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0-30 08:30:00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4月12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6月23日市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与局长、其他处级领导召开整改落实研究会,商议落实巡察整改的部署督促工作。局领导通过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通过《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关于对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方案》(泉规党组〔2017〕24号),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细化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严格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长效管理的要求,真抓实改,确保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局党组成立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分别牵头负责落实各自分管的整改工作,各直属单位也同时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局党组认真把握巡察反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逐条对照梳理、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坚持每周听取研究各单位整改进度,半个月一次到直属单位现场督导整改,定期与驻市住建局纪检组通报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巡察二组汇报整改进展,请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局党组坚决立足治本抓整改,切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分别对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建、贯彻“八项规定”精神、防控廉政风险点、规范人事管理、完善财务管理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健全完善,扎紧制度笼子。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凝神聚力、狠抓落实,积极投身“五个泉州”建设,抓好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多规合一试点、城乡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工作,以实际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修订《中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机制。今年来,局党组按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2)制定《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工作议事制度》、《中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将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的集体决策范围,理顺局各类工作会议的议事规则、突出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决策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

    (3)局党组积极贯彻市委人才“港湾计划”工作要求,强化党管干部工作,围绕“适应做大做强环湾中心城市要求,下大力气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优秀人才队伍”。制定培训计划,已安排23名机关干部和138名直属事业技术人员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培训;开展轮岗交流,去年以来局机关有5位科级和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建立科级以下干部到审批窗口轮岗锻炼的常态化机制;启动科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实行人才储备,做好规划人才的梯队建设工作。

    (4)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领导力度。召开党组会专门讨论研究直属单位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进行指导;主动推动我局相关直属单位作为人才“港湾计划”的试点单位,利用好各项“人才计划”政策措施,主动协调、解决直属单位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管理松散、人才流失等问题,得到市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有效支持,对稳定单位人才队伍的作用明显。

    2.关于对规划业务工作的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将重大规划条件变更等重要业务工作纳入党组决策内容。明确重大规划条件变更等重要业务工作先提交党组进行宏观把握和必要性的研究决策,局长办公会根据党组会的意见组织具体研究和决策,突出党组对规划业务工作的领导。

    (2)制定《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的通知》,对申请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事项,均应按程序组织规划技术论证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研究确定再办理。必要时,进一步上报上级同意后再办理。项目规划条件的规范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3.关于对机关及直属单位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发动全局上下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等方式,对技术审查、行政审批、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大排查,找准问题、抓住症结。重点围绕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八个要”的工作规矩(规划调整要规范、审查审批要互核、审查结论要明确、疑难问题处理要及时、涉企交往要有分寸、工作秘密要保守、回访抽查要常态、教育监督要对位)进行立查立改,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浮拖”等“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整体转变。

    (2)制定《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对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和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的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3)修订《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分别组织修订汇编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必须经集体研究、干部职工大会审议和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等程序进行决策,明确了决策、监管和评估机制。

    (4)强化分工领导。除明确行政分管领导外,局党组成员还分别分管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行政和党建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对直属单位的二级绩效考评,将单位、科室、个人的收入、奖惩等与绩效考评工作结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的问题

    (1)局党组未能切实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除传达上级精神和按照上级要求部署专题教育活动外,极少研究本机关党建工作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轻党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机关党建的主业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①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建责任落实。组织修订《中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分别在4月份和7月份召开局党组会专门听取和研究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全年工作计划和半年完成情况,对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等主题活动,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要求。②抓实学习教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局党组修订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制定下发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动员部署,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③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制,签订廉政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④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建工作齐抓共管格局。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细化工作措施,将党建工作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心抓党建的工作合力。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机关支部对于查找梳理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未能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排除整改时间表,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未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查找问题薄弱环节,逐项整改落实;也没有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分管或挂钩支部讲党课的相关记录。

    整改情况:①机关支部组织修订《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积极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②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召开支委会和小组会;按月安排党的主题日活动,先后邀请师院教授、局聘法律顾问、党组书记为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8月4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听取支部书记报告半年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党员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市委办印发的巡察中发现的机关党建工作共性问题一起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逐一进行整改落实。③规范落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学习讨论、党的组织生活、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等制度。局党组书记刘文发同志在7月份先后带头讲了《学习廖俊波同志争当新时期好干部》的党课和《注意行政审批中的法律风险点》的专题廉政课,局处级党员领导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机关支部的各项学习讨论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3)机关党建活动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极少自主创建和开展行之有效的党建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足。

