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惠安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惠安县黄塘镇松溪村党支部书记郑景祥、村委会主任蔡文彬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3年春节和“七一”期间,郑景祥、蔡文彬召集村支委、村委集体研究,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纪念品发放给村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全村党员,花费15760元。此外,郑景祥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蔡文彬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违规发放纪念品的报销款项予以追缴。
惠安县建筑安全监督站监督员连俊佳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连俊佳利用履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建筑工程承建商、施工管理人员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监管对象购物卡。此外,连俊佳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连俊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惠安县螺阳中心幼儿园园长庄艳阳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庄艳阳利用主持螺阳中心幼儿园工作及担任园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相关人员购物卡。此外,庄艳阳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庄艳阳受到开除党籍及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