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精准传导压力 压实主体责任
2017-02-25 08:45:30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察局

    “惠安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违规账外坐支、违规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吴敬忠作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杜邵玉作为校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惠安县2月15日通报的两起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在全县党员干部中产生极大反响。

    为推进各级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惠安县通过列出责任清单、召开落实主体责任汇报会、开展落实责任制专项检查、个别约谈等方式,以制度规范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把担子压到每个“一把手”肩头。清单定责:制定县乡两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两个”责任清单,各镇、县直部门也分别制订本地、本单位责任清单,形成清单体系,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科学考责:县领导班子带头作为,由党员县处级领导分别带队开展责任制检查考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约谈;召开县委常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全县各级党委班子也同步开展述责述廉评议活动,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接受现场评议。谈话督责:县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大压力和责任传导力度。县纪委主要领导“一对一”约谈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名党委(党组)书记和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格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常态化问责倒逼履责到位。2016年来,惠安县对发生窝串案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以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3个单位2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通报8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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