐的工作中,为加快建设崇武“对台经贸滨海旅游文化名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681326;通信地址:惠安县崇武镇莲岛西路392号,邮政编码:362131;电子邮箱:hacwz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