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2017-04-11 16:44:42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察局

  

    4月10日下午,惠安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炳祥主持会议,县领导苏少波、许长春、李育杯出席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县反腐败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相关精神,研究讨论查办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措施。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分别就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责等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16年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意识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合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显”的特点,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反腐败工作大局。一要加强协调,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协调小组决定的事项和交给的任务,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推诿、不观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移送交接,严格按照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要求,细化移送流程,确保有关案件和线索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组织协调,从有利于查办和突破大案要案出发,加强各成员单位在办案力量上的整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二要注重实效,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最大限度发挥部门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优势互补。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重点查处“三类对象”,又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腐败问题,坚持“严查、严防、严追”,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单位职能,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深化反腐败工作成效。

编辑:陈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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