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合拳”
2017-02-23 09:03:50    来源: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弘扬新风正气,打好全方位、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组合拳”。

    一是“三项机制”引领。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支部议事规则,健全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和会前通气等制度。坚持公开述廉制,各室队负责人定期在队务会、支委扩大会上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公开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实行廉政责任制,建立分层负责、下管一级的责任体系,大队领导与各室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和分解,层层压实。

    二是“三项措施”防范。加强制度保廉,制定出台廉政规定、考核细则等刚性措施,实施执法监督评议、网上督查、访查问廉和对执法办案、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监控,建立廉政防范管理监督新模式。加强跟踪查廉,制定《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健全督察跟踪问效执法执勤等工作机制,对队伍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和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访查。加强社会问廉,通过接受县人大代表评议、执法回访、群众座谈会、建立举报投诉中心、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三种体系”评价。开展任前谈话、帮扶谈话,大队支部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到联系队(室),与单位民警、辅警“面对面”交流,帮扶引导。实行定期廉情报告、述廉报告、风险报告制度,每月向县公安局纪委报告廉政建设情况。通过内部评价、上级评价、社会评价,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热点工作全程审计监督,形成公开示廉、组织考廉、民主评廉“三位一体”的内部评价机制。

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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