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小岞中学校长庄瑞仁违规赠送花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崇武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主任蒋聪辉、职工郑永定违规公款购买烟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一”节前,惠安县纪委连续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受到全县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
4月25日,惠安县纪委下发了“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Y”分级督查工作方案,对“五一”端午期间专项督查工作进行部署,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据悉,“1+X+Y”分级督查是是对原有“1+X”工作机制的再细化再深化,其中“1”是指县纪委、“X”是指县直10个职能部门、“Y”指各镇纪委,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县纪委牵头成立了3个督查小组,抽调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重点对教育、卫生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点穴式”督查;同时,县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各镇纪委分别对所辖村级组织、镇直基层所站进行“机动式”明察暗访,形成立体监督合力。
为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县纪委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核查公车运行轨迹、发票底联等手段,重点查找隐形变异“四风”。此外,还在县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开通“‘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专栏,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要继续剑指节日腐败顽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惠安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图为涂寨镇部署“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Y”督查工作
图为4月27日下午,崇武镇纪委在古城风景区附近查看公车私用情况
图为5月3日上午,驻县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