    整改情况:①学习先进支部做法,积极探索在8月份建立机关党建微平台,实现单位动态、党建信息“一指尽览”,党员教育、党务管理“微信覆盖”。开设“微课堂”实行全天候教育,开展互动式沟通,形成线上与线下、支部与党员双向互动的新格局,努力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②围绕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机关支部提出打造城乡规划工作特色的党建项目——“机关党旗红,‘多规合一’建新功”。以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来增强支部党建工作活力和凝聚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五个泉州”建设中展风采、作奉献、树形象。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局机关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未有效发挥,处于“半空转”状态,未能真正发挥住建系统党委和所属支部之间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长期没有机关党委会记录本,各类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委的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委工作,强化局机关党委在住建系统党委和所属支部之间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今年来,局机关党委规范开展各项党务工作,已召开6次党委会议,发文17份,及时对全局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会议情况也进行了规范记录。

    (2)局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不同程度上存在超期换届的情况,不利于党内民主的健全发展。有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学习次数不够,有的支部存在补写记录情况,有的支部记录简单应付。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去年已发现党组织建设问题,分别对局机关党委和下属的3 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班子建设。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试行)》等,指导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去年底和今年6月底分别开展党建工作检查交流,各支部已逐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今年以来局机关党委已举办三期党务知识培训,分别对党费收缴、“三会一课”记录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培训交流。

    3.关于党性观念教育较为薄弱的问题

    (1)局党组、机关党委对党费收缴的组织领导不力,造成缴交标准模糊、执行较不规范,党管干部的党员意识不强。机关支部对个别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前后不一,调整随意。有的支部党费收缴基数偏低,未能足额交纳党费;有的支部历年来未能使用党费证。

    整改情况:局党组、机关党委加强对党费规范收缴工作的指导,今年3月转发《市直党工委关于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党费基数和及时补缴。4月21日前各党支部党员的党费全部按标准补缴到位,合计向上级党组织交纳补交款项合计117923.7元,并做好登记造册和上报备案工作。6月1日又转发《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支部现都已按照最新规定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全体党员均使用党费证及时按标准缴交党费。

    (2)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在党内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对自己每月交纳的党费具体数额记不清楚;部分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对重要党内法规等应知应会知识的知晓率、准确率不高。

    整改情况:局党组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抓好全体党员常态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学习教育月活动计划安排表》、《“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主体学习教育月计划安排表》等学习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组织编印4期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材料;配合驻住建局纪检组开展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增强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一是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中共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4月份局党组专门召开扩大会传达学习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廉政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把手”抓全面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抓分管负直接责任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印发《谈心谈话记录本》,落实定期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台商投资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全国城乡规划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等书籍并分发学习,运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与管控。一是组织各科室(分局)和直属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排查,编印《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并建立每年定时重新排查更新的机制。二是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这一廉政风险,分别制定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等,严格规范配套费计缴各工作环节的风险点防控措施;8月份起正式实行将配套费直接缴交到市财政局的国库账户,避免银行解缴滞后等问题。

    2.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印《全国城乡规划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等警示学习材料,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抓好案后整改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2)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局领导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3)积极支持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均邀请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参加。配合纪检组做好干部廉政管理工作。设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按规定开展干部任用、调岗前的廉政知识测试、谈话工作。对纪检组转办信件、群众来信反映的涉及机关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问题的,局领导均严肃对待,亲自指导,认真查实,及时答复。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局机关、规划信息中心、规划勘测研究院和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均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按照局党组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本单位的整改计划和措施,逐项开展自查、清退整改、规范财务管理机制等工作。局党组全程关注直属单位的财经制度建设,开展财务整改情况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责任人交由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按规定程序进行问责处理,确保整改工作监督落实到位。

    1.关于违规购买购物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部清退回收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购买新华都、中闽百汇购物卡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办公用品支出的款项;清退回收市规划勘测研究院2013年8月购买中闽百汇购物卡用于劳保用品支出的款项。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全面清退回收到位。①发放各类补贴。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和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收回2013年至2016年间违规发放法定节假日值班补贴;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收回2013年至2016年间超范围发放野外高温补贴和内外业补贴。②发放各类奖励金。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收回2013年发放的“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奖金;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收回2014年在绩效工资以外另行发放的2013年度考核奖金。③发放过节费。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收回2013年至2016年间在福利基金中发放“三八”过节费和以“六一”、关心下一代等名义发放慰问金。

    (2)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格遵守有关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和标准,做到有依有据,按规定规范发放,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3.关于公款购买香烟、礼品茶、高档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主动组织纠正。参加市纪委关于执行“八项规定”制度的学习培训会,会后及时组织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传达、学习。机关和直属单位均对购买和使用办公用茶制定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办公用茶;日常工作中坚决执行“八项规定”,不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

    (2)妥善规范处理。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购置的库存酒水委托拍卖公司组织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单位进行账目核算。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认真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主动配合市财政局检查组的现场核查工作。

    4.关于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退收回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违规报销个人外出费用款项。

    5.关于公款报销出国(境)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经组织自查、核实后,对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出国(境)手续不合规、不完整的报销款项全部清退到位,同时建立健全差旅费及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6.关于会议费报支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规划勘测研究院和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认真按照整改要求,制定明确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议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支出界限,明确责任。按照从严、务实、节俭原则管理,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会议费预算,使用视频会议等新技术降低会议成本;规范会议费报销流程,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会议费报销凭据等是否齐全、支出是否合标;严格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会议费用。

    7.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切实增强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组织规范化的财务管理机制建设。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单位2013年至2016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建立健全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组织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二是对财务主管和主办进行行政处分,教育培养会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会计工作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同时加强财务机构建设,增加财务人员,组织业务学习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三是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办理现金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形成现金管理有章可循,会计出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2)市规划信息中心收回2013年6月从职工福利基金垫付个人所得税的款项。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程序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和主办再次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读本》。建立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市人社局业务科室的工作联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提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任职时间的确认等工作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8月份我局党组通过“一线考察干部”实施正向激励,拟对四位在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副科级干部、主任科员提拔任用。局党组、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从“动议”到“任职”的基本流程要求操作,并全程邀请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参加研究、监督和组织任前廉政测试工作,确保选人用人程序规范。

    2.关于长期大量借用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配合市审改办切实推进规划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等工作。制定出台《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设规划“一张图”、规划审批等信息系统,推行审、批分离工作,引进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测量单位承担技术指标的审核工作,减少行政审批工作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解决,减少行政事务工作,降低机关人手不足的压力。

    (2)及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针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提任、退休等出现空编的情况,人事部门及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补充工作人员,缓解局机关人手不足的窘境。

    (3)健全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印发局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报批办理手续、管理责任等要求,并建立借调人员评价、考核和审查机制,按照“严格控制、核准使用、规范管理、逐步消化”的目标开展对机关借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持续深化整改,长效管理巩固整改成果

    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整改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整改结果。一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推进“海丝新城”建设、开展城市“双修”工作、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服务能力等各项城乡规划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年度城乡规划目标全面实现。二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局形成“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良好氛围,促进城乡规划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提升。三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规划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探索和建立科学的干部管理评价机制,完善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制度,促进高素质的城乡规划干部队伍的形成。四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全市项目攻坚年任务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树立“肯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理念,勇于牵头,敢于负责,在牵头揽事中锻炼能力,展现作为,促进城乡规划地位的提升。五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快权力阳光运行、腐败风险预警和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建设;严格学习、会议、督办和保密等内部制度的执行,建立科学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能和质量,全面树立“廉洁、高效、务实” 城乡规划队伍形象。

    我们将以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服务宗旨,坚持勤政廉政,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团结和带领我局干部职工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成果落实到推进城乡规划又好又快发展上来,不辜负市委、 市政府和巡察组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期望,以实际行动为“五个泉州建设”和城乡规划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177523,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栋609,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ghj@126.com。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

    2017年10月30日

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